清末刺马案:慈禧曾国藩与太平军
随着电影《投名状》的上映,电影的情节基础和历史上的真实事件“张汶祥刺马案”再次浮出水面。“刺马”被誉为“晚清四大疑案”之一。凶手被当场抓获,但动机不明,至今难以下结论。《投名状》表现了对哥哥的报复和政治阴谋,但只是历史上诸多猜测的两个版本。这篇文章详细叙述了马刺案的全部经过。你不妨做个夏洛克·福尔摩斯,看看能否解开这个百年之谜。
刺客交代了三个刺杀动机,漏洞百出。
1870(同治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刚上任两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在箭场参加完阅射后,走回官邸。他刚走到官邸后院的大门口,人群中突然闪出一个人,大叫冤枉,拔出匕首,刺向马新义的右肋。冷兵器时代的刺杀对技术含量要求非常高,荆轲刺秦王,却再也没有回来。然而,在检阅军队后回家的路上,在秦冰随从人群的护送下,两江总督被一个从街上跳出来的刺客刺伤,而且刺得非常到位。第二天马新义被杀。难怪慈禧太后接到报告后惊讶地说:“马新贻不奇怪吗?”
更奇怪的是刺客的表白。根据刺客的供词,他叫张汶祥,46岁,河南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南下宁波卖毡帽,当了四年太平军,期间救了阿清俘虏,名叫史金彪。后来看到太平军势单力薄,金彪趁机逃跑,回到宁波,在那里与南天海盗团伙走得很近。他杀人的原因有三:一是回到宁波后,发现妻子和钱财已被一个叫吴的人霸占,于是去找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拦轿诉苦,但马不服。他不得不去宁波投诉。虽然他希望他的妻子回来,但钱没有追回。情急之下,他强迫妻子吞下香烟自杀。马应该对他的不幸负责。第二,他的很多海盗朋友都被马巡抚杀了。海贼说他最忠心,应该杀了马新义,为朋友报仇,也是为了发泄个人的愤怒。第三,他的私人“小卒”(当铺)生意被马巡抚取缔,断送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对马的怨恨。新仇旧恨的结合最终害死了张汶祥,一路跟随马新贻从浙江到福建、江苏,终于在两年后找到了刺杀他的机会。
这份供词漏洞百出,但却得到官方认可,白纸黑字,签了字,还存在台北故宫博物院。
民间说法:为兄弟报仇?为国除奸?
张汶祥冒着生命危险刺了一匹马两年,就为了这么简单的动机?显然无法说服大众。因此,自从马新义被刺后,关于张汶祥的杀人动机就有了很多说法。
清人书里还有另外两种:一种是马信义在合淝做团练时被捻军首领俘虏,张九想扔掉,于是释放了马信义,与好友曹二虎、石金标一起与马成为同父异母的兄弟。后来,马新贻把张汶祥的军队编为山营,屡立战功,不久就被提拔到安徽部署,但对苦战的三个兄弟渐渐冷淡。这时,恰巧曹二虎带着妻子来和他住在一起。马见曹二虎的妻子很漂亮,不但想骗她,还诬陷曹二虎杀了她。张汶祥杀了马,为二胡报仇。
另一种说法是,张汶祥原是太平军李世贤部的一名士兵,与一个名叫徐扬的人在一起。李世贤兵败后,徐投奔马信义,成为马的贴身士兵,则远赴宁波开小当铺谋生。有一次,张去杭州拜访徐,徐偷偷告诉他,马信义与甘肃王有染,准备反清(马信义是* * *),过几天回王的军队要南下,马负责征讨江浙一带。张汶祥当场怒喝:“我要杀了这些叛逆的大臣!”后来,张汶祥的生计被马新贻下令取缔非法小当铺而断绝,出于民族仇恨和个人愤怒,马新贻被暗杀。
“诸侯与诸侯不和”论已经正式讨论过了。
刺马案写出来的时间不长,所以可以看出这些说法很早就有了,只是在民间流传,而马死于“督政不和”的说法才被正式讨论,是太常寺的青少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正式提出的。
当时江苏巡抚丁日昌的儿子丁惠亨犯了案,被马新贻调查。王认为丁香玛“不能求人帮忙,才造成了这种变化”。他还说,谣言广为流传,传得很远。丁日昌是一个“自命不凡、危险的恶棍”。江南那么多官员,大家都怀疑他,未必没有证据。清廷历来鼓励官员“走漏风声”,王此举也是一个人、一个大臣的本分。但他的奏折遭到了当时主审官郑敦金的否认。郑以为丁惠恒的案子一向是的大义灭亲,他自己会做,不会求助于马谡。当然,不会有怀恨在心的谋杀。确实如此。何况当时丁惠恒还没有投降,还没有被审判,还没有被斩首。恐怕丁日昌不会被杀,因为他没有走后门成功。
此外,张认为:“傅文祥,公文上明确称洪秀全是党员,与粤有两联,其仇在南田之战。”张先生说,南天洪秀全的余党是张汶祥供状中的海盗,与太平军无关。这大概是因为张先生把加入太平军的经历和海盗混为一谈了。张汶祥似乎不太可能为太平军报仇。
没有证据表明项是罪魁祸首。
马新贻死于湘军集团策划的政治谋杀案的说法起源较早,其中论述最全面的是贵族作品《探隐马案》。他认为在镇压太平军的过程中,曾国藩的湘军逐渐强大,成为朝廷的心腹大患,于是慈禧将曾国藩调离两江总督的职位,派马信义去牵制湘军。此外,马还负责调查太平天国宝藏的下落。马的到来触动了项集团的利益,于是项命令刺杀马新贻。
随着电影《投名状》的上映,高先生的观点多次出现在报纸网络上,被认为是最接近真相的。但细读高先生的作品,很容易发现他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例如,作者说湘军的将军们曾经为张汶祥立了一座纪念碑。这是一个关键证据,但来源在哪里?不注明信息来源是史书的大忌。而高先生的作品还有一大硬伤,就是虚构化。比如钦差张、等三名主审官,就想拖延此案,这样更容易大事化小。三人讨论的具体情节、对话、表情都被作者描述的惟妙惟肖,仿佛亲眼所见。这显然是一本历史考证书不应该有的。仔细一看,这些情节描写居然出自莱文的《慈禧传》!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对比一下两者,就可以知道这个说法是对的。这真是不可思议。虽然莱文先生深谙清史,但他最大的成功在于小说。他怎么能把它们作为史料呢?
另外,高先生虽然指出了马新贻死于项的一些线索,但并没有给出确凿的证据,作者提出的一些理由也经不起推敲。比如马新贻受慈禧之命调查太平天国宝藏的下落,马新贻还没上任就告诉哥哥自己命运多舛。作者认为,这两个关键证据都是从马新贻的后代那里获得的,这就大大降低了它的可靠性。所以,虽然有可能马新贻死于湘军,但还是没有确凿的证据。
慈溪曾国藩太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