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2015年6月1日股东大会公告

格力电器2015年6月1日股东大会公告具体如下:

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星期一)下午14:35。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31日—2015年6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5月31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6月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000651)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内可以乘坐30路、42路公交车到达格力电器巴士站)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1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将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4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4、《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80,003,599.12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687,732,132.21元,减去已分配利润4,511,798,158.5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4,255,937,572.83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总股本3,007,865,439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0元(含税),***计派发现金9,023,596,317元,余额转入下年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总股本3,007,865,4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7、《公司2015年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

议案8、《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9、《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9.1选举董事

9.1.1选举董明珠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2选举孟祥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3选举叶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4选举黄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5选举张军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1.6选举徐自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2选举独立董事

9.2.1选举王如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2选举郭杨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3选举卢馨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交所备案,待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议案10、《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0.1选举许楚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0.2选举郭书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11、《公司章程(2015年)》

议案1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上述议案分别经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5年4月28日、5月12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2015-004,2015-005,2015-2015-007,2015-008,2015-011,2015-016)。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5、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9、议案10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登记时间:

2015年5月26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4、登记地点:

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