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与有立法权的机关有什么区别?国务院为什么又可以制定法规和修改,不是人大做的事情吗?

立法机关是有立法权的机关 但有立法权的机关就不一定是立法机关

在西方传统的三权分立的情况下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是相互分割、互相制约的(政府、议会、法院)但近代以来,尤其是上个世纪20、30年代的经济危机以来,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形势,行政权在不断的扩张(毕竟议会要很久才召开一次,而社会的发展变化却越来越快),这就慢慢有了行政立法一说

一般来说政府立的行政法规都是涉及行政过程的具体操作层面的 是在不违背立法机关所颁布的法律的情况下所立的下位法

我国不走西方分权的道路,实行的是马克思设想的议行合一,不过国务院的立法实际上和西方的行政立法是一个道理。

政府是人大的执行机关,是服从于人大的 人大不仅仅是单纯的立法机关更是最高权力机关

国务院的所有工作都要经过人大审议 其立法的范围、内容也都是由人大来决定的 其制定的法规以及相应的解释权和修改权都仅限在行政范围内 除了国务院 各级地方政府和一些与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息息相关的机关也享有一定的行政立法权

不过立法机关所立的法始终是上位法 要优位于行政机关的立法 其实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差别 立法机关颁布的往往叫×××法 而行政机关颁布的则多叫×××条例 ××规章 ××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