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游牧民族有娶继母、寡嫂的习俗呢?
在中国传统的历史叙事结构中,华夏区域农耕民族的礼仪文化相对发达,并由衍化出相应的礼仪和等级伦理序列。而北方游牧民族一直信仰原始宗教,祭祀文化并不发达,也就难以产生跟农耕社会旗鼓相当的文化资源,以及促进族群认同和国家构建的强大的精神纽带。
北方少数民族
农耕社会“尊老”的价值取向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技术和经验居于主导地位,而老人无疑是知识与经验的载体,由于老人在农业生产中掌握丰富的生产经验,代代相传,尊重老人自然就成为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礼记·乡饮酒义》:“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通过礼仪等级序列的形式表达对老人的尊敬,充分肯定老人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完全按着岁齿来规定尊崇之程度,这是农耕社会的一个显著特色。
尊老是农耕社会的显著特色
在《左传》中,许多老人都是作为智者的身份出现,作者将尊老的传统凝结于史实之中,并以此表达华夏这一价值的合理性。周代礼仪方方面面都照顾老人,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保护老人的地位,“周人贵亲而尚齿”,不但强调族内孝悌,也强调族外尊老。尊老是礼仪文化系统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农耕社会的主流婚姻制度也受到过“郑卫风淫”的动摇在婚姻制度上,农耕社会奉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确定继承人而设立的,可以保证嫡长子继承制度得以顺利进行,从而避免王朝更迭时继承权上发生的动乱和冲突,确保政权的稳定性。
在春秋时期,婚姻关系出现了保守与开放并行的格局,一方面人们遵守礼制,严守贞操,另一方面也有着相当自由的空间。《诗经》中记载了大量婚姻自由、男女私奔的情节,说明在下层社会流行自由恋爱之风,相对于贵族婚姻的政治联合,平民的婚恋主要还是建立在两情相悦的情感基础之上。
《诗经》中记载了大量古代男女的爱情故事
东周以后,出现了父亲去世以后,儿子娶生母之外的父亲妻妾的情况,贵族旁系不同辈分的男女也有侄子辈娶婶母辈的。但这种情况在周礼传统盛行的华夏地区并不具有合法性,也不是十分常见。主要在晋、卫、郑、齐、楚这些深受蛮夷之风浸淫的地区流行,古人有郑卫之风淫的说法。晋人同戎狄社会联系亲密,楚人在南方长期不被认为是华夏族群。唐朝与北方少数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男女礼教上也就不是那么严谨。
武则天也算是李治的后母
娶后母、寡嫂是游牧民族的婚姻制度在游牧民族中这种事情就很普遍,甚至被定为制度。他们把这种“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称做是“转房婚”,跟“贱老”一样是一种争取族群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当年王昭君就嫁给了匈奴王父子三人。解忧公主嫁了乌孙国的兄弟两代国王。孝庄皇后与多尔衮的绯闻也是基于满族也有族内转婚的传统。
王昭君嫁给了匈奴王父子三人
“转房婚”可以使得妇女和小孩在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人下获得保护,维持家族利益,包括人丁和财产。这种婚姻制度是游牧民族面对残酷的自然挑战时的合理选择。在游牧社会中,妇女的生育能力就是社会中最珍稀的资源。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里妇女生育的成活率比较低,如果让育龄妇女守寡,就是对整个部族生育资源的极大浪费。人口对于部族的兴衰意义重大,不管是娶后母还是娶寡嫂,都是在家族血缘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增加人口,为的是维持家族的稳定,是游牧民族在特定自然环境下社会价值和道德的自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