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1

我们常说要和德才兼备的人合作。什么是“才”,什么是“德”?

“天赋”,很好理解,指的是一个人所具有的优点。“德”到底是什么?

最近看到一个解释,“德”是指一个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才能,不利用自己的优势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开悟。第一,一个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才能,也就是知道什么时候用什么优势,这就给合作带来了确定性。

第二,不必利用自己的优势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这在合作中带来了安全感。

在这个定义中,“德”实际上并不是指圣人不可企及的境界。只要不滥用自己的优势,在合作中已经是一个“贤惠”的人了。

在合作中,每个人都有一点天赋,合作伙伴能从中获得的利益是有限的。但是,一旦“德”缺失,就是对优势的滥用,合作者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所以我们在寻找伴侣的时候,“德”比“才”更重要。

第二,我经常跟朋友说西游记美猴王太厉害了,能翻筋斗十万八千里。他取经不是很容易吗?唐三藏为什么要取经?

因为孙悟空没有动机,而唐三藏有动机,虽然他没有取经的能力。

动机比能力更重要;没有动力,根本没有起点,甚至连起点都没有。

只要有动机,就很棒。

第三,读书天赋,除了少数天才,几乎没有人是天生的,这是绝对可以锻炼和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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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种写作班突然遍地开花。身边很多朋友,不管以前是做什么的,突然热衷于写作,经常收到别人的邮件,问我是怎么学会写作的。

自媒体如火如荼,写作的优势在这个时候已经显现出来了。写得好的人有明显的红利,最低的红利是获得别人的理解和关注,得到孤独的解脱;更高的分红甚至可以成名,赚钱,接广告,成为IP,走上人生巅峰。

所以,我想一次性学会写作。处于恐慌中的人,希望通过写作来缓解自己的倾诉欲望,甚至更有追求,希望通过写作为自己的人生找到定位,为自己的未来找到突破口。

但是,我想说,虽然你真的很想学好写作,也恨不得一节写作课就能学会,但这真的和别的东西不一样。虽然有一些技巧,但是仅仅是了解一些技巧或者简单的重复工作,真的写不好。

因为大家都没有时间,都追求急功近利,都想偷工减料,所以只注重写作技巧,但其实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阅读。在我看来,阅读的天赋远比写作的天赋重要,写作的天赋必须伴随着阅读的天赋。

很多好的作家,首先是有极高的阅读天赋。

比如米兰·昆德拉,他自己的小说写得很好,但在《小说的艺术》这本书里,他作为读者的高超阅读天赋完全展露无遗。再比如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他用贾母和戴宇的话来评论前人的诗歌,尖锐、独特,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莫言,他的偶像是福克纳,写了一篇文章《谈福克纳老人》,很有意思。再比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简史中,精彩的见解简直是层出不穷...几乎所有好的作者都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写出了精彩的文学评论,很多作者的阅读天赋远远优于写作天赋。

原因其实很简单。读书是池,写作是桶。如果你想让自己的作品有丰富的思想,强大的阅读能力是必不可少的。阅读天赋,其实就是理解的能力,两个字的能力,一致,一传,无论是阅读,写作,分析文本,还是分析世界,处处给力,处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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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大约十岁起就一直在读圣经。但是,很长一段时间,我其实并不喜欢圣经,我根本没有主动去读。当然,我不敢说我讨厌它。如果我这样说,我只会显得无知。因为圣经太有名了,我会随大流说,嗯,写得好。但是这有什么好的呢?我不知道。

例如,在《但以理书》第三章中,写着尼布甲尼撒王铸做了一个金像要打开,这在《圣经》中有所描述:

“当时传令官大声喊着说:‘各方、各国、各民族的人都向你们发出了一个信息:你们一听到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种乐器的声音,就要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就立刻被扔在烈火的窑中。“因此,各国、各民族、各族群的人一听到号角、笛子、琵琶、七弦琴、竖琴和各种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之前看到这一段,觉得太啰嗦了。如果是我来写,“各党派、国家、民族”有必要出现那么多次吗?直接划掉,改成“他们”就行了。“角、笛、琵琶、竖琴、瑟、笙和各种乐器的声音”也是如此。有必要这样重复吗?

直到有一天,我再次看到这段话,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要这样写——因为它想制造一种压抑感,通过这样的展示和重复,为国王的大典制造一种声势。透过“各党派、国家、民族”的不断重复,我们看到了密如蚂蚁的人群,在国王的金像前不断鞠躬;通过“角、笛、琵琶、竖琴、器、笙等乐器的声音”的重复,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皇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只有不断重复这一点,强化这种心理威慑,充分铺垫现场气氛,才能更好地带出以下情节:所有人臣服于这一权威,向金像跪拜。只有丹尼尔不崇拜。这样,读者才能真正理解丹尼尔的勇气是如何对抗世界的。这个故事的核心精神是站得住脚的。所以,这样的重复不是啰嗦,也不是无用的闲笔。

这种理解在我后来读圣经的过程中一次又一次的发生,就像找到了一个小拼图,让我看到了藏在这本圣经下面的另一本圣经。至此,我真正感受到了读圣经的乐趣。

再举个例子。毕飞宇的小说《类》里有一段对《水浒传》的解读,说林冲杀了人。施耐庵写道:“(林冲)插一把尖刀,把三个人的头发绑在一起,抬进庙里,放在山神面前的桌子上。然后他穿了一件白衬衫,绑上胳膊,戴上一顶毡帽。我把葫芦一扔,举起枪,出到庙门东端。”

看完这一段,我们停一下。请问,这一段你读了什么?

我相信很多人第一次看的时候,看到这里的时候,只是路过。这有什么好惊讶的?这一段比起《鲁提哈拳打关西镇》那段花花绿绿的文字,无非是做了一些零碎的事情,甚至没有夸大任何形容词。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到近乎粗略的段落,你根本无法细看。乍一看,简直“可怕”,毫不夸张地说,背后令人心寒。

恐怖在哪里?

在这种平淡和平静中,太可怕了。这是刚刚杀了三个人的林冲,被逼到绝路还在暴怒的阿林冲。这不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而是一场激情中的谋杀。再看林冲的反应,他像做家务一样淡定,一步一步处理现场:先用仇人的人头做祭品,再换上血衣,扔掉酒葫芦,连剩下的酒也忘了喝。够变态了,然后他拿起枪往东走。

他为什么去东方?这句话很容易被忽略。很简单,因为城市在西边,往西走就是进城,所以他往东走。这是林冲。“往东走”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写出了林冲所有的性格——他的冷静,他的惶恐,他的坚决。但是,作者写了,读者能看出来吗?这时候就该拼读书天赋了。看得出来你会毛骨悚然;看不到就觉得正常,就过去了。

如果一本好书是冰山,只有1/10露在水面上,那么一个好的读者,一个有阅读天赋的人,可以把水面下的9/10全部打捞上来。同样是读书,你的收入比别人多很多。就像拿到一本武侠秘籍,有人把它当成天书,一个字都不懂,扔到一边让它吃灰;有些人能理解一半,并能发展出一种防身术;有人能理解最细微的提示,练就一套绝活。

那么,如何学习写作呢?去学习一套写作公式?去背几篇范文?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归根结底,学写作不是权宜之计。如果你想写好,你必须先学会阅读。理解了,自然就能写出来。阅读天赋越高,写作能力越强。甚至我可以说,阅读天赋就是写作天赋。

阅读的重要性,一方面帮助你训练直觉和理解力,另一方面帮助你建立一个好的写作标准,好的文字是什么质地,如何安排好的结构。

我发现有阅读天赋的人通常是一种灵感,可以把一些不相关的事情联系起来,却让你觉得是绝配,有恍然大悟的感觉。除了记忆力好,知识丰富之外,这其中的生理基础大概就是有大量的大脑接触过程,所以各种信息的交流密度要比别人频繁得多。

但是当你看到这些的时候,不要气馁,以为自己没有天赋,就自暴自弃吧。没必要这么做,因为除了少数天才,几乎没有人天生就有,这是绝对可以锻炼提高的。而改善的方法,我个人的经验有以下三条——

首先,你要学会问自己问题,在文本中寻找线索,试图弄清楚很多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多问问题。他为什么这样写?如果我是你,我会写什么?然后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回答这些问题,不然你可能会发现一座大冰山。先学会提问,这是找到答案的第一步。

读书,最忌讳的就是贪婪和虚荣,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打呼噜的时候吞一堆书,然后扔掉,我看完了,然后炫耀。看,我读了这么多书。有用吗?消化了吗?有的人甚至兴致勃勃地列了一个书单,但是一本也看不下去,然后就发脾气,看不懂了。浮躁和急功近利都不是读书的好态度。

第二,你要学会写书评和学习笔记。读完一本书,写下你的收获,你的深思,你的思考。就算一开始什么都写不出来,也要在本子上做个记号,画个重点,写个问题,总比什么都没有好。有意识地训练自己思考和表达。时间长了,你的阅读能力就会逐渐提高。

第三,学会看别人的读书笔记。不管你懂不懂,去看看别人怎么说,也许我能给你一些思路。慢慢的,你就能找到感觉了。今天解决一个洞,明天解决一个洞,慢慢的你会发现你的任督二脉已经打通了。当你看了一本以前看不懂的书,还能看到自己的经历,挺有意思的。这种感觉真的是千金难买,开心至极。

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是一个基本功。没有捷径,但是踏踏实实的走下去,无论你有多有才,总会看到你的进步。

在我看来,这才是学习阅读,也就是学习写作的正确方法。

嫁给一个不浪漫的人是什么感觉?痛苦。

但是,只要你坚持和一个不浪漫的人结婚50年,你就会有新的体验。也就是痛苦。

我爷爷是个很不浪漫的人,他叫老吴。世界上最不喜欢他的人是我奶奶,崔杰。

老吴不浪漫。他会在小区的花坛里种菜,偶尔会诱骗小男孩们在花坛前撒尿,给菜施肥。

翠姐嫌弃他,遇到他就装作不认识,默默走着。

老吴不浪漫。吃饭的时候,他会捡孙子孙女的剩菜。崔杰嫌弃他,说,你再吃剩饭,我就去和隔壁孙子说。

老吴回答,但还是改不了。

后来,不浪漫的老吴被诊断出一种不浪漫的病:冠心病。他需要在两周内做心脏搭桥手术。因为年龄的原因,老吴的手术风险高于一般人。从医院出来的时候,老吴一句话也没说。他一进屋,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翠姐该吃的吃,该睡的睡,若无其事。

过了两天,老吴脸色凝重,拿出一套寿衣说,等我死了,给我穿上这个。翠姐看着裹尸布,很感动。她说,你哪来的钱买寿衣?把私房钱都交出来!

崔杰对老吴那么反感,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之间的爱情,但是没有爱情。我问崔杰:你这么不喜欢爷爷。你和他相处得怎么样?

崔洁犹豫了一下,过了很久才慢慢跟我说了他们的故事。

崔洁年轻时是方圆有名的村花。她最喜欢桃花,经常去后山的桃花林采花。有一次天色已晚,崔杰提着一篮桃花匆匆赶回家。路上突然出现一条蛇,吓了崔杰一跳,碰巧撞倒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满满一筐桃花飞了起来,桃花散落在空中,路人一头扎进烂泥里。

翠姐以为对方会生气,谁知刚从泥里抬起头来说,同志,你的脸毁了。这个人叫小秋。后来,他掏出手帕,帮翠姐擦掉脸上的泥。

人很容易在一瞬间喜欢上一个人。就这样,崔杰爱上了小邱。希尔很浪漫,是崔杰喜欢的类型。

之后,崔杰再去摘桃花的时候,小山就会一起出现。他笑着拿起画笔为她画了一下午的桃花,陪着她。

当时崔杰决定,除非小秋不嫁。突然有一天,小秋告诉崔杰,他要和家人一起去甘肃工作。甘肃有一座桃花山。相传山上有一株蓝色的桃花。只要找到那朵花,恋人们就会永远幸福。

走的那天,小秋向翠姐发誓,等了他两年,一定会带着蓝桃花回到她身边。

希尔不见了。翠姐一直在等他。

两年,三年,四年...

终于等到了小秋在甘肃结婚,生了个胖小子的消息。翠姐不相信我,只好自己验证了。家里人不让,就把她关在家里。翠姐哭了好久。

一年后,崔杰哭累了。她听家人的话,嫁给了老吴,老吴老实,一点都不浪漫。

听完故事,我才发现,老吴和崔杰的婚姻,不过是一种无奈。原来爱情里最残忍的事,就是明明喜欢一个人,却要和另一个人共度一生。

不久后,老吴去做手术的前一天,我们突然听到消息:小秋回来了。据说他这次不回去了,想一个人在这里养老。因为,小秋的老婆前年去世了。

然后,就在那天下午,崔杰突然收到了一份快递。包裹被一层一层地拆下来,最后出现在她手里的是一朵蓝色的桃花。桃花是蓝水晶做的,非常精致,每一片花瓣都闪耀着温柔的光泽。

崔杰拿着桃花,呆等了一会儿,很久。老吴还是一脸愁容。他还是那么不浪漫。他一直吃剩菜,去花坛种菜。

崔杰懒得理他。她只是黑着脸出去,带着笑脸回来。

我想她遇到了初恋。我想,浪漫的小山可能比不争气的老吴更受崔杰的欢迎。

很快,就是老吴去医院做手术的日子了。老吴一个人早早去了医院。

翠姐拉着我正要从家里出门,门铃响了。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位衣冠楚楚的老绅士。这位老人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他的口袋里有一块手帕,那是一座小山。

见情况不对,赶紧找借口跑了,一个人去了医院。医院里,老吴躺在病床上,等着被推进手术室。

走过去的时候,老吴突然对我说,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奶奶不喜欢我,她喜欢的是小山。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难过。

爱情中更残酷的是和一个人共度一生,而那个人的心里却是另一个人。

崔杰和小秋在一起了,我想也许老吴再也见不到她了。过了一会儿,护士过来了,把老吴推进了手术室。

就在老吴进手术室的最后一刻,突然有人喊道:“老东西!””一个老人气喘吁吁地抱着腰跑了过来。是翠姐。

崔杰去找老吴发誓:我把寿衣还给你了。你不能死。为我好好活着!

老吴没吭声,被推进了手术室。我扭头看了一眼崔杰,只见她瘫倒在地,放声大哭。

她哭着说:这个死老头真让人担心!他怎么会死?如果他死了,谁能和我吵架,谁能在睡觉的时候磨牙打呼噜!如果他死了,我怎么一个人生活...

我愣住了。

这时我才知道,在等待老吴手术的两个星期里,崔杰没有睡好觉,也没有吃好饭。为了让老吴放松,她总是在他面前装作无动于衷,却偷偷溜出门外,不知道擦了多少次眼泪。哭过之后,她面带微笑回家了。

原来她从来没有私下找过小山。就在小山上门后,崔杰只是把蓝桃花还给他,说,谢谢,我不需要。我很好。

翠姐真的过得很好,因为她身边有老吴。

五十年前。

那是一个不太富裕的时代,许多人吃不饱饭。但是崔杰从来没有饿过一天。

老吴每天早起,步行20里,进城上班,工作到深夜。

老吴把自己挣的粮票和换来的粮食都给了崔杰。

然后有一天,老吴在扛水泥的时候,重重地摔了一跤,背上全是血。当他站在崔杰面前时,他颤抖着,已经很痛苦了。

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饿吗?我给你做饭。

这一刻,崔杰突然觉得,小山能不能回来,似乎并不重要。

翠姐把桃花还给小秋,小秋不解地问:这是什么?翠姐这才明白,送她蓝桃花的是老吴,根本不是小山。

原来,老吴一直记得翠姐的心愿,他一直记得翠姐在等蓝桃花。

人死之前,要的是能不能不死;老吴临死前还想着崔杰到底幸福不幸福。他害怕自己死后,没有人帮她实现愿望。于是他走了很远的路,找了很多店,才做出了这个蓝桃花。

老吴知道崔姐爱小秋。老吴知道自己一点都不浪漫。他能做的只有陪他。

他愿意陪她一辈子。他愿意陪着她,直到她爱的人。在所有的浪漫说辞中,老吴的体贴是极其真实的。

后来老吴的手术成功了。

老吴还是不浪漫地在花坛里种菜,或者不浪漫地采摘儿孙的剩菜。崔杰还是不喜欢他,一如既往的骂他。

但我发现,偶尔崔杰会偷偷抓一两个男生,逼着他们在花坛的菜地里撒尿。偶尔崔杰会训斥自己的儿孙,不许她留剩菜,一定要吃完。

我发现崔杰爱上了不浪漫的老吴。

诗意的邂逅,甜蜜的情话,桃花下的约会……这些的确浪漫,但未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柴米油盐和一辈子才是真正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