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多次强奸8岁亲女儿,这种爹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陕西男子多次强奸8岁亲女儿,这种爹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虽然这件事情中,父亲多次涉嫌强奸自己8岁的亲生女儿,但是从法理上来讲,女儿对父亲的赡养义务还是要负责的。

在弄清整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一起看看这整个事件的始末到底是如何的。

根据相关媒体发布的消息来看,有一位8岁的小女孩儿,她的妈妈平时外出打工,之后她便被自己的父亲给强奸了。

小女孩的母亲外出打工期间,由于自己8岁的女儿无人照料,只能靠彪某照顾。于是在某一天,彪某趁着与小女孩独处的机会,连续两晚在家中房间内对她进行了性侵犯。之后,彪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对小女孩再次进行侵犯,而孩子面对禽兽一般的父亲,只能有家也不敢回。被吓坏的小女孩最终把自己的被侵犯的事情,告诉给了妈妈,而小女孩的妈妈在气愤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进行报警。之后,小女孩一直被安顿在母亲的朋友家里。

很快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彪某抓获归案,而彪某面对警方的审讯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悉,犯罪嫌疑人彪某性格比较内向,且平时与妻子的家庭关系并不和睦。而且,彪某还有一个酗酒的坏习惯,在喝过酒之后,两个人经常吵闹,让原本就不好的夫妻关系雪上加霜。

对于彪某所犯下的禽兽之事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毕竟那可是他的亲生女儿,他却毫无顾忌地对女儿接二连三实行侵犯。由此,他与女儿的关系也算是尽了,至少等小女孩长大之后,不会认彪某这个父亲。试想,这件事情无论发生在哪个小女孩的身上,她也绝不可能再和自己的父亲保持父女关系。也由此,很多人认为,被父亲强奸多次的小女孩,等以后长大了也就不必再尽自己对禽兽父亲的赡养义务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小编要说的是,小女孩被父亲强暴后,她对父亲还有没有赡养义务,这其实是两个问题,至少在法理范畴内看是这样的。首先是男子强奸了自己的女儿,这件事里面,该男子应该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另一个问题就是,作为父亲的女儿,虽然被自己的父亲强暴了,但是这却不标志着她的赡养义务就该被免除。也就是说,这两件事一码归一码。即使小女孩不想再认彪某作父亲,但是这只是小女孩单方面的决定,可法律上却没有认定小女孩的决定是对的选选,也因此她该尽的赡养义务,该进还得尽。

虽然,这让很多读者看后内心会感到非常不爽,但是按照相关法规来看,即使遇到了这种爹,,子女还是有赡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