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何谓失见证?
基督徒美好的见证就是透过我们日常生活的态度、言语和行为去见证和荣耀耶稣,结果就能够彰显基督的爱,让未信主的人羡慕去认识和相信耶稣,成为基督徒。亦会透过美好见证能够帮助信主的弟兄姊妹更加深信这位慈爱的主耶稣,使他们的灵命得到帮助和造就。例如一个基督徒在无私地主动地去关怀和帮助有需要的人包括捐钱去帮助经济有困难的人、真心用语言去安慰一些心灵受创伤的人,义务去帮助一些贫穷的儿童补习功课等。当然这些言语和行为都合乎圣经和耶稣的教导。 基督徒失去见证(坏见证)就是透过我们日常生活的态度、言语和行为去损害耶稣的名声,结果使未信主的人憎恨去认识和相信耶稣甚至成为基督徒。亦会使信主的人因他的坏见证对神失去信心,成为信主人信赖耶稣的伴脚石。例如基督徒用恶毒的言语去咒骂人,欺骗别人财物和感情,对女性作性侵犯(包括非礼或 *** 女性),发生婚前或婚外性行为,讲粗口等。当然这些言语和行为都是违反圣经和耶稣的教导! 2009-03-13 14:07:27 补充: 更正:亦会使信主的人因他的坏见证对神失去信心,成为信主的人信赖耶稣的绊脚石,因而不信耶稣。 2009-03-14 18:44:35 补充: 其实基督徒真的很容易失去见证,羞辱主的名,所以基督徒要每天都要为自己得罪神和得罪人的事情去诚心认罪悔改,求神赦免我们所犯的罪,并且靠著神的恩典去作尽力去爱神和爱人以致我们作美好见证来彰显基督的荣美。 2009-03-14 18:49:52 补充: 我们犯罪得罪神最基本的意思就是不相信神、不顺服神、不爱神、不跟随神。假如我们追求名利财富、物质享受、甚至爱情多于追求神,并且倚靠星座命运术数多于倚靠 神,这就是得罪神,失去见证了!
每一个基督徒都有一个***同的使命,就是要为耶稣基督作见证。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最基本的就是向人传福音,告诉别人神的恩典、神在自己身上的作为…。见证的目的,是使人认识神和回转归向神。 基督徒的见证,并不是单指那些在布道会中站出来讲自己的得救故事。更重要的见证,是透过日常生活的言行,怎样活出信徒的生命。所以,作一个基督徒,不是作一个返教会和会友相处时是一个模样,在家中或在工作中又是另一个模样的多面人。 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并不是纯粹外表的动作,去遵守一些宗教规条;这可能只是仍然隶属于行为的诫命之下,仍然和从前一样,沉溺在旧生命的死亡中。要成为一个基督徒,必须相信耶稣基督。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为拯救世人而降生这世上(道成肉身),为世人的罪而被钉十字架,以他的宝血将人从罪里拯救。一个信徒相信罪得赦免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神透过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恩典。追随耶稣基督也代表学效耶稣基督、按他的教导而行。 所以,当一个人口里说自己是一个基督徒,但在行为上却「否定」神,就是最严重的失见证。行动上对神的否定莫过于拜偶像。偶像是指一切放在高于神的位置的人或事或物 - 包括追求权势、名利、财富过于对神的追求。例如:曾有基督徒高官在年初三到车公庙求签,便是辱没神的名的失见证事件。 基督徒对神的「相信」和「顺服」是分不开的。相信耶稣基督的,便会顺服耶稣基督。有些基督徒因着神有赦罪的恩典而作为犯罪的许可证(licence to sin),是以十字架救恩为「廉价恩典」,继续活在罪中、活在老旧人,活在邪情私欲中,便是失见证。 当一个基督徒做了一些不是基督徒应有的行为,为神的名带来亏损、让其他的人对耶稣基督或基督教产生不正确的观念、成为其他人信神的绊脚石…,都是「失见证」。 当一个基督徒没有行那当行的,同样是失见证。例如神要求神的子民爱人如己,但信徒却如好撒马利亚人比喻中的祭司和利未人,见死不救,仍是失见证。在日常生活中见到需要帮助的人又有能力施援手,但却置身事外,都属于「失见证」。 当一个信徒做了好事以后,把一切荣耀都归给自己,以这些好事作为终极目标,仍是「失见证」,因为并未将神应有的荣耀归给神。 总括来说,没有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又或没有做好爱人如己的,都是「失见证」。
基督徒的见证是指,在日常的生活中,行事为人合乎圣经的教导,让身边的人看见了我们的行为,对神有进一步的认识并受此影响愿意更加认识或相信神;而失见证是指,一些基督徒在行事为人上做了错事,与圣经的教导相为背,亦影响了身边的人的神的观感,成为他们信主路上的一块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