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是怎么生活的?一夫多妻制的真实生活
民族文化?一夫多妻是怎么生活的?
一夫多妻制下的性生活是怎样的?
(1)
在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制本质上是一夫多妻制,春秋战国以后逐渐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一夫多妻制主要在奴隶主、贵族和官僚中实行。当然,他们可以随意玩弄女奴,但那与婚姻无关。女奴连小妾都算不上,只是男人发泄和抛弃的工具。一夫多妻制在当时的民间是存在的,但并不普遍。就算有小妾,也不会很多。但皇帝、贵族、官僚的一夫多妻制,往往是以官制的形式规定的。比如《礼记》最后一段有这样一句话:“古代皇帝设六宫,三妃,九妾,二十七妃,八十一御。”
《李周》云:“内戮教六宫以阴。”郑思农注云:“淫礼为妇礼。第六宫是最后五宫,也是第一宫。王志飞有一百二十人:最后一位,三位夫人,九位夫人,二十七位夫人,八十一位夫人。”
春秋战国时期,君主的妻妾从几百人增加到几十万人。《孟子·尽心篇》说:“饭前方丈,侍奉嫔妃数百。”赵琪指出:“有许多妃子,以百计。“《墨子辞国篇》云:“今之君,其畜也私也。大国累女人,小国累。“《管子·小匡篇》云:“(齐)相公站在高台上饮酒。田诸葛,不听国政,卑辱,而女敬;九妾六妻,陈妾数千;食必肉,衣必绣,容氏冻饥,容氏治旅之弊,容氏治:崇尚卓越侏儒在先,圣贤在后;所以,国家不是越来越长。“《后汉书·荀爽传》云:“三代之季,无贞操。宫里有几百个陈阿娥。阳竭于上,阴离于下。“可见这一时期帝王贵族的一夫多妻和纵欲已经非常严重了。
周朝开始建立礼制,不仅规定了皇帝、诸侯、大夫的妻妾数量,还规定了同房的时间和顺序。当时人们喜欢用天体、阴阳、历法来决定事物的顺序。就连嫔妃和皇帝贵族睡觉的顺序也是根据月亮的盛衰来决定的。每个月的初一到十五,月亮会逐渐变圆,然后在十五的时候会逐渐不圆。按照这个规律,从初一到十五,地位较低的女生开始进入较高的位置,而从十六到三十,则是从较高的位置逐渐安排到较低的位置。
具体情况如下:一日至九日,八十一个御女,每晚九人一轮;从第10个到第12个,第27个老婆,每晚9个人一轮;第十三回合九回合;第14轮第三夫人;15号,女王。第十六,女王;十七、三夫人;十八、九妻;从19号到21号,27号老婆,每天晚上9个人一轮;从二十二日到三十日,八十一个老婆出嫁,每晚九个人轮流。这种硬性规定可能是为了防止妃嫔争宠。事实上,有些皇帝并不一定严格遵循这一规则。
另一种说法是,皇后每晚与天子同寝,每五天休息一天。这时其他嫔妃补位,所以9个嫔妃轮完一次需要45天。天下妻子以下的嫔妃必须和九个妻子一起侍候天子,而不能单独侍候天子。
这种五天一巡的制度也被周朝的诸侯所采用。诸侯* * *有九个老婆,其中一个老婆也分甲、乙、丙、丁四组,每天晚上除了陪老婆,还要陪两个侧房。通常50岁以下的侧房有睡主的权利,因为这种女人还有怀孕的能力;50岁以上不能和主睡觉。但这仅限于侧室,而妻子(主室)不受年龄限制,总能与丈夫朝夕相处,共进退。大夫只有两个妃子在一起,以三天为一轮;和士绅在一起只能有一个。妻子和妾的资格有严格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妻子可以从晚上一直陪伴丈夫到第二天早上,而妾必须在午夜主睡着后离开。
因为天子与后妃同房的顺序比较复杂,所以就产生了一种叫“女史”的官员来掌握。
女人的历史会让嫔妃佩戴金银铜等不同材质的戒指,以此来标识自己的身份,确定侍奉天子的顺序;同时记录下他们的日常言行,作为以后补货的参考。在月经期间,嫔妃必须在脸颊两侧涂上红色,以示生理状况。据研究,涂胭脂的习俗是逐渐形成的,因为后来人们认为脸颊红的女人更漂亮。
古代一夫多妻制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妾制。
婚姻制度的起源很早。它是从族外婚姻向原始社会的对偶婚演变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结婚时间长的男子有权娶其达到一定年龄的姐妹。”《死子》一书中推测姚娶二女为舜,且“妻为帝,妻为英”,大体可信。这种制度意味着当一个女人结婚时,她必须和她同姓的侄子和奴隶结婚。《唯礼·婚礼》注:“古有娶女,必随侄之味,故谓之出。”《易桂妹》云:“桂妹为品,跛而幸。”想到可以穿着鞋子走路,就像一瘸一拐一样,是一件好事。
春秋时期,各国统治者实行“齐”制度。比如《诗经·大雅·汉仪》:“韩侯娶妻...万物随之。”而七月“女人心难过,儿子差点一起回家”,也叫结婚。
大约有15首诗把《诗经》中的“归”字解释为“嫁人”。清代的王先谦和姚继衡把“公子”解释为王子的女儿。诗的大意是,姑娘们采桑时突然伤心,恐怕会被显微镜拍到他面前。战国时期,社会制度大变,婚姻制度衰落。妻子死亡,妻姐续婚的婚姻习俗,是婚姻制度的遗风。
妾就是所谓的小老婆,厢房,厢房。《谷亮传·Xi公九年》:“不做妾。”《慧远》:“妾取之,可遇君子而不可求夫妻。”嫔妃通常是来自下层的妇女。《礼记·季芳·简媜》云:“妾买者,因次而同公产。”
另外,凡是没有被媒体骂过的女人,也叫小妾。《礼记》认为“奔跑者为妾”。他们饱受社会歧视,“他们的父母都很贱。”
妾制的产生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但由于它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长期以来一直主张废除。比如《易经·葛卦》说:“水火相息。两个女人同居,但志向不一样,所以说她们是皮子。”但这种微弱的声音在当时并没有太大的作用,更难以取得实际效果。
这一时期出现一夫多妻制的原因有很多:
第一,是母系制度的彻底崩溃和男权的延伸。男人把女人当成私有财产,既然是私有财产,当然是越多越好。
第二,部落战争和奴隶使用的结果。私有制引发了比过去广泛得多、激烈得多的掠夺战争。通过战争,大量的妇女和儿童始终成为奴隶,被战胜国任意占领。
第三,统治阶级的放纵把女性当成玩物,同时把践踏女性当成其权力的象征。
这正如吴敬超所说:“一夫多妻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有钱有势的人想要‘抗拒旋律’。
但在“御调”二字之下,不知有多少人的幸福被轻轻毁掉。"
第四,孩子观念的影响,老婆多就是孩子多,孩子多就是福气多。
第四个原因可以多讨论,因为孩子的观念贯穿了中国几千年的性和文化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这一时期遗留下来的古籍和文物中都可以找到儿童的概念。比如王国维的《殷墟书气后记》中就有“多子多孙”的字样。
韦斯特马克说:然而,人们想要拥有多个妻子的愿望不仅仅是基于性动机,还包括性之外的东西,比如孩子、财富和权威,这些都足以诱惑他们。而无儿无女的妻子,或者说无儿无女的女儿,往往会让男人产生求新匹配的要求。在东方国家,获得子子孙孙是一夫多妻制的主要原因。日本的纳妾曾经被法律认可,其论据是生儿育女,继承祖庙。古代杜兴人的一夫多妻制似乎是害怕没有孩子就死去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样的动机在现代世界仍然存在。许多波斯人娶新妻子只是为了他们的第一任妻子。雷恩说:“埃及男人不愿放弃对不幸妻子的爱,却把自己局限在孩子身上,这就是重婚的观念。”仅仅因为一开始不生育,或者因为生的是女孩而不是男孩,就认可或实行一夫多妻制,这是很多民族的普遍做法。
上述情况也适用于中国古代。殷商民族当时处于农业相当发达,邻里仇人众多的环境中,自然希望多妻,因为多妻可以多子,可以扩大自己的力量抵御敌人,同时可以帮助农业生产,帮助家务劳动。
自周代建立宗法制度以来,子女观念越来越强。比如《诗经》把女人的美德和孩子的善良做了比较:
♫♫♫♫♫♫♫♫♫;你的孩子很多很多,家庭兴旺。♫♫♫♫♫♫♫♫♫♫;你的孩子很多很多,世代漫长。
♫♫♫♫♫♫♫♫;你的孩子很多很多,很幸福。
《姚涛》这首诗也类似于《老虎》:
桃死则焚其荣,其子归家,宜留在家中。桃之夭夭,有一个道理。当儿子回来时,他应该呆在家里。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其子玉圭,应得其家。
也就是说,在“我的儿子回国”之后,“宜家的房间”和“宜家的人”无非是花、现实和树叶,但它们应该能够茁壮成长。
这种子女观念在周代的发展,使一夫多妻制更加确定。以后的皇帝、贵族、官僚的妻子,还有普通市民的小妾,经常以子女的继承为借口。如《白虎童娶妻》云:“天子娶九女,必重社稷,继之。”又有云:“卿博士,妻与妻有何分别?也是尊重先贤,继承继承人的事。”其实“广继位”可能只是一个借口,性的目的永远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
动词 (verb的缩写)离婚
结婚和离婚都有。但是,因为女人依附于男人,男人可以和妻子离婚,女人却不能离开丈夫。虽然这在汉代前后并不严格,但已经开始了。
在古代,男人离婚,婚姻关系就永远停止了,这叫做“成妻”。但在贵族方面,并不直接称呼,所以号称其姐妹叫“赖鬼”,别人的姐妹叫“大圭”。如《左传·春秋商》:“姜夫人家属齐。左家曰,‘大圭也。’”(第十八条)“秋,檀伯奇归。左氏道:‘出去。’”(《宣十六》)春天的正月,纪回来了。梁说:‘女人的义,是嫁人而归;相反,我会回来的。" "(五)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没有那么多讲究。当时成为妻子的原因主要有七个,称为“去七次”。《戴笠李记人生核心碑》:“女去七回:不随父母去,亦叛逆;无子,为其绝世也;殷,为其乱族也;哎,乱七八糟的;得了一个厉害的病,因为它不能和* * * *一起蓬勃发展;多言,为其别离亲人;偷也是反义词。"
但是,如果要加罪,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以上“七出”的一些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但“七出”之外还有一些“理由”,就更荒谬了。比如《韩诗传》说,孟子的妻子在房间里蹲着,孟子要和她离婚。《韩非子·说林》曰:“魏人嫁子,教曰:‘须私积而为女;住在里面很幸运。“他儿子私下积累,他姑姑却觉得更私人。”
因为古代女子无私分娩,守卫者的女儿只留下一些私房钱,在古人眼中几乎等同于盗窃,所以被祖母赶出门外。
前面说了,古代男女结婚,表面上是男人结婚,实际上是公婆带媳妇。他们的姻亲有很大的权力,这代表了一种氏族权力。有时候“成为妻子”不是丈夫决定的,而是公婆决定的。如《礼记》规定:“子极宜妻,父母不乐。一个儿子不适合做妻子,父母说:“对儿子好一点,对夫妻俩客气一点,千万不能丢了身体。“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感情融洽,但公婆不喜欢她,可以‘娶’她;如果夫妻感情不好,但公婆喜欢这个儿媳妇,那也要“白头偕老”。这种礼教和宗法制度真是可笑!
“出柜”的女人当然很痛苦。周朝有个叫尚领的牧师,他结婚五年了,没有孩子。然而,夫妻之间的关系非常好,但他的父亲和哥哥强迫牧师尚领再次结婚。他的妻子得知此事后非常难过,在半夜伤心地哭了。
子木听到了,
伤心居中,他在钢琴上写下了“永别了,鹤操”:
会比翅膀更好,第二天,
山河遥远,路漫漫。
我睡不着,吃不下,忘了吃饭!
这首歌很真诚,感动了家人,所以还是夫妻。这只是一个例外。不知道古代有多少女人“出”了喜结良缘,打鸳鸯。
但是,如果男人随便“结婚”,婚姻家庭就不稳定,所以社会就不稳定。所以规定妻子有三种情况不能“结婚”,称为“三不”。《孔子家语》说:“三不去者,必成亲,有去无回;跟* * *多了三年的亏损;先穷后富。”当然,人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执行这“三不”是另一回事。
女人除了“out”,还经常被老公抛弃。其实“背叛”妻子和抛弃妻子没有本质区别。可能是抛弃妻子比“背叛”妻子更不需要什么“理由”。抛弃妻子大多是因为丈夫喜新厌旧。
比如《诗经》中的诗《谷峰》就是为此而唱的:
山谷来得又快又猛,乌云密布,大雨滂沱。
夫妻同甘共苦,不应该生气不相容。
不可能* * *去收拾菲律宾。
旧日的好话弃之不用:至死不可分离。
慢慢走出门,脚动心忍。
不要送远的送近的,后者只知道送到门口。
谁叫茶苦?像水一样甜。
宴新昏,如兄。……
这首诗描写了一个被遗弃的妻子独自行走,望着风雨交加的天空,倾吐着对忘恩负义的怨恨,喜新厌旧,倾吐着自己不幸的被遗弃。“善有善报,同归于尽”的意思是想把过去的事说出来,发誓生死与共。现在“燕儿新隐隐,似兄”,丈夫又嫁了新人,亲密如胶,比兄弟之情还亲——多么强烈的反差啊!因此,诗的序言中说,“在谷峰,这对夫妇也被冒犯了。保卫其上百姓,耽于婚礼,弃其旧室,夫妻分居,民族风俗伤。”
在《诗经·冯伟》中,有一首题为《自保》的叙事诗,也很有特色:
自保,怀抱布匹交易丝绸;
当强盗来交易丝绸时,他们来找我。
送子涉气,至于敦秋。
当我是强盗的时候,我没有好的媒体。
子无怒,秋为期。
走墙的另一边才能回到海关。
没看到复关,我哭了。
看到复关,我充满了欢声笑语。
呃,帕尔,身体没有责任。
开着你的车来贿赂我搬家。
桑叶在落下之前就茂盛了。
巢中,无桑。
我是女的,有什么好担心的!
学者的焦虑还是可以说的;
女子耿,不可说。
桑葚落了,黄了,落了。
自怜,可怜三岁。
祁水汤,渐车帘裙。
女人也是不快乐的,学者也是尽力而为的。
学者亦极无用,德二三。
三岁做女人累死人。
彻夜不眠,必有王朝。
言出必行,至于暴力。
哥哥不知道,但是他笑了。
静下心来想想,你会低头自哀。
老在一起总让我抱怨。
齐有岸,纪有盘。
将军角的宴会,谈笑风生,信誓旦旦。
不去想就不去想。太可惜了!
这首诗描述了一个女人从恋爱到结婚,最后被丈夫抛弃的不幸经历。
她的丈夫是一个小商人,从事布料贸易。过去,他常常哄她恋爱。结婚后,她日夜操劳,主持家务,不为贫穷所苦,恪守“白头偕老”的誓言。三年的艰辛,丈夫变心了,忘记了曾经的“海誓山盟”,经常骂她,侮辱她,最后抛弃了她。这首诗生动真实地反映了在男女不平等的社会中,女性被“当作我们的家人抛弃”的愤懑和痛苦。
古人以诗咏弃妇之苦,历朝历代都有,其中不乏脍炙人口的,如汉末王灿的《弃妇赋》:
……
如果最后没有开始,你会开心一阵子;
心荡神移,忘旧婚弃之!
再比如三国时期曹植的《为妇赋》:
我很高兴结了婚忘了妾,但我很难过爱受苦...
我恨见西方而不怜,哀叹你的不忠!
再比如唐代顾况的《弃妇》:
古人虽弃妇,有所归;
今天的辞职,你想去哪里?
家破人亡,我哭着走自己的路。
回忆过去,我来和你结婚,文君很忙。
而且同心结,值得你安慰。
孤魂牵鸟,眼如流泉;
我咽不下那流泉,万里观山路。
当你看到你的回归,你对我妾的回归是旧的;
物是人非,新宠闫芳不错。
反映弃妇的诗词很多,因为社会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些诗之所以能写得如此悲壮生动,是因为女性的痛苦在社会生活中间太深了。
关于男人是否应该随意抛弃妻子,从古至今两千多年来一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同情受伤的女人,另一种观点是为忘恩负义的男人辩护。汉朝有个叫王肃的人,博览群书,多才多艺,很得皇帝赏识。王肃曾聘谢的女儿为妻,但他在首都执政后,皇帝娶了一位公主。谢的女儿知道后,非常难过,写了一首五言诗献给国王:
这是一条细细的蚕,今天却被用作制丝机;
我要一个个拿下路,我还挺记得那段缠绵的时光。
公主知道这件事后,代表王肃写了一首诗感谢女儿:
针是穿针引线的物体,眼睛是不断的线。
你怎么能接受你必须缝新丝绸的时间?
公主的这首诗其实宣扬的是男人抛弃女人的理论。这首诗的意思是针孔里总有一根线。缝制新布时,自然要换一根新线。我们怎么能一直用那根旧线呢?这种观念其实反映了当时男性对于抛弃妻子,玩弄女性利益的态度。
(2)
在古代,由于战乱频繁,医疗水平低下,很多青壮年男性成为权贵不必要的牺牲品,形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性别比例失调。唯一能纠正这种不平衡的,就是古老的婚姻制度——一夫多妻制。如果把今天的一夫一妻制强加给古人,既不科学也不可能!同时,为了给众多战争寡妇或其他寡妇一个安身之所,古人对寡妇再嫁也采取了宽容的态度,这种态度至少从商周一直延续到宋代。只是到了明代,朱成的理学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后,人们的思想日益保守,也只是从这个时期开始,中国各方面的实力开始落后于欧洲。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古人是一夫多妻的,那么他们的性生活是怎样的呢?
我们中国人崇尚“礼”,凡事都要有规矩,夫妻生活也不例外。“李周。九妻》注:“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夜;二十七个女人,当三夜;九妻九人,当一夜;三太太,做一夜;过了一夜。”这段话的意思是,周田字* * *,一共有1,21个LP,职位最高的是侯,其次是夫人,然后是夫人,夫人,小姐。虽然LP那么多,但周皇帝也不能乱来。而是将八十一女分为九组,二十七女分为三组,九妻为一组。每组九人陪皇上一夜(哈哈,皇上不怕累,保重龙体!)三位小姐都是选一个晚上,只有“皇后”地位最高,可以享受天子单独过夜的权利!回合结束后我该做什么?唐代出版的《女治》一书说:从女贵妃到后轮,再从“背”到女贵妃到反轮,简单地说,就是前轮和反轮。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女王”,你可以连续两次享受专属夜的权利。白居易的“把所有的时间都浪费在她的盛宴和狂欢上,他的春天的情妇,他的夜晚的暴君”是对杨贵妃违反这一游戏规则的无奈叹息!
同时,《女规》还记载了王子、学者、医生等。:“诸侯有九女,甥女尼姑有两御,故需三日;后两夜为四日,二夫人献夜,故为五日。”“大夫若有一妻二妾,御之三日;君子有妻有妾,帝王二日。”需要注意的是,诸侯的第一个老婆叫夫人,第二个老婆叫艾。夫人和艾各有两个贴身丫鬟,分别是外甥和艾。到了士大夫的级别,就不能称自己为夫人什么的了,只能称自己为妾。你还记得《战国策》里“邹忌讽刺齐王可教”的故事吧?邹忌能在朝中见到齐王,说明他不是一般人,而且有妻有妾,足以说明他是个“秀才”,虽然书上没有说他是什么阶级。这叫:秀才不出门知天下事。)
古人虽有那么多LP,但作为丈夫,还是有独居的时候:《女规》说:“妻与月住侧室”,“我总避女主,她不敢专夕。即使是今天,当她不在的时候,她也不敢专门在晚上。”“大姨妈”来了,老婆伺候不了老公,小妾也不敢跨过去,就算放过老公也不行!哈哈,你懂吗?这是惯例,一个节日的例子!
古代如何安排一夫多妻的性生活?
古代帝王的各种性生活管理制度我们就不多说了。安易如说得好,“宫里是金墙青楼,皇帝是天下第一大妓。”这个客户做妓女真的很不容易,全世界都知道他性生活中的所有约束。那么除了皇帝,古代的普通百姓是如何安排性生活的呢?《礼记》记载:“故妾虽老,未满五十岁,必受五日之治。洗洗禁军,小心衣裳,小心犄角,梳梳头发,戴戴流苏,挂挂。”亲爱的,妻妾的顺序和数量已经规定好了。好像一夫多妻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多累多麻烦。而且,在古代,男性需要60岁才能停止履行性义务。
《考秘戏》第二卷,记述了一份仅存残章的明代家训,从中也可得知古人对性生活的安排,如:
(1)(脱下四个字,还是‘妻妾日日劳作’)监督饭、首饰粉妆、串素牙牌等细事。如果你在外面很快乐,你只会因为性而快乐。就是天下有智主,有理有据。每个皇室的妻子和妃子都会很快等着他...
(2)街东有人,年轻力壮,妻妾早晚争斗。街西边,黄毛弯,妻妾疲侍奉。他们怎么能说自己精通房间,自己却不知道。
(3)最近听说有个官员纳妾,三天后妻妾反目,不是真的。不如禁欲,新旧不离,让新人立如床,供每一个妾。5月6日就是这样,只有这样,这对夫妇才会结婚。让丫鬟妾侍你,是闺中乐终。
(4)人不可能没有过错,情况尴尬!如果你不得不教,你必须制定一个政策,如果你不改变它,政策是有分寸的。趴在沙发上挥杆,五次六次,但不是胯后,也不是尾后。偶尔会有一个有责任的妃子被裸体捆绑,挂在柱子上,鞭打,打倒,甚至流血致死。彼此有害,闺房门是刑房。不要粗心大意。
在中国古代,男女都非常重视性生活,和饮食一样重要,甚至把性生活当成调解家庭纠纷的一种方式。因此,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两性关系的平衡极其重要,这使得性生活的相关规定成为家庭训练的一部分。在妻妾地位差别很大的古代,嫔妃和妻子平等享有的权利只有一项,那就是性生活。在古代,很多人都觊觎妃子的美貌,而在古代,妃子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职责,那就是生育子女。如果说妻子和丈夫是一种公婆关系,那么妾只是家庭生育工具。《礼记》:“妾买者,与其贱同财产。”同样是和老公同枕,为老公生孩子,而我小妾的身份只是一个买来的物品。在性生活方面,虽然她们可以享受与妻子同等甚至更好的权利,但地位仍然不高。比如古代规定,妻子不在,嫔妃不准和丈夫过夜,过了* * *,就要离开。
一夫多妻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男权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支配、压迫和玩弄,让男性满足自身需求,多生孩子,而女性在性生活中处于被动的社会现象。?
论一夫一妻制和私有制
仅仅因为一夫一妻制是在某种生产方式的呵护下,就幻想一夫一妻制有一天会崩溃,那只是一厢情愿。
公民个人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主体,一夫一妻制家庭是当今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这与生产资料密切相关。
当今世界,人类社会的私有制方兴未艾,这是一夫一妻制最牢固的基础之一。最自私的人是生来要死的,越自私越在意私有财产的继承。即使发达国家征收高额遗产税,遗产、家庭、血缘、事业、版权等。必须有一个定向延续的人生预期。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只要子女、继承和血缘关系不能消失,一夫一妻制就不可避免。或者可以说,一夫一妻制不仅是由男女作为夫妻的关系决定的,也是由纵向的代际关系决定的。
一夫一妻制和所有制已经联姻,形成稳定的“一夫一妻制”。只要所有权还在上升,一夫一妻制就不能“离婚”。更重要的是,私有制的观念已经内化为子女、父母、家庭、继承的观念。就连夫妻之间的“嫉妒”心态,也带有浓厚的私有制影子。
生育观念的弱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动摇一夫一妻制的因素,但作用非常有限。因为第一,经济发展的畸形,贫富差距的扩大,不能让更多的人鄙视生育;第二,竞争的加剧不仅使竞争主体多元化,而且强化了“家庭作为竞争主体”;第三,再生产需要作为社会基本需要的地位不能从根本上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