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雷蒙德·卡佛的《羽毛》

读雷蒙德·卡弗的《羽毛》。

羽毛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我在工厂的新同事巴德邀请我和我妻子弗兰到家里吃饭,我们也被邀请了。巴德一家大概住在城乡结合部。总之,他们住在玉米地旁边。我们的车一进巴德家,就被他们的宠物一只孔雀吓了一跳。进门后,双方都有点尴尬,聊不了多少。他们只能坐着看电视。巴德的妻子奥拉正忙着做饭和哄孩子。巴德介绍了矫正前奥拉在柜子上做的牙齿模型,并谈到了孔雀的由来。有一搭没一搭,终于有饭吃了。食物很简单,不是这个豆子就是那个豆子,还有“我”不太喜欢的蛋黄派。就这样,一顿饭不时被孩子和孔雀的叫声打断。孩子最后出来的时候,我们发现是个丑孩子。孔雀的爪子不停地在屋顶上拍打,弄得大家都很累。最后,他们不得不让孔雀进屋。总之吃一顿饭肯定不过瘾。吃完饭,大家就散了。那是唯一能算作情节的东西。

小说的名字叫《羽毛》,可见孔雀在小说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形象。读过顾长卫《孔雀》的人都会知道,孔雀是美的象征,是一种高不可攀的理想。在这部小说中,孔雀也承载着同样的象征功能。奥拉其实是这部小说里最丰满的人物。她对生活有着美好的追求,从她养孔雀当宠物、拉直牙齿等具有美学意义的举动就能看出来。然而,生活总是给她呈现丑陋的一面。她的前夫是个酒鬼,巴德是个非常实际的人。她把牙齿模型放在家里显眼的地方,提醒自己欠巴德多少。这个丑陋的牙齿模型就像一个锚,将她的梦想抛在狰狞的现实中。奥拉从小梦想养孔雀。在她眼里,孔雀是“天堂鸟”,但在巴德看来,这是花了他一百块钱的“昂贵品味”。这对夫妇对于是否让孔雀进屋的小小分歧,可以看作是他们生活观念冲突的一个缩影。巴德的那句“这只孔雀疯了,该死的鸟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鸟,这是它的主要问题”其实就是他对妻子的评价,而什么是梦想和丑陋的现实结合的产物,自然就是那个丑陋的孩子。孔雀最终的命运是“飞上树消失”,梦可能都是这样结束的,只留下一两片羽毛给人偶尔回忆。“后来那些树都被猫头鹰接管了”,所以我们要想活下去,最后只能面对丑,适应丑。

但别忘了,生活中也有粗糙直接的丑陋,比如巴德夫妇的生活和他们的孩子,也会有精致掩盖下的丑陋。虽然弗兰和杰克的生活稍微好一点,但他们的生活最终还是没能逃脱粗鄙。弗兰的长发——审美追求的象征——后来被剪掉了,他们的孩子也有“拐弯抹角的天性”。弗兰长胖了,杰克和弗兰的话越来越少,他们的孔雀终于飞走了,只剩下奥拉当时给他们的几片孔雀羽毛。我个人认为这样一个证明,杰克和他妻子“五十步笑百步”的结局是可以不着痕迹的改变的,盘旋在空中的威胁可能更加惨烈。

就这样,卡弗“转动手中的镜子”,让读者像孔雀一样“左右摇头,看清自己。”卡弗之所以是短篇小说大师,是因为他能在29页的短篇小说中让人尝到生活的五味,实现他对生活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