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是一条长流的水——威尔和我_3000字

童年那些纯粹无聊的回忆,大多都成了雾里的风景,即使轮廓依旧,也几乎是大而空。只有欧盟还清楚。

一个

我们十岁的时候遇到了维拉。小学四年级。

儿时的相遇,永远难忘,家就在咫尺。两个小女孩手牵着手走在几步之外的桌子旁是很自然的事。那时候的我,似乎还不知道分不开这个温暖又让人羡慕的词,也不明白有一种叫做友情的东西,可以让两个人比姐妹还亲密。我不愿意把这种熟悉局限于伙伴的友谊,于是我效仿了青白蛇,成为了结拜姐妹。

姐姐叫莹嘉,比我和薇儿大一岁,一头浓密的黑色齐腰长发,笑容温柔。虽然她和我们手拉着手摇摇摆摆地去喂小学,但她从来没有和我们一起玩过。她总是静静的站在路边,看着我和小薇儿在当地的菜园里摘着最爱吃的菜花,看着我们满意的样子,微微笑着。我不记得她笑起来有没有酒窝。我想是的。有着美丽长发的她,在阳光下微笑,绝对比我们手中的花好看。她慵懒地抚弄着头发,明媚的阳光下,她微微一笑,真的比花儿还要迷人。早到人间几百天,她已经比我们懂事好几年了,洗衣做饭,温柔内敛。对我和魏姐姐大人般的照顾,让我显得拘谨,有认同感。她一路过就想她可能是理所当然的。薇儿成了我这辈子唯一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也许是因为这一个是独一无二的,让她在我心里活了很久。

往事并不震撼,反而像夏雨中栀子花的淡淡清香。

夏天,除了雨,还有蒲青芦苇。其实绿芦苇不是芦苇。他们不会在生命的尽头开满絮状的花,大义凛然地表明自己不会在人间虚度一程,而是让秋风披上黄粉。但即使它又黄又瘦,仍然比周围的明黄色野花更受欢迎。释佛子弟眼中认可的,永远不会改变。第一次看到这种比草还嫩,比树还高的“怪物”,我耸了耸肩扁绿,摇了摇头,骄傲地低头看着我们的小脑袋。就像丁凯乐第一次来快乐星球一样,我们有点激动和害怕,生怕一不小心他们就变成一群女巫。可是我抑制不住有些孩子特有的好奇心,就在暮色中手拉着手,坐在绿油油的芦苇旁,盯着那快要滴下来的绿。

孩子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渴望了解自己喜欢的一切,并对其熟悉。这就是孩子的欺软怕硬,喜欢什么就给什么贴上自己的标签。欺负的很可笑,但是他们很羡慕。

有一天,我们试探性地触摸了几片绿色的芦苇,指尖传来的凉意让在酷暑中煎熬了许久的我们兴奋不已。除了在黄昏中摇曳得更多,高大的绿芦苇既没有青蛙变成王子的不可思议,也没有美丽的公主突然从沉睡中醒来的不可思议。晚风轻轻吹来,不远处的湖里飘来几股鱼腥味。绿色的芦苇飘飘,就像古装剧里仕女们的黑发,很柔软。于是,这种小心翼翼已经膨胀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不知道是谁给这普青苇起了一个浪漫的名字——紫竹林。于是,每天放学,我和小薇儿都会绕道去紫竹林,背上的小书包还在,人却藏进了怀里。踩在上面的绿芦苇倒了下来,发出很温柔的声音,让人想起吴侬软语。如果远远望去,一片方形的绿色芦苇中间有一个巴掌大小的地方在晃动,嘎吱嘎吱的沙沙声和傍晚呼啸的风声,让人想起武侠小说中即将到来的战争的冷酷和隐秘。肯定是两个女生在追。很快,你就能隐约看到两个晃动的小脑袋。

孩子的聪明在我和薇儿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们别出心裁,有无穷无尽的玩法。最不能忍受的是,用我们的指甲轻轻剪掉长长的绿色芦苇,露出一小块光秃秃的世界,然后把树根分离的绿色芦苇排列在空地上,纵横重叠成“芦苇席”,笑着躺上去,只觉得一种我们没有体验过的清凉感。两张小脸仰望着天上的红云,小眼睛时而顺着芦尖移动,时而顺着乌云移动。我不忘在柔和的风中唱艾克·艾雪的歌《如果我能抓住月亮,,,,,》。一遍又一遍,我永远不会厌倦播放佛的声音。

佳颖住在紫竹林对面的平房里。出租屋小而窄,一家四口,略显拥挤,但门前种着各种时令蔬菜,风轻的时候还会飘来几朵白色的蒲公英,带着油菜花诱人的香气。她总是抱着一把红漆脱落的木椅,看着紫竹林里的风吹草动。眼神平静如波。

如果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地面热得坐不下,我和薇儿就去敲嘉应家的黄漆木门。三个女生挤在一个小房间里,最期待模仿古装剧里穿长袍穿纱裙的角色。裹着宽大的绣花床单,解开她紧紧扎着的头发,拿着一方小手帕,故意踩着小碎步,学着闺房少女的笑容——这就是女主角。还必须有一个人扮成披着斗篷的骑士,另一个人扮成肆无忌惮的江洋大盗。一位期待已久的英雄拯救了美国。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渴望遇到一个骑着马拿着剑走遍天下的侠客。她有一张清秀的脸,干净的笑容,温柔的眼神,清秀的身材。她轻轻伸出那只历经江湖沧桑却依然白皙的手,眼里带着笑意说:“跟我来,我带你去看江湖。”我家公主的英雄梦在那间小屋被今生唯一的异性姐姐演绎成了童话。

听说每一次相遇都是上天的恩赐,谁相遇谁擦肩而过都是注定的。你不能强求,但也不能回避。就像我们三个人放在湖里的荷叶,有的关系密切,不离不弃;有的比较马虎,愿意单干。

“江南可采莲,荷叶是何田甜。”《楚门》中的荷花虽然没有远近闻名,但却随处可见。没有路人,更平易近人的是在路边的低洼地、屋后的池塘里、未开垦的水田里,随处可见自发生长的荷花,静静地躲在荷叶下,慵懒地等待花期,没有文人骚客的欣赏。

我们总喜欢在夏雨初的荷塘袖手旁观,俯下身贪婪地嗅着荷花的清香,这种清香与栀子花截然不同,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安慰,但没有人愿意去摘一朵盛开的荷花,甚至不忍心去碰它。弯腰时,脸离莲花只有一箭之遥,连呼吸都刻意放慢,生怕惊扰了专注绽放的精灵。这是一种对美的天然敬畏。但是对于荷叶来说,就显得粗鲁和亲近了。大家摘下一片圆圆的荷叶,小心翼翼地用袖子擦掉残留的雨珠,轻轻扣在彼此的头上,正好挡住悄悄探头的阳光。踩着荷塘边的树,我学会了散漫的节奏,悠闲地转向下一个天堂。没有深情的回眸,没有感伤的告别,那一股股清香还在脑海里,新摘下的荷叶还在头上,仿佛把整个荷塘都装进了口袋,带着美好的时光打包走了。我喜欢并肩坐在湖边长满青苔的石阶上,看着我们的母亲在满是鲜血和夕阳的湖水中洗漱,有节奏地敲打着她们衣服上的木棍,在湖面上泼水,绽放珍珠。不管他们彼此是否认识,他们都在谈论一件事和没有谈论的事。它们充满了庸俗的生活琐事,却像遥远的前世的歌一样美好而纯粹。有胆大的鱼游到岸边,动作敏捷的大孩子把桶放在水里摇一摇,晚餐就会特别好吃。大人禁止我们三个抓鱼,自然不用洗。坐着实在无聊,就把荷叶从头上摘下来撕着玩。我们约定每片荷叶撕成大、中、小三片。最大的是莹嘉,最小的是威尔,中间的是我。把他们一起放在湖里,如果能一起漂流,那就是缘分,无论分开多久,都会重逢。三片荷叶被静静的扛在湖边顺流而下,我们三个人手牵着手,紧紧的盯着它们,怕它们分开。但无论我们在心里怎么为他们祈祷,他们还是离岸一两米,渐渐抽离。最大的一块,偏离最远。我和小薇儿在岸边试着用水盆推水,希望落后的两个能跟上大的。但事与愿违。两片小荷叶被伸出湖面的枯枝挡住了,大的却漂进了湖里。身旁的棒槌声停止了,夕阳完全隐没在群山中。我从来没有这么舍不得离开一个地方,一次又一次的转身,希望再看一眼大荷叶的绿影,只看到黑暗中升起的层层轻雾。后来我偷偷让薇儿看我们放入湖中的荷叶,两片小小的,被枯枝钩住,紧紧依偎。那个大的,我们曾经背着大人偷偷绕到另一边,却不见踪影。

后来爱上了抓蝌蚪,每天拿着瓶子跑到荷塘里,渐渐忘记了那三片荷叶。莹嘉突然变得忙碌起来,好像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我一天比一天更加依恋维尔。直到在紫竹林里偶然看到莹嘉和几个大一点的孩子在跳橡皮筋,她才好像明白了什么,似乎只是因为天生的嫉妒和占有欲而被抛弃,于是暗暗生她的气,再也没有敲她的门。三姐妹,慢慢变成了两个。从熟悉到陌生,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顺其自然,没有理由甚至想好好打一架然后离开。

有魏的儿子在身边,她还是疯了。事实上,生命似乎并没有因为一个曾经亲密的孩子的缺席而缺失。只是偶尔路过莹嘉家门口的时候,会想起那朵秋天凋零,初夏伫立在栀子花下的花。稍一想念,还是拉着魏没心没肺的笑。那时候我不知道,错过了可能就是一辈子。天真的以为会有人陪你到最后,至少还剩下一个莹嘉,我还有薇儿,却不明白,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无敌的花,我也没听说过。一句老话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生是一段独立的旅程,每个人都是途中的一道风景,再美的风景,终究无法与人相伴一生。

人生总是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也许这些意外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可是,当我坚信我们可以像荷叶一样依偎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要走了。

那天是夏末罕见的阴天。文旦花没有金色的阳光,却更别致迷人。我们在用藤蔓绑在文旦树上的秋千上用力荡,这样佛就会飞起来。文丹的白花在头顶微微晃动,从上到下都有一股浓浓的香味。荡来荡去,我看到哥哥出现在我面前。“妈妈让我给你回电话。”我不情愿地跳下秋千,转身委屈地看着维尔。她知道我讨厌在我们开心的时候被打扰。她掐掉了几朵开得不旺盛的花,轻轻停在我的头发上。“去吧,二姐。下午我们再来玩吧。”

我们没有说再见的习惯。每次到了该回家的时候,我们就分开跑了,因为明天总会见面,没必要说再见。只是,这一次,我们没有遇见下一个明天。

哥哥没有带我回熟悉的家,而是停在大院门口。我看到妈妈站在一辆挤满人的移动汽车前,怀里抱着我的第一个毛绒玩具娃娃。那是一只洗过的蓝色熊。“快上车,我们要搬新家了。”当我妈妈看到我时,她把婴儿塞在我怀里。我上了公交车,坐在爸爸旁边。我对我的新家充满了好奇。不停地问“新家在哪里?”“马山。”“那离这里远吗?”不是很远。"、、、、、、

车子飞驰过文丹森林,我看到唯二一个人坐在秋千上,突然有点失望。我很想和她说再见,但是我没有勇气拦住司机。窗外下起了毛毛雨,直直地落在我的胳膊上,有点冷。大概是为了迎接秋天,夏天已经结束了。爸爸把车窗摇了起来,卫二和文丹森林越来越窄。最后只有伟儿下了秋千,朝着我家曾经的方向走去。

在天马小学,时间过得很快。准备中考的紧张感并没有让我的玩味大减。相反,每天两张试卷让我觉得很充实,很有成就感。我很早就写完了,骑着自行车去葡萄园吃了足够的葡萄,然后路过学校。看到还有人写试卷,别提多舒服了。只是偶尔坐在葡萄架下,会想起栀子花,荷花,文旦花。当雏鹰在课间休息后起飞解散时,她看到了一个疑似薇儿的瘦弱身影。她看着她进了602班,想叫出来,但又想起薇儿不可能在这里。她摇摇头,转身进了教室。那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听老师的话,从来没有加入过班级,隔壁班两年都不认识人。后来就再也没见过那个长得像威尔的身影了。

时光飞逝,像仲夏的风,然后又跑掉了。初中考试很顺利,我轻松考上了楚门二中。最后一次回母校拿通知,云淡风轻。602班的一个女生正站在走廊里等她的同学。她是一张熟悉的脸,每天从窗前经过,但她从来不打招呼。“嗨、、、、、、”毕业那天,第一次和2班聊天。无非学习,成绩。终于,我突然想起那个熟悉的身影,漫不经心地问:“你们班有没有一个叫魏的女生?”“~欧盟?是的,有。她中途被调走了。”我的心跳很慢。“那她什么时候转学的?”“应该是六年级吧。”她还说了什么?我一个字也没听到。

原来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相遇是注定的,错过是如此不可逆转。小天马小学,两个人一墙之隔,整整错过了一年。通往三楼的楼梯只有两个,进出学校的入口也只有对着马路的那个。升国旗的时候,两个班挨着,而我和薇儿像约好了一样,不走同一楼梯,同时进出校门,升国旗的时候也不东张西望。其实事实是我们都以为再也见不到了。我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奇妙的东西叫缘分,也不知道这辈子会这么形影不离。

挥霍

新生活总是难以形容。楚门二中不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最大的校园,但却是最独特的,最难以割舍的,最让我难以忘怀的。

大一新生报名的那天,距离汶川地震已经三个多月了。据新闻报道,来自全国各地的温暖逐渐在废墟中点燃了生机,人们的心情不再沉重,阳光格外灿烂。

二中的法国梧桐修剪得很整齐,一片绿草挡住了强烈的阳光。在梧桐的庇护下,我懒洋洋地听着分班通知,耳朵里充满了对新学校的好奇。不远处,一株百年铁树轻轻摇着垂向草坪的大叶子,很平静,像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在远处的角落里,鲜红的玫瑰在蓝天的映衬下很迷人。

张老师一进教室就点名了。标准的小班制,三十个学生坐在一个巨大的教室里,显得特别空旷。我环顾四周,我的眼睛随着我回答的学生移动,试图记住他们的名字。“~魏。”听到老师叫这个熟悉的名字,我更是神清气爽。到处找,最后落在一个小黑人身上。“你是魏吗?”老师有些疑惑。男孩害羞地点点头。"我在这里表明魏是一个女孩."老师看着那个男孩。“报告。”细细的声音打破了扇子的旋律。看着站在门口的那个瘦弱的女孩,我停下了手中的笔,我看到的是一片紫色的竹林和一片荷叶,一个身影慢慢消失在嘈杂的人群中。“你是?”老师看着没有空位的教室,轻声问道。“我是~魏。”门口的女孩有点紧张。老师百思不得其解,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走到男孩面前说:“你是哪个魏?”男孩脸红了,小声说:“雄伟。”“你呢?”老师看着门。“蔷薇的薇薇。”老师点点头,对男孩说:“你应该在五班。”男孩说他很抱歉,然后去了五班。佛教的氛围也因为这一集变得更加活跃。老师干脆不再点名,直接让学生自我介绍。

再次遇见威尔,让我觉得有时候,上帝只是打了个盹,擅离职守了一会儿。但这让命运变得更加不可预测。只有懂得离开,才会懂得珍惜。

第一年,没什么惊心动魄的,每天都如细水长流。我估计是因为小班制,同学之间很少熟悉,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比较投缘,不像小时候跟谁最亲近,跟谁最疏远,跟谁认识的很清楚。我和她儿子独处的时间变少了。如果我有秘密,我不会只告诉对方。这件事全班都知道了,我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只是偶尔聊一下我们的童年,周围的人也联系不上。这是我小小的骄傲,因为这份专属的记忆。

和薇儿从08年秋冬到09年春夏的事情,好像已经模糊了。我只记得,狂拍大合照,偷偷去萨沙家喝啤酒,这些只是轮廓。梧桐叶全没了,重生了。又变绿了。不知道为什么,离别总是在夏末。连地球都慢了下来,我却在告别威尔和二中。这一次,我终于知道,我要提前告别了。薇儿在同学录的留言栏里给我写道:“你和我的相遇,是今生的幸福。希望你我都好好珍惜。不知道还能不能和你在一起。”下面有很多小字:“丹,你还记得四年级吗?”是的,我们天真活泼,还有一个比我们大一岁的莹嘉。我们三个认为我们是姐妹。大家一起去玩,一起去各处,还有那个以他自己命名的紫竹林。现在回忆起来,感觉回到了那个时候!把幸福留给二姐。“她的言论(请保密)只是我想炫耀一下这种快乐,满足一下虚荣心。世界上的变数真的太多了。只有这些童年的记忆才是真正属于我的。

当我离开的时候,我带了一张六班的照片。魏尔和楚门所有往事的合照。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染上了一种隐性的病,叫做怀旧。之后回到湖北,却很难像小时候那样适应新学校新生活。无数次,在人民的走廊里,半夜有微微的冷风吹过。望着瞭望塔上的霓虹和冷月,我总会想起《楚门》中燥热的夏风,带着海的味道。看着身边嬉闹的同学,总觉得看到了二中的同学,看到了威尔。只是,稍作停顿后,你会感到困惑。明明湖北是我的故乡,这片土地是真实的,但总觉得不如我生活多年的江南。用了很多年才明白,无论什么感情,先入为主的想法永远不是胜利,岁月的积累会不知不觉的刻骨铭心。楚门如此,维尔如此,小时候更是如此。又或许是因为回不去那些时光,再也找不到那些稚气,没有人会天真地说:“要不要我陪你去火星?”。

我以为我和薇儿的缘分终于到头了,我也受限于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6班同学的悲伤。最后在高三的时候删了6班同学的QQ。其中,没有威尔。自从那年离开后,她就没学过上网。我很天真的去做,这样我就做到了夏告诉我的,“如果过去让你现在不开心,那你就要选择放手。”我故意不去参观塔和冷岳,但我不想承认古人创造了一个词叫自欺欺人。

有些根深蒂固的记忆会伴随你一生,即使你剥了皮,去了骨,去了筋,也摆脱不了这些形影不离的记忆。

不知不觉中,我游荡到了高中,那些人的名字还时不时出现在我的日记里。每年,我父亲都会从楚门给我带回文丹。他说,“现在杜鲁门是世界闻名的文旦故乡,文旦已经大量出口到外国。不是这样的,随便挑,随便吃。”看着比当年更小却更贵的文丹,我感叹没有一个姑娘能像我和薇儿这么荣幸在文丹花开荡秋千。而我们,即使凌晨在楚门相遇,相识,却无法再走过那条路。文旦壳的汁液入眼,又涩又辣,自然流泪。

2013,我十八岁。我认识维拉已经八年了。

我终于想尽办法把当年删的QQ全部拿回来了。但是威尔的QQ却无处可寻。从高一到高三,五年没联系了。六班的人还是一进群就互相叫外号,叫外号就吵架。这种熟悉感让我后悔当年的愚蠢。我们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不管以后会不会再见面,现在互相了解就够了。看到长大后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看到人情冷暖,越来越怀念当年的懵懂和纯真。

或许,我和薇尔上辈子真的对视了很多次,这辈子也会一次次的错过,一次次的相遇。我爱上了文字,我喜欢那些也喜欢文字的网友。我在思想上的执着和坚持,周围的人不会理解。我选择在网上用假名说出真相。那一夜无眠,看着空间里的来客,“矮梁”吸引着我,走进了她的空间,仿佛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我留言:“你是魏吗?”?是楚门二中6班的吗?几个星期后,回信说“是的”。“我现在没有六班遇到威尔时那么激动了。这几年无数次的离别,我明白了,再怎么舍不得,都是定局;再愉快的重逢,也要好好珍惜。

我们偶尔通过QQ联系,更不用说维持感情了。我们之间没必要刻意维护。

我们怀念童年。我们感受到了这个社会的现实。我们讨厌长大。

只有维尔。只有薇儿能和我一起回忆童年的残余。

只有维尔。只有欧盟能明白,我所说的命运是一种奇妙的东西。

只有维尔。只有维尔能理解为什么我的世界观是本能的浪漫,刻意排斥现实。

莫问

昨晚收到一张薇儿和燕子去楚门见他们老师的照片。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原因。我没有认出她,但总有一天,我会凭感觉找到她的。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感受到时间的残酷,没有什么可以永恒。我们在中山最怕的那个傻子现在就在他的地方。紫竹林上已经盖起了房子,薇儿住的院子里锈迹斑斑的铁门早就不见了。外国的东西好景不长,我和薇儿已经无处找回当年的天真烂漫。随着我们的成熟,我们越来越懂得珍惜。

今天早上同学问我写的关于我和薇尔之间的结局是什么,我回答了。我们没有结局,故事还在演绎。

如果你一定要有个结局。因此...我们约定明年夏天去看她。

高三:单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