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唐宋时期历史进程的巨大飞越
我个人觉得楼上说的很好,我只能就我所有的资料,瞎补充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从中国古代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过程来看,唐宋时期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说商鞅“废井田,开阡陌”是第一次承认了土地私有制的合法性的话,那么,唐宋时期则是土地私有制确立起了自己的主导地位.这表现在,⑴使土地资源的配置趋向市场化,从而使土地越来越具有纯粹的经济意义;⑵使土地所有权自上而向下移动.从古代到近现代,我国的土地所有权经历了从国家下移至地主再下移至农民的过程.唐宋则处于这个下移过程的中间阶段.将其置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来看,地主土地私有制主导地位的确立及其发展,应该是当时重要的历史进步.
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首先是土地私有制得到重要发展,确立起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这突出地表现在整个社会已公开承认了土地所有者身份的合法性.明清之际,顾炎武总结道:“汉武帝时,董仲舒言: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唐德宗时,陆贽言:今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夫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农夫之所为,而兼并之徒,居然受利.望令凡所占田,约为条限,裁减租价,务利贫人.仲舒所言则今之分租,贽所言则今之包租也,然犹谓之豪民,谓之兼并之徒,宋已下,则公然号为田主矣.”①而翻检宋代史籍,“田主”一词频见于各种文献,表明这一称谓确实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豪民”、“兼并之徒”到“田主”,称谓的变化反映了了巨大的历史变化.“豪民”、“兼并之徒”,顾名思义,是指他们对土地的占有主要是巧取豪夺,并非合法,而“田主”强调的则是田地的主人,即承认其对土地的合法所有.同时,这段话还反映出,汉唐时期土地的配置主要依靠政治强权,即要豪取、强夺和兼并,而宋代则已经有很大不同了.
土地私有产权确立起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还表现在人们对地租的认识上.“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②汉唐时期,人们更多地是将“租”与“税”混在一起,无法明确地区别开来.这实际上是土地私有产权还不太明晰,还没有完全确立起主导地位的一种反映.到了唐宋,人们不只是在字面意思上对这二者作不同的表述,而且从性质上对“租”与“税”进行界定.根据上引顾炎武话中所引陆贽之言,“税”是土地所有者向国家缴纳的部分劳动所得,“租”是土地租佃者向土地所有人缴纳的部分劳动所得.到了宋代,人们对此作了更为精练的概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自己之田谓之税,请佃田土谓之租.”①谁占有土地,谁就应该向国家缴税,谁租佃土地,谁就应该向土地所有者缴租.无论是“税”还是“租”,都要以对土地明确的所有关系为前提.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也是士子跻身官场的主要阶梯.它自隋开皇年间创立,到清光绪三十一年废止,在我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余年.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它在不同阶段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早期的科举制度对于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促进封建社会向前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明清时期,采用八股取士的考试形式,使科举制度成为反对社会改革,抵制进步思想,阻碍社会发展的一种工具.八股文虽然内容空洞、形式僵化,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用八股文取士也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原因.总之,我们对科举选官和八股取士不能采取简单的否定态度,而应该实事求是地进行具体分析,明其得失.
我国选拔人才的制度,从汉代的“贤良方正”到唐朝的“诗赋取士”,其实质是以科举考试制度代替了推举选拔制度,这在历史的发展上无疑是进步的.
科举制度本是官僚帝国实现普遍化权力的手段、皇权扩张的工具.均田制崩溃之后,中华帝国出现了掌握经济资源却没有稳固政治地位的绅士阶层.由于遭到绅士集团的抵制,宋朝试图通过科举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扩张国家权力的企图失败了.儒家学者扩张自身文化权力的学校取士方案不能被帝国采纳,最终放弃了主导文化教育和推举官员的要求,仅提议通过科举理学化提升绅士集团的政治地位,为科举制度发展“功名身份的终身制”指明了方向!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29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一度以“寄禄官”为阶官.唐宋的叙阶及进阶制度,繁复得让人眼晕. 唐宋的散阶制,上承魏晋南北朝的制度余绪.由于士族门阀政治东风送暖,魏晋以来官制中的品位因素百花争艳.秦汉的领兵武职“将军”,很快就虚衔化为军阶.各种冗官、名号、荣衔的滋生如雨后春笋.散官大夫在汉代只是没有固定职事,却经常承担临时差使,魏晋以下则几乎就是冗散或荣衔.汉代加官本来具有的职能意义,在此期也明显淡化.南北朝时形成了东西省体制,两省文武散官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入仕初阶、迁转阶梯及用作加衔.此外秘书著作之官、东宫侍从及府官僚掾,也因优游无事、主要用于起家迁转而大为“品位化”了.在著名的九品中正制下,中正依门第而定品,士人在入仕之初甚至之前,就先已拥有了一种作为官资的“门品”了.相关的各种选例,包括清浊有别、士庶有别、文武有别、官吏有别,都具有强烈的品位性质.后代好些品位性设置,都是此期发展起来的,例如重文轻武之制、流内流外之制等等.唐代的文武散阶就来自南北朝的文散官和将军号,而且与东西省散官呈沿革关系.
唐代的边疆民族政策带来的历史结果,是北宋立国的艰难.强盛时,唐王朝作为东亚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和平的方式,带动着文化的交流和文明的***同进步.一当中原政权在晚唐五代变得衰弱时,那些早就享有较高自治权力的边地民族,则乘机内迁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北方的辽、西北的夏无不如此.两汉时边地民族的内迁是以部落的形态杂居,而北宋建国时,发育于唐代的北方异族政权已经在那里等着与它较量.西晋边地民族的举事.是因为政府措置失当;北宋则另有难题,它必须面对历史的结果,北宋开国规模前比不上汉唐,后也比不上明清,它的边疆压力却十分沉重.为防御北方政权的南下,它必须建立一支庞大的常备军队,养兵开支的耗费前所未有.但养兵千日,未必能用在一时,对付北国兵马,宋军几乎是屡战屡败.因为北宋建军思想过分借鉴了唐代藩镇割据的教训而陷入严重的局限.唐代之所以有藩镇的尾大不掉,也是起源于它的边疆政策.唐玄宗因受奸相李林甫的愚弄,执迷不悟地信任杂胡出身的安禄山,以致造成安史之乱及随后的藩镇拥兵自重.这给北宋开国者印象太深了,致使皇帝对将领极端猜忌.北宋一建国,马上“杯酒释兵权”地解除战将的指挥权.平时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打起仗来,将军得照着由皇帝事先制定的方案作战,没有不失败的道理.
忌讳武人,北宋王朝转而大力任信文臣.宋代基本延续了隋唐科举制度,并多加改进,使之日趋严密.每次开科取士的人数较盾代大大增加,考试及格马上录用,不及格者,则可以由皇帝“恩赐”进士出身.对士大夫的优礼,也空前隆重.首先是俸禄优厚,在职及退职的官员都有厚禄;其次文臣到一定级别的都可以享有丁孙补官的特权,称为“荫子”之制,不仅“荫”同姓子孙,也可以“荫”异姓亲戚.凡此种种,造成了一个待遇丰厚、养尊处优的庞大的官僚阶层.外有并立的敌对政权,北宋不得不大量养兵;忌讳武将,又养就了一个庞大的利禄阶层.两者及其他奢侈浪费,造成北宋财政的极度困难.这又引发了改革的浪潮并激起士阶层剧烈的党派之争.这一切,追溯其源,都与唐朝开放的边疆政策有着直接的链条般的联系.现实上,北宋不能不面对唐朝崩溃后的局面;观念上,又不能不注意唐朝的经验教训.两方面都促成着——种情况,就是北宋立国艰难.大唐文明是开放的、浪漫的,宋代文化则显得内在而含蓄.有唐的开放浪漫,就有宋的含蓄内在,其间存在着必然的历史因果.
唐宋之际社会的变革及经济文化的高涨
中唐以后到北南两宋社会方面的变革,首先是南北朝以来旧门阀贵族衰落以至从历史上销声匿迹.其原因长期以来人们以为是科举制度造成的,实则很难说明问题.科举只是为中下层知识分子的上进开了门路,但旧贵族也一样可以经由科举致身通显,这样的冢族很多.有人说是武则天以科举打击旧关陇势力所致,更不足以说明问题.一个势力强大的阶层,不是某一位皇帝打击就垮得掉的,充其量也只是抑制一下而已;况且武则天大力打击关东、关陇旧势力别有内情呢?旧贵族衰落的原因应当从中唐以后整个社会制度特别是两税法实行造成的变化寻找答案.两税法以财产等级征收赋祝的规定,极不利于大家族的存在,势必造成大家族的分门析户的趋势.这可以从史书所记得到印证.其次,两税法造成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动,也不利于大家族经济.失业的农民可以转而做小商人或租赁地主土地,不会去依附到大家族那里.此外,唐末农民大起义的打击和五代时北方民族的入侵,都给这个垂死的阶层以致命的一击.看史书,唐代的读书人总好以自标郡望来显示一下家世,到宋代文人,这样的习气基本消失,人们更愿意表明的是自己如何努力. 唐宋间另一个重要的社会变化是市井因素的大增,繁荣的城市遍布全国,附丽于市井新的文化现象层出不穷.这都是社会经济特别是南方经济持续高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