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分封制结束于何时
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扩展资料
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后,不足以显示其继承,而是称帝。小公改革后,继续实行商鞅的法家政策,加强了君主专制,削弱了旧贵族的势力,提拔了有军事成就的贵族。
秦朝的土地所有权基本上维持了西周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西周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被改为“国有”。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秦始皇命令全国农民报告他们实际占有的土地数量,以便收税。
他们还授予土地和头衔给有军事功绩的平民。虽然商鞅变法期间秦国实行了“赐地制”,但农民的土地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由私人农民耕种。
但这允许全国人民真正拥有曾经“属于国王”的土地。农民和官员可以自由买卖他们的土地。商鞅的改革最终促进了私有土地的发展。
秦始皇废除封建制度后,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官僚制。最初划分为36个县,后随土地扩张至46个县,定都定阳(陕西咸阳秦都区)。
中央政府的最高官员是丞相、史官和总司令,也被称为“三老爷”。郡县的行政长官负责保管,郡县的行政长官负责下达命令。县制首先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度,封建制度和官僚制度取代了贵族的世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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