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峰训练者的小说

丁叔叔

我的出生纯属偶然,从我妈的思想开始。据说老师的妈妈生两个兄弟的时候,一直戴着环避孕。后来她目睹几个同事生了第三个孩子,他们想要一男一女。她随波逐流,心想:再有个女儿就好了,于是一年后我出生在东北的一个小镇。那时候我妈年近四十,我爸四十多岁。二哥四岁,大哥六岁。从医院回家那天,二哥挨家挨户敲邻居的门宣布:“我家有个真娃娃!”“那时候所有的门都有很高的门槛。像一个四岁的孩子一样,他高兴得跌跌撞撞,好几次差点被门槛绊倒。

时代要求,我好像是一个备受宠爱的小姐姐。但我对童年记忆最深的是孤独和无尽的寂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我的童年记忆很少,我选择性的忘记了。

从小爸爸就不在。我当时出生的城市包括周边县乡,父亲是地委宣传部的笔杆子。他要么陪领导下乡视察不在家,要么回到家通宵伏案给领导写讲话稿。我不记得他对我说了什么。我大哥小时候的记忆就更模糊了,是遥远的影子。六岁的距离,好像是小时候的历史鸿沟。我和大我四岁的二哥有时会有交集。他是一个严肃的小警察。每当我做错事,他都会教育我,向我妈举报我。和所有的兄弟姐妹一样,我和二哥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来。至于当时我们为什么吵架,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妈妈总是很忙,那时候的农民工好像不止996人。到了晚上,学校的大喇叭里经常传来各种喊叫声,老师们不得不回学校参与各种指示的精神传递。我们家离学校近,我妈没借口不听。那时候所有的衣服都是我妈自己缝的。我的母亲忙于工作和家务,所以自然没有耳朵留给我说话。

我天生应该是个大大咧咧,无忧无虑的孩子。哥哥说我小时候走路不管不顾,到处磕磕绊绊。那时候我们还住在地委家属院的平房里。房间里有一个大炕,鸡窝在炕对面。我真的无法想象我是如何能够和我的妻子一起吃住,相安无事。我哥说,有时候我在炕上站起来随便走,就会把一个苹果踢到鸡窝里。这个动作看似不经意,却比踢足球还要精准。我没有运动天赋。如果让我专门去踢球,我肯定踢不了。外面下着雨,我肯定会戴着草帽,挎着小篮子跑到外面,唱着“我是公社的小社员,手里拿着小镰刀,背上背着小竹篮……”我只能偶尔唱这些词。

但是我从小就爱哭。一个爱哭的孩子是一个很情绪化的孩子,会观察别人感受不到的东西。据说蜻蜓可以用慢动作格式看到周围移动的东西,就像电影的慢动作一样。可能我的观感和别人不一样,但是我小的时候,大家都没时间去理解我的观感。每次去爷爷奶奶家,都是哭个不停。爷爷被我哭的心烦意乱,经常骂我:再哭,再哭,跟你妈回家。爷爷喜欢我聪明懂事的大哥,他在我心里是神一般的存在。父母有一段时间没时间照顾我,把我留在爷爷奶奶家。爷爷躺在炕上,奶奶在屋里走来走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周围的墙上贴满了报纸,窗户很小。看不到阳光进来,感觉喘不过气来。那种压迫,还有我后来去了北京读书,假期回到了我那与世隔绝的东北老家。

哥哥们不带我玩。四岁到六岁的距离,在童年是不容易跨越的。我父母的朋友都很老了,他们的孩子和他们的兄弟一样大,甚至更大。我没有同龄的朋友一起玩。小时候经常待在比我大的邻居姐姐家里,听他们说我根本听不懂的话。后来听几个在大学上过少年班的朋友说起他们在大学的经历,特别了解他们当时的尴尬。

我是一个爱哭又胆小的小女孩,而且还很脏。我妈没什么闲暇和心情给我打扮。我记忆中的两个哥哥都很帅,也很聪明,我活在他们的影子里。这个影子被设计成跟随我一生,无处可逃。后来我去人大上学。人大存在于一墙之隔的北大阴影下。北大有霸气的未名湖,人大只有可怜的一勺池。后来移民加拿大定居,加拿大生活在美国老大哥的阴影下。我严重怀疑人大和加拿大都归咎于我。我永远是活在阴影里的那个人。

长大了,那个爱哭的女孩似乎不那么爱哭了,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小时候,我有一个秘密,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哥哥和父母都没有。

小时候我经常故意对父母兄弟隐瞒一些小秘密,但最后他们都会识破。比如我有一件尴尬的事,就是年纪很大了还尿床。我妈妈从来不骂我,但是我哥哥经常取笑我。一天早上,我被被褥里的潮湿和寒冷惊醒,悄悄叠好被褥,说要出去看看太阳。我以为到了晚上,我在梦里画的地图会像侦探片里的神秘地图一样消失,大雁会飞得无影无踪。结果还是被发现了。后来我哥经常取笑我。你为什么不看日出?

那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在我上学的路上。长大后从家走到原来的小学,发现距离其实很短,只有十几分钟。但是在孩子的感觉里,那条路很长,一路上可以发生很多惊险的事情。我家当时住的家属大院外面,是比较野的平民区,经常有两个小孩跑出来拦截我。这是一对兄妹。妹妹比我小,但是很有气势,绝对有女人的风范。懦弱的我被吓哭了,什么都没做。我那时候不知道我居然可以还手。我不知道怎么反击,也不知道怎么打。

但这个秘密不是关于抢道的兄弟姐妹。我只记得那天早上,在去学校的路上,我一边走一边被精神折磨,对第一天刚考过的卷子很难过。我妈没有骂我,但是我看得出我妈有点失望。我大哥那时候上的中学,成绩还不错。他就像神一样。二哥是学校少先队队长。学校的老师都认识他,我是队长的妹妹。他的大队长经常回家教育我的不规范行为。我一路走着,想着我的考卷,觉得不配做我两个优秀哥哥的姐姐。

那天阳光明媚,好像刚下过雨,天空出奇的明亮。我想知道为什么今天这么亮。仰望天空,我惊讶地发现天空中有两个太阳。所以,我向两个太阳发誓,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取优异的成绩,对得起我的两个哥哥。那时我八岁。八岁爱哭的小女孩向两个太阳发誓。

我现在的天文知识让我明白,天上不可能有两个太阳。自从后羿射掉了九个太阳,天上就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太阳。不知道当时天上是什么天象,让我误以为是两个太阳。也许还没落山的月亮被太阳反射了?也许这两个太阳只是为了见证我励志的誓言?我从小就近视,那时候还没开始戴眼镜。我的视力实际上非常模糊。我真的不确定我看到了什么。

也许,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早晨,没有我的誓言,这一切只是发生在梦里。活到这个年纪,我确实有很多模糊的记忆,也不知道是梦还是真的发生过。

但是那天之后,我的成绩奇怪地越来越好。当我考上一所重点中学,也就是我妈妈当老师的那所中学时,我的成绩竟然是全年级第一。后来担心重点中学的人很优秀,就很努力的学习。一年后,我排名第一,我发现我的总分居然是全班第一。

那个爱哭又胆小的小女孩从此变成了一个学霸,一个学霸就能掩盖所有的丑陋。我开始被学校老师知道,妈妈也会很自豪地向别人提起我。我在学校广播里介绍了我的学习经历。同学们都说声音很好听。

其实我还是心中那个敏感胆小的女孩,虽然大了几岁。我比同龄女孩更晚开始理解情感。除了学习,世俗的经历,男女之间的爱情,我什么都不太懂。运动素质很差,戴深度近视眼镜,不爱出门。那时候还没有微信网络。我当时除了写作业就是看书,看书可以缓解孤独感。家里有父亲的中国经典加唐诗宋词,还有《少年文学》等文学刊物。放假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学校图书馆,利用老师的特权,让我随意借书。我真的不记得当时读了什么,但我读的东西应该都长在骨子里了。

大二的时候选择了文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文科。我是一个各科都很均衡的学生。我数学和化学成绩很好,化学还在市竞赛中拿过奖。物理稍弱,但也是80分的分数。语文很好,参加过城市比赛,拿过奖。但并不是特别突出。抒情叙事写得好,议论文一般。英语对我来说也是一门很一般的学科。如果我知道我以后会以英语谋生,我一定会花更多的时间。我的美术课每次都受到老师的表扬,我还在学校绘画比赛中获得了大奖。和几个女生一样,喜欢画女仆图。有时候老师上课讲课,我们会把它们画在下面。我家里有一本《芥子园》专辑。我喜欢用水墨画梅朱兰,但我很少画菊花,因为它更难画。

我真的不记得我为什么选择去上文科班了。我妈的同事跑来跟我妈说:“张老师,你怎么能让你女儿上文科班呢?你说有什么样的孩子?”当时只有一个文科班,五个理科班。文科班都是理科不好的孩子,女生也很多。应该有很多女生正处于青春期,无法安心学习。

然后我去了文科班,做了一个另类的文科生。因为我来晚了,不懂事,所以我会继续做我的学霸。我们文科班前三,我永远第一。第二名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如花般绽放的美丽女孩。不仅我爱她,也有男同学爱他,所以我无法拒绝扮演红娘的角色。第三名是班里的千年老三,他的名字里也有个三。后来我在加拿大呆了很多年才回国,发现他已经成了文化名人和专栏作家。

考上大学的时候,我的选择是京北的大学。我二哥在北大,可惜我们差了四年。我去了,他走了。北大的学科很传统,人大的学科很抢眼。看中了一个专业:广播电视,以为是写剧本用的。结果发现自己是新闻系广播电视专业的。邻居的叔叔和我父亲的同事说,这个女孩是继承了父亲生意的女人。因为我父亲后来从地委宣传部调到广电局,既当领导又当兼职编辑。

移民加拿大会有文化冲击,这是移民文学永恒的主题。其实我从一个东北小城去北京上学,也是文化冲击。那时候东北很封闭,没有互联网,而北京是大都市。我们班的同学来自全国各地,聚集了精英。新闻系的女生都很漂亮,让我觉得很惭愧。连我赖以遮丑的学霸这个名字都坚持不了,因为大家高中的时候都曾经是学霸。

也许是高中学习太辛苦,考不上大学,到了大学就开始放松,周末跳舞,谈恋爱,读琼瑶圣金毛顾雍龙,经常逃课。我曾经参加过一个文学诗社,写过几首晦涩难懂的诗。几年前,我回中国见我的大学同学。舍友们说你床的墙上写着“认识我的人叫我担心;如果你不认识我,我想要什么?这是谁?”我很好奇。我是不是太矫情了?她说我曾经这样憧憬未来:“等我老了,就不需要考试了。我必须每天看武侠小说。”她的眼前出现了一幅白发老太太在夜里读小李飞刀的画面。现在这个愿望可以实现了,我也不白发苍苍了。即使有几缕银丝,染发剂也足以遮盖。只是顾勇再也不能满足我了。我会看戏法,会看他的武侠小说修仙,会痴迷于他构建的世界。

我大学学的是新闻摄影,用单反相机拍过照片,自己冲洗过胶片照片。我还学习拍摄和录制,以及编辑音频和视频新闻节目。写作课上有被老师点名的文章,其中一篇写的是我那个不合时宜的叔叔。老师说写得不错,但是语气不够积极。换句话说,我的文章不是主流的正能量文章。

后来实习,去了天津日报,跟报社老师学习,发了一些财经新闻,找不到了。但是实习不久就死了,那年6月我就提前回家了。

又过了一年,我毕业了,留在了国家工商总局。从此以后,我和我的新闻工作没有任何关系。我四年的新闻生涯,似乎是一场短暂的恋爱,一场无果而终的恋爱。

那两年分配到国家部委的大学生,准备去地方下放锻炼。这个“去中心化”的对我来说很陌生。这比去中心化更像是给我展示了一个新世界。我和几个大学生去徐州工商局待了一年。在徐州的一年给了我两个印象:第一,我在《走进荒原》里以为是个桀骜不驯的地方的徐州,其实保留了很多文化细节。我所在的工商局领导,还有一些看似平庸的员工,都喜欢书法,写得一手好字。第二,工商部门的吃喝风气令人发指。不知道国家局让我们放权的初衷是什么?其实我学到的应该是他们不想让我们学到的。作为国家局的大学生,它已经成为我在酒局领导班子里的秘密武器,屡试不爽。东北姑娘天生的酒力在那一年被充分挖掘。记得当时已经在美国的哥哥和嫂子说起我怎么练毛笔字,怎么批评酒楼的情况,他们说,别这样了,学英语吧。

用的时候很讨厌英语,出国了才知道。我在七月一日国庆节来到加拿大。我怀孕不到一个月,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然后我开始在英语计算机世界里学习,工作,奋斗。直到2014,因为微信开始学习中文打字,开始在文学城博客,用中文写作。

有朋友说你是学新闻的,以前也写过东西。当然是了。其实我们所有人都写过东西,不只是文科生。小时候,我们写作文;年轻的时候,我们写日记;当我们在大学的时候,我们写信。最近,我读了我写给我大学最好的朋友的信,我被它震惊了。那时候的笔法是那么的自然真诚。如果我现在写一封信,可能我都不知道怎么说。现代人更喜欢语音和视频作为直接的交流方式。

那个时候,那个胆小敏感,却对世界一无所知,一无所知的女孩,早已在加拿大脱胎换骨。我学的是计算机专业,转行做了码农,生了孩子。眼界逐渐开阔,情商一点一点积累。我依然单纯,但不再胆小。

我的写作是一个自我提升的过程。我没有给自己定什么目标,只是随意写。因为我写作不是目的,不是追求,而是一种自我完善,自我救赎。

有两句话:读万卷书,走万里路。我想补充一下:写一万篇。

黑塞的小说《悉达多》讲述了人们可以用两种方式理解生活。主人公悉达多通过对世界的亲身体验,体验了人所能拥有的一切,比如性、金钱,然后抛弃了一切束缚,聆听着河水的声音,也就是对自然的领悟。悉达多的朋友哥文达正在听佛陀的布道,并被其他人带领着。

哥文达读书于万卷书,悉达多读书于万里路。

而我想说的是:写千篇文章,自我感知和自我认知在写作中变得更加清晰。就像我们用文字记录旅行是为了更好地拥有美。

我们来看看约翰·罗斯金关于美的理论以及如何拥有:一、美的构成是复杂的,对人的心理和视觉都有影响;第二,人天生渴望拥有美;三、有美低级表现是买纪念品、拍照、刻“此行一次”;第四,拥有美的正确方式是理解美,对促成美的因素敏感,从而拥有美;艺术、绘画和写作是追求理解美最有效的方式,不管你有没有这样的天赋。

也就是说,不管你有没有写作的天赋,用文字记录下你在户外的所见所感,有助于你更有效地追求美,理解美。从而拥有美。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们对美有了更深刻的观察和理解。

同样,用文字书写自己,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想到的、期待到的,都是自省和自省,是对自己的一种完善和救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些执念,一些我们放不下的东西。写作可以让我们净化这些执念,从而达到开放和心灵的平静。

感谢李朗主席为加拿大女作家协会“讲述你的故事”主题活动所做的准备,让我对童年记忆有了更客观的分析。作为一个敏感的小女孩,从我的视角来看,很多记忆都不是真实的,我有时也会被那些被我误解的记忆所困扰。和哥哥们聊天,他们聊起我小时候是怎么被宠爱的,有什么好吃的。我妈给我的多,剩下的两个哥哥平分。小时候从来不做家务,两个哥哥都生火做饭。因为在火上做饭,出去玩忘了回来,烧了好几个铸铁锅,还经常被妈妈用扫帚柄打屁股。

而写作,则是我自我救赎,实现天人合一的一种方式。

有意识的写作开始于我的中年时期,就像我开始户外运动一样。只是我的户外运动是从零开始的。我体育素质一直很差,经常担心中学大学体育课达标。现在游泳,划船,徒步,滑雪,滑冰,一年四季都有相应的户外运动。写作应该是过去作文、日记、书信写作的自然延续,码字对我来说一直是很自然的事情。阅读伴随着写作。

《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大卫·布鲁克斯在《第二座山:对道德生活的追求:中年其实就是要爬第二座山》一书中说。人从出生就爬的第一座山,到中年爬到山顶获得物质财富。人生的第二座山是追求精神上的完美和满足。中年不是在走下坡路,也不是停滞不前,而是再次攀登。我的第二个高峰是在孩子长大离家,工作生活相对稳定,衣食无忧的时候,用多余的精力追求自我提升。

我开始用自由诗、现代诗和散文写作。我把生活中的情趣融入诗歌,吃喝玩乐融入诗歌:“品味由吃喝而知,诗由趣而生。”

夏天去湖里游泳;

秋天泛舟赏秋;

中秋节划船后做些五仁酥月饼;

我的散文从写我的家庭开始。比如我写过一篇文章《和你一起去买咖啡》,就是写中年夫妻通过买咖啡的方式相互磨合。《窗外,你是我永恒的风景》就是以窗外的视角来写我对儿子成长的改变。

自从我开始户外运动以来,我的许多散文和游记都是关于户外的,比如划船、游泳和滑雪。

我喜欢户外,因为它贴近自然,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感觉。天人合一、忘我的最高境界就是在湖里洗澡,也就是裸泳。就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一样,在偷禁果之前,她从不羞于暴露自己。

我在一篇游记《一条船,一个世界——在- La Vérendrye野生动物保护区划船露营》中写道,其中记录了我和丈夫独自外出划船露营的情景:

最近两年开始尝试虚构小说,以《当假的是真的》为题发表。在图书馆发帖的时候,经常会得到单纯朋友的鼓励和建议,比如那边的慕蓉司徒和小吴。

作为一个全职工作者,如果你想写作,你就不得不面对一个如何更好地利用时间的问题。我的工作不是最忙的,但是工作时间不可能写。如果过几天工作上有问题要解决,会有一些压力。下班后可能会看一部剧减压,有时候除非是热门网络小说,否则不想看。所以什么时候写确实是我需要更好协调的问题。

我也发现我的写作状态需要在不同体裁之间转换,有时候多写诗,有时候多写文章。最近近段时间出现了很多格律写作,显然对写长文有一些影响,不仅仅是因为时间的原因,还有写作思维方式的原因。

我已经掌握了如何走万里路,我的户外运动已经成为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如何读万卷书,写万篇文章,才是我需要努力和追求的。

写作是一种自我救赎,但实施起来也是一种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