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文书:人间四月天都是香,都是尘。

内容简介

《人间四月天》内容简介:许暗恋青梅竹马的。她太珍惜它了,无法表达她的爱。与相恋,不愿在订婚仪式上见到寻找多年的救命恩人叶,而放弃了跟随。失意的许利用工作来消磨寂寞,但她不知道自己一直暗恋着老板叶。

爱是一个圆。我们每个人都爱着我们爱的人,却从不回头珍惜爱我们的人。最大的悲剧是,当许回去爱叶的时候,叶的百分百女孩回来了。

编辑推荐

1.《人间四月天》是作者非常用心写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地球上的四月,而不是地球上的四月。前者是盛开在人间的爱情之花;后者是爱情之花枯萎凋零。“金”字位置不同,含义也不同。

2.《人间四月天》语言风格多变,时而幽默,时而悲凉,经典语言频出,读来十分有趣。

作者简介

阿辉,女,80后,分裂的双子座让她既有科研人员的严谨,又有文学少妇的浪漫情怀。我喜欢群居的刺激,享受独处的宁静。我喜欢食物、漂亮的衣服、音乐和狗。向往平静安逸的生活,不温不火却鲜有惊喜。但是,这个世界往往是意外而无喜,事与愿违,会足够折磨人。只希望文字能给你我带来安慰。

目录

第一章当青梅竹马/001

我伤心地说:“我第一眼就错过了杨过一辈子。”叶陈一笑道:其实我说的是实话,但是不能要求大家理解我。就像我暗恋那个男人那么多年,他什么都不知道,温柔的眼神从来没有停在我身上。

第二章生活是一个圆/031

春田花花幼儿园校长的形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嘴角抽动了一下,说:“你喜欢养人;举人喜欢潇雅;潇雅喜欢叶陈一;看来叶陈一对你很感兴趣;这就完整了。”我嘴角也抽动了一下,说:“不,不要这样。”

第三章谁留在天上谁是对的/061

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不考虑我呢?”他转过头,温柔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狒狒,你对我非常非常重要,所以我会把你放在最安全的位置很久很久。”心里觉得灰暗。现在,我和我心中所爱格格不入,但我只能勇敢的走下去。

第四章跟谁谈,不谈/095

你在和谁说话?它不说话。这是件大事。我无所畏惧地投入了一场开始莫名其妙的爱情,却发现曾经朝夕相处的熟悉和亲密,也能成为爱情天平上的砝码。我想我有点喜欢他。

第五章100%男孩/123

“4月一个美丽的早晨,我在东京新宿附近的一条狭窄的街道上,和100%的女生擦肩而过。”

我笑着想,还好,我们没擦肩而过。有些人见面的时候可能不是100%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爱累积起来,就会变成我100%的男生。

第六章原来这就是爱情/155

他说了声“傻姑娘”,把我抱在怀里,为我遮着凉风,给我温暖。

我用手背紧紧地拥抱着他,亲人的祝福,爱人的关心,幸福,甜蜜,还有从心里涌出的喜悦。原来这就是爱情。

第七章原来这就是爱情/189

和他在一起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发自内心的付出,甜蜜,幸福,就是爱情。

但现在,我终于明白,背叛,悲伤,发自心底的深深绝望,原来,这就是爱。

第八章许,前进,前进!/225

我有一个温暖的家,身边有体贴的朋友,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我有什么不满意的?我为什么要在过去徘徊不肯醒来?

所以,芳菲,前进,前进!

叶的百分百少女(上)/253

叶的百分百女孩(下)/259

第九章回头再看他/267

我从未忘记,也从未释怀。他说:“我很高兴你没和他在一起。”我的眼睛变黑了,但在他眼里,我的感情原来是这样。但是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为什么我这么倒霉?

这个人大概就是我命中的一颗星——扫把星。

第十章伤疤愈合了,忘记了痛/297

“方菲,嫁给我吧。”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回荡在我的耳边,蛊惑着我的心。

看着他一眨不眨的眼睛,我对自己说:许,伤疤已经好了,痛就忘了吧。

前言

这本书展示了爱情的情况。

b(举人)

↗ ↘

a(狒狒)c(较小的)

↖ ↙

丁(叶)

注:箭头表示A爱上B,B爱上C,C爱上D,D爱上A..

小说中主要人物的名单

狒狒,本名许,擅长自我心理建设和自我吹嘘。当我自吹自擂时,我喜欢对着镜子说:“许方菲,如果美丽是一种错误,那么你已经一次又一次地犯了错误;如果聪明是一种罪,那你就犯了十恶不赦的罪!“孤独的时候会说,是时候找个好老婆好男孩宠一宠了。"

本名,暗恋许。在学校,她是班里的精神领袖,工作后,她是女性的朋友。擅长讲冷笑话,比如:今天走在路上,几个女生走过来说:你好帅!我说我不帅,他们就打我,说我虚伪。

叶,许的老板兼男友,许口中的“万恶资本家”,眼里的“叶扒皮”。追许用的策略是:老板要追员工的美女,必须先请她们吃饭,填饱肚子,动动感情,放松警惕,做什么都行,张大嘴,直到骨头不剩!

真名叫刘,是的女朋友、未婚妻,也是叶的邻居。她落水后被叶救起,所以她一直在找叶。她基本属于穷一代。当她见到许并介绍自己时,她说:“你好,我叫刘。就叫我潇雅吧,不要叫我舒舒(叔叔)。”

摘要

第一章

当青梅竹马暗恋青梅竹马。

我伤心地说:“我第一眼就错过了杨过一辈子。”叶陈一笑道:

其实我说的是实话,但是不能要求大家理解我。

就像我暗恋那个男人那么多年,他什么都不懂。

他温柔的目光从未停留在我身上。

当举人出来的时候,我正在接电话,邪恶的资本家在周末没有放过我。大不了你要我加班,乖乖回家才是鬼。我说我在机场接了一年没见的男朋友,我在那边发呆就立马挂了。

我笑着挂了电话,得意的时候,左肩被拍了一下。我往右一看,原来是一张活该被压扁的脸。我正要把它挂在他的脖子上大叫。余光看见一个温柔的美女站在举人身边。我的手果断地把车停在空中,反而拍了拍举人的肩膀:“太好了,我转了一个回来。”

“你好,我叫许。叫我芳芳或者菲菲。”我伸出手,美女拉着我的手,温柔地对我微笑,让我感觉很好。

“你好,我叫刘。就叫我潇雅吧,不要叫我舒舒(叔叔)。”她严肃地说。

举人在我旁边狂笑,我心里充满了喜悦。好吧,原来都一样,都是穷人。我指着举人说,“你在哪里把这么有趣的女孩?太强奸了!!"

“狒狒,你有对手了。”举人骄傲地搂住了美女的肩膀,抬起下巴,用鼻子指着我。

“我不跟你争。”我甩甩头,抓起潇雅的包,塞在举人手里,拉着潇雅的手说:“我们走吧。我妈准备了满满一桌满汉,在家等着呢。”

我们把尸体放在身后,身上盖着袋子。

举人,原名张鹏举,住在我的院子里。我们在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混在一起了,从小就坦诚相待。我和他从幼儿园到高三都是同学,缘分和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一样深。他从小就穷,上课喜欢接老师下一句话。老师帮不了他。谁叫他成绩好呢?有一次在语文课上,老师在谈论《范进忠居》一文,问道:“从这篇课文中可以看出金范的特点是什么?”大家都在沉思的时候,举人大声回答:“卑鄙!不要脸!脏!”全班哄堂大笑。举人之名由此而生。

虽然老师们经常为他的吵吵闹闹而疯狂,但是老师离不开他。大一暑假,学校决定临时补课,举人去乡下二姨家度假。那时候电话还不普及,举人一时半会儿还不知道,所以前两天她不能来上课。结果物理课上,老师问了一个很难的问题,全班鸦雀无声。老师沉默了很久,说:“张鹏举没来吗?”

举人是班上男生的精神领袖,也是女生的女性朋友,因为举人有乐于和女生逛街的美德。这是举人的母亲刘阿姨种的。小时候,每年年底家里要给我们买新衣服,举人就和我们三个女人一起去。他通常要对我的衣服做最后的决定,我妈妈为此付钱。

总之,我们班的女生都把他当宝。在学校,他们说我和张鹏举在同一个班,羡慕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投过来。其他班仰慕举人的女生,要给个条子或者礼物,都会被我们班的河东狮羞辱。这其中的魅力可见一斑。

但他在我眼里,仅此而已。对于一个和你没有秘密的人,我们没有恋人该有的神秘感。我很小的时候,大热天刘阿姨在家给他洗澡。他坐在一个大盆里,绅士指给JJ看。我径直走进去,在脸盆旁边放了个小凳子,开始向他炫耀。我刚刚骗了对面楼的小胖,让他踏进我挖的坑里。年纪大一点,我们两个读初二,有一天放学回家说:“许你怎么流血了?”我转身了,不是吗?粉色的裙子上有一大块棕色的血迹,我“哇”的一声哭了,就被要求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骑车回家找人帮忙。一路上,我大声哭着说:“我要死了。”急得脸都紫了,车也蹬得飞快。一下车就被直接拽到了我家。在门口看到我妈,他也哭了:“朱阿姨,快救救芳菲,她快不行了!”这种傻乎乎搞笑的事情数不胜数。

小时候我们经常混在一起,大一点的时候又在同一个班学习,所以一直觉得举人跟我一样,但是直到高二第二学期我才逐渐意识到我和举人的差距很大。举人的学习成绩遥遥领先,但我在班上58人中排名第36。拿到三本就不错了。我不擅长语文、英语和化学,但我数学和物理很差。我看到立体几何就崩溃;看到杠杆和力的方向就晕。那段时间,我很压抑,很自卑。特别是还有一个人,那么耀眼,我更渺小。全年级的女生都知道我和举人的关系很亲密,所以我的书桌里总有我需要传达的信件和礼物。我之前还挺开心的,但那段时间,我很沮丧,也很烦躁,所以就在举人周边上学。人家看我不对劲,天天推着车跟在我后面喊:“芳菲!”你怎么了?我冒犯你了吗?“我踩着自行车,头也不回地往前跑。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前,学校放了一天假,请人到我家找我,犹豫了很久,最后很认真的对我说,“方菲,你喜欢我吗?”我看到他认真的表情,忍不住笑了。举人显然松了一口气。

当我笑完的时候,我的烦恼并没有随着我而去。我的脸又变冷了,拿着我的大蒲扇给我扇着:“我的阿姨,你怎么了?”你觉得太阳太大了吗?你放心,我马上找一支箭,像后羿那样把它弄下来。"

我被他缠住了,不得不说实话。举人听后用扇柄打了我的头一下:“死丫头,我该怎么办?”。这件事由我负责。"

暑假期间,省教育局禁止所有中小学给学生补课。我本来可以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海南夏令营,天天呆在我家给我开小灶。他总结出来的招数都是他教我的,旗帜鲜明,头脑清醒,不可更改。我做试卷的时候,举人戴上耳机听音乐,基本上是听他最喜欢的迈克尔?杰克逊,要么在我家客厅看迈克尔的演唱会CD,边看边学跳舞。鞋子和地板的摩擦总是让我在书房里起鸡皮疙瘩。

高三的时候,举人向老师申请坐在我后面,这样我可以随时提问。在举人的努力指导下,我的成绩稳步提升,在第十名左右徘徊,基本可以拿到一个二流的重点。

对此我特别感激。想起张大爷和刘阿姨平时工作忙,我妈退休在家没事干,我就央求我妈多准备点午饭。我妈妈把举人当成自己的儿子,现在答应已经太晚了。高三之后的那段时间,妈妈早上在家做好午饭,第三节课后准时送到学校门口让我去取。中午的时候,我又把它拿到食堂,用微波炉热了一下,送给一个举人享用。我们一起吃饭后的几天,班主任老段找他谈话,因为他担心我们会有早恋的迹象。毕竟,举人是他们的重点培养对象,将来,他们会在考试中一举成名。老段是下学期从初中调过来做我们班主任的,和我们这种大孩子打架经验还浅,时间长了也说不到点子上。笑着听了半晌,说,“老师,你是担心我和许谈过吧?别担心,我和她在一起很久了。我们预订了年轻的婚姻,从两个一样的。”老段站在那里良久,但终于忍不住了。他笑出声来,拍拍他的肩膀:“段老师,我跟你开玩笑呢。我和芳菲是兄妹,左手摸右手。一点感觉都没有。请把心放回肚子里。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举人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正在我家看电视,每人拿着半个西瓜,挖着吃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只是咬了一口西瓜在嘴里。我笑的时候,西瓜滑到了我的喉咙里,差点把我噎死。

不知道全世界的高三学生是不是都这样。每天都是没完没了的卷子和习题,生活极其枯燥。就这样,过了半个多学期,元旦快到了,老段决定让我们放松一下,终于疯狂了。我以为是让我们放三天假,好好玩玩,或者集体组织一次郊游,原来是老段让我们班男生给元旦晚会贡献一个节目。举人无疑已成为这一决定的执行者。举人每天晚上都在学校的小礼堂排练。我很不领情先溜回家,还要看6点开始的《东京爱情故事》。

元旦晚会,我们毕业班被安排坐在前几排。我津津有味地看了每一个节目。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么近的距离我没有打喷嚏,也没有跳眼皮。我想也许上帝认为这应该自然发生。等到学生说:“我们来看看高三39班带来的舞蹈。迈克尔。放杰克逊的《危险》的时候,我还兴高采烈:“这些小丑大概要搞怪版了。“可是窗帘一拉开,灯一亮,我就笑不出来了。那时候我的嘴应该大到可以装鸡蛋了。全是白衬衫,黑领带,黑西装,这个姿势直接带走了我和周围人的气息。我和举人第一次在VCD看到迈克尔跳这种舞,现在是这样的。举人的手臂裹着白色的袖子,他是领舞者。我仍然记得那几分钟里的每一个场景,我想当我老了的时候,我可以带它出去和举人一起欣赏。那时候社会风气还没那么开放,他们的手不敢放在关键部位,就放在皮带扣上。但对于当时还很无辜,完全想不到那一层的我来说,这真的不是重点。重点是整个舞团的造型、舞姿、整齐划一的动作,足以让人疯狂。这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举人,或者说像是第一次见到他。原来他穿黑色西装好帅。原来他笑起来脸上有酒窝。原来他的身手就是这么敏捷敏捷。原来…

但他凭什么这么优秀?让我坐在台下越来越阴沉。我阴暗地希望他的左脚踩在右脚上,绊倒在地上...我盯着他,目不转睛。这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他。周围的尖叫声似乎来自遥远的深海底部,带着可笑的音调。谢幕的时候全场灯火通明,人们大概看出了我的愚蠢。我笑的时候酒窝一闪而逝,心里就像是有人的手被剧烈的抖动了一下,然后松开了。我深吸了一口气,平复心中的喧嚣,周围的声音再次涌入我的耳朵,就像几分钟前一样,但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就不同了。

但是与众不同又有什么用呢?高考后,举人去了北京,我留在了北京的大学。又过了四年,我直奔大洋彼岸,我依然留在这个城市工作。越来越遥不可及的距离,越来越忙碌,MSN偶尔遇到聊天放屁,已经让我跟不上他的脚步。我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经历了什么,我再也无法分享他的喜怒哀乐。

所以,我明白了我的心思,已经六年了,但我依然只能牵着他女孩的手,走在他身边。隔着他从未落在我身上的眼神,和我永远无法表达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