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童话欣赏”[美]侯爵“名人”

外国童话欣赏”[美]侯爵“名人”

马尔克斯[美]

没想到,我成了镇上的名人,成名的原因很可笑也很简单:我把动物园里的狮子错当成了狗,隔着笼子咬了一口!

天知道!如果我知道它不是我的同类,我不会有勇气去招惹它!

我的主人名叫哈罗德,绰号“雀斑”,也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著名人物。自从我和狮子对抗之后,他就到处为我吹嘘,说我出身高贵,血统高贵,心地善良,勇敢果断。我差点忘了我出生时差点冻死的经历。我感到受宠若惊,我真的来自哪个世代的贵族家庭。我从小就接受过严格的擒拿格斗训练,所以敢上百兽之王。

更妙的是,雀斑成了同伴们羡慕的对象,以为像他这样一个满脸苍蝇屎的家伙就该有我。他是多么幸运啊!

但平心而论,雀斑配得上这个荣誉。作为一只狗,全镇找不到更好的主人。在同龄人中,我尊敬的师傅打架、爬树、钓鱼都是首屈一指的。而且,他对我也是嘘寒问暖。

就像我刚才说的,我晋升到名人的行列是非常突然的。昨天我还只是哈罗德家的一只不起眼的黄毛狗,每天躲在厨房门后等着胖厨师给我一根肉骨头。白天经常在老师傅的杂货铺里打个盹,尽量少打跳蚤。晚上,我故意在主人面前假装抓了几只老鼠。但是今天因为掉了脑袋瞎了一段时间,把狮子误认为同类咬了一口,我成了英雄!我不习惯这种身份的转变,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总之一切都猝不及防。

这不,杂货店门口排起了长队的车,老板应接不暇。让他烦恼的是,这些人不是来买他的货的,却在问几乎一样的问题:

“买你的狗要多少钱?”

老主人抬起眼皮,不耐烦地看了我一眼。我赶紧闭上眼睛,假装打盹。我只听到他说,“这是我儿子的。去问他。”

雀斑女当然不会卖我。车一辆一辆开走了,我却暗暗高兴。有人仰视我,和以前不一样了。

又是一件奇怪的事。屠夫Henny最近每天早上挺着大肚子走两英里给我带正宗牛排。注意,是正宗的牛排!不是剩菜,连哈罗德先生都盯着我大嚼牛排。回想当年,我在海尼格下悄悄啃一根骨头,他都会给我一顿臭骂。

在我咬狮子之前(说实话,我只是摸了摸它的尾巴,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我见人就摇头晃尾,想讨好人,讨好同类。现在,我成了名人,身价倍增,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举止轻浮,说话随便了。所以,在周围没人的地方,我学会放低声音,大喊大叫,以示威风。既然是狗就敢挑战狮子,怎么可能是闲散之辈!所以当海尼满脸笑容的端上牛排的时候,我先对着他咆哮,然后假装不情愿的几口吞下一大块牛排。海尼看到它受宠若惊。我越对他咆哮,他就越频繁地给我送牛排。后来好多人来给我送好吃的,我每天都快撑破肚子了。主人也得到了一些东西,地下室存放了很多骨头,估计能卖个好价钱。

很快,麻烦发生了。

雀斑认为,一个著名的人不应该仅仅依靠他过去的辉煌成就,而应该不断做出新的贡献。所以他把我关在笼子里展览,以扩大他的影响。笼子前面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名称:现货

附属机构:哈罗德家族

主要经历:打败了百兽之王狮子。

把我锁起来。我不在乎。风不能吹,雨不能下,有吃有喝,还能干什么?另外,有时候雀斑会放我出来玩。

有一天,雀斑的朋友汤姆把我的对手马特带到笼子里。马特看到笼子里有足够三只狗吃的肉,他红了眼睛,流口水。

我一直很慷慨。虽然我的生活更好了,但我忘不了过去的穷朋友;于是我好心的拿了几块肉送到笼子里。马特几口就把它一扫而光。我怜悯地看着这个饥饿的家伙,等待他的感谢。没想到,上面写着“不要自大,点点。昨天镇上有一只芝加哥猎犬。它比你帅多了。只要看看它的伤疤就知道它的战斗史有多辉煌了。”

“马特,我有很多伤疤。”

“波特,别吹了,谁不知道你的两下子。你忘了是谁咬掉了你的半只耳朵?”

“你咬我,我咬你!”我用我新的发音冲他吼。“看看你的右腿,一瘸一拐的。那不是我半个月前留给你的纪念品吗?”

“来吧,点点。”马特吃饱了,怒不可遏。“你敢出来比试,我三条腿都能把你咬下来。”

“放肆!马特!”我勃然大怒。我们是老对手,我们几乎一样坏。虽然我赢不了它,但我绝对不会输给它。“别忘了,我现在是名人了,你比不过我。”

“哈哈!”马特笑了。“把人关在笼子里,太嚣张了。”

雀斑听到我和马特斗嘴,对汤姆喊道:“嘿,把你的狗从吃狮子的狗笼子里弄走!”"

汤姆笑了。“祛斑,不用担心。斑点被笼子保护着。我的狗不能伤害他。”

因为我的名气,雀斑也生气,很容易生气。他的朋友汤姆这次对他不客气了:“汤姆,小心点,我不在笼子里。”

汤姆不想小题大做,但是在这么多人面前,尤其是很多女生面前,他不想放弃。“雀斑,”汤姆用轻蔑的语气说,“只要我动动手指,你就得缩到笼子里去。”

雀斑不想扩大矛盾,汤姆却气得不服输:“就你那点本事,还想把我关进笼子里?”

“不信你试试!”汤姆开始打架。

“哼,吹牛大王,加油!”雀斑也摆出决斗的姿势。

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一群调皮的孩子在后面推推搡搡,跃跃欲试,看热闹。

最后,雀斑和汤姆滚到了一起。

扭胳膊,弯腰,夹腿,拉头发。两位将军打得很热闹。扭打中,马特趁机咬了雀斑的小腿。我一看到就大叫:“卑鄙!马特!”两军交战,各自护主。现在马特管事了,我看不下去。我猛地推开没锁的门,飞向马特,开辟了第二条战线。

人和人打架,狗和狗打架,孩子欢呼,其他狗叫。场面惊险。直到雀斑妈妈过来大声喝,扭打才结束。

晚上,我走出笼子,看见前面走来一只狗。我从来没见过这只狗。它很高,有光滑的皮毛。我猜一定是马特的鬼魂惊动了芝加哥猎犬。我不确定你来的不好能不能占上风;但既然狭路相逢,还有理由退缩吗?于是暗自庆幸,赶紧准备战斗。

唉,我真的不愿意去想这场战争的历程。和马特的战斗消耗了我大量的精力,而我当时刚喝完一大箱美味的肉汤,所以动不了。简而言之,我躺着的时间越来越多。要不是雀斑及时赶到,狠狠地打了一顿,我的后果不堪设想。

我被芝加哥猎犬打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镇。人和狗对此深感惊讶。他们不相信吃狮子的狗会被一只普通的猎犬打败。这样雀斑和我就比较出名了。我们一出街,总会有人围着我们指手画脚,窃窃私语,还会有人拦住我们问:“雀斑,听说你家的食狮犬被芝加哥猎犬咬了是吧?”

听到那件事,我真的很惭愧。

如果一个女人问这个,雀斑转过头,吐在地上。如果是成年男子,会对他们做鬼脸;如果是小女孩,他会把沙子揉进她们的头发里;如果是小男孩,那么扭打是不可避免的。

整整一个星期,我和主人几乎都是在挣扎中度过的。虽然我们赢的比输的多,但是到了一个星期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是鼻青脸肿,满脸雀斑了。更糟糕的是,我们失去了朋友,没有人关注我们。虽然我们处境艰难,人气不减,但我依然是人们茶余饭后聊天的话题。

一天,我们经过威尔金斯的房子。她们三姐妹推着婴儿车在院子里玩。婴儿车里躺着他们的双胞胎兄弟和一个洋娃娃,他们才几个月大。不知怎么的,一个轮子掉了,热心的雀斑自告奋勇,不一会儿就修好了。三姐妹很高兴,让他去楼上修玩具火车。雀斑很无聊,满口答应,我跟着他们上楼。

我家主人的手很灵巧,很快,玩具火车就会在地板上转圈。我建议雀斑应该去,但他没有去,而是和三个女孩玩得很开心。这真的很丢脸,因为在我看来,男人只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玩女生。我不想看到雀斑傻笑,就在楼角上睡着了。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但是我被烟熏醒了。当我睁开眼睛时,房间里充满了烟。坏了!着火了!我叫雀斑,没有回复。

说实话,离开这栋着火的大楼对我来说并不难。我担心雀斑和威尔金斯。我搜了房子好几次,但是我没看见任何人。我刚在地板上发现一件毛衣,看起来像雀斑上的那件。我用嘴把它叼起来,但是它太重了,我不得不再次把它放在地板上。我走到前窗一看,天哪!院子和街道上挤满了消防队员。人群中一个女人尖叫道:“我的孩子!救救我的孩子!”

这时,凶猛的火焰向我扑来。我把头伸出窗外,想看看自己能不能跳下去,但楼下是一片火海。我大声哭了。

“波特!我的狗!”雀斑站在院子里,听到我的哭声就大声喊。

听到主人在安全的地方叫我,我就放心了。这时候消防车已经朝着火势最猛的地方射出了一股强劲的水流。我不能再等了,既然前面的窗户被火封住了,我只好从后面的窗户逃出去;所以我转身朝后窗跑去。当我经过房间中间的时候,我差点被什么东西绊倒,然后往下看。还是那件毛衣。好像和我有缘分。把它拿走。如果是我主人的,他会感谢我的。于是我第二次捡起来,从后窗跳到一楼阳台,再从阳台跳到后院,绕着后街安全走到前街,来到雀斑面前。

我相当沾沾自喜。虽然房子着火了,形势紧张,但我不慌不忙,安全脱险,也没有忘记主人留下的衣服。哼,马特和芝加哥猎犬能跟我比吗?

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雀斑弯腰辨认我拿出来的衣服时,里面有个婴儿在哭!站在一边急得要死的威尔金斯太太一下子走过来,突然拿起毛衣球:“天哪!我的宝贝!我亲爱的!”

原来我拿着的根本不是祛斑毛衣,而是裹着婴儿的被子。怪不得这么重!威尔金斯太太把孩子交给丈夫,转身抱住我,吻了我。三姐妹也来抱抱亲亲,真的让我很尴尬。我叫了两次表示拒绝,躲在主人身后。

既然* * *做出了这种英雄般的成绩,就坚定了我作为名人的社会地位。马特和芝加哥猎犬都主动向我道歉并表示友好。我当然愿意,因为我从不记仇。另外,我和马特很好。至于芝加哥猎犬,我想向它学习杀马枪的绝活。

老板海尼微笑着给我拿来了牛排和肉饼。他俯在我耳边,温柔地说:“里面有鸡肝,亲爱的。”我只是冲他吼了几声。

救火已经很久了,有两件事对我来说一直是个谜。第一件事是,房子是怎么着火的?第二件事是,双胞胎婴儿睡在婴儿车里。为什么你拿走一个,留下另一个?第一点我还是不明白;我终于想通了第二件事。原来,火灾发生时,威尔金斯先生吓坏了,误把娃娃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哈!这个愚蠢的爸爸!(刘锡山译)

名气是个好东西,伴随着金钱,影响力,仰慕的目光,追随的人物。它的魅力如此不可抗拒。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崇尚自由,追求个人成就,是整个社会的主流形态,渴望名利,疯狂追求名利。《成名人》以轻松的幽默生动地描绘了这种心态,也冷冷地揭示了“成名”二字的脆弱和空虚。

斑点是一只不起眼的黄毛狗,生活在一个小镇的平民家庭。它见到人就摇头摆尾,想讨好人和自己的同类。从前,一个胖厨师给了它一块肉和骨头来满足它。

但是命运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一天,斯波特失去理智,把动物园里的狮子误认为一只狗,并咬了它。这下可好,狗居然打败了百兽之王!这个消息很快在小镇上传开了,斯波特立刻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人们开车过来买它,给它带好吃的。就连之前看不起它的屠夫都想讨好它。命运的急转弯来得太突然,也是飘飘然。

斯波特的少爷“雀斑”,一个普通的小镇男孩,经常因为“满脸苍蝇屎”而被伙伴们嘲笑,最后他还以自己为荣。为了扩大影响,雀斑把狗放进笼子里展览。现在那斑是“名人”了,狗和人都变得威严而凶残。斯波特说话很有底气,看到曾经的对手马特也忍不住流露出傲慢,引发了两对竞技情侣和狗狗的扭打。然而,在斯波特享有足够的“名人”特权之前,情况急转直下:当他在黄昏时分走出笼子时,被一只真正凶猛的狗——芝加哥猎犬撞倒。现在点点的名声更响了——但这次是一个被嘲笑的名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好戏已经上演,一上台,万千宠爱于一身;失势后,冷嘲热讽,落井下石,司空见惯。

你永远不知道,当斑点和它的主人在一个小镇上抬不起头时,好运再次降临到斑点身上——它成为英雄,因为它从火灾中救出了一个婴儿!这就牢牢确立了它的“名人”地位,昔日的对手纷纷前来补交,人们又把它捧在手中。讽刺的是,斯波特英勇行动的出发点只是为了取悦他的主人,而他拿出来的毛衣里恰好包着一个婴儿。

童话故事围绕着名声的得-失-失这一主线,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名声就是这样一个微妙而不可预测的东西。没有真正的实力,哗众取宠获得的名气只会昙花一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们尽最大努力来获得虚假的名声。为了捍卫自己的名声,大打出手。人们都在争名夺利,这是多么可笑。

马克·吐温曾作过透彻的分析:在文学作品中,英式和法式幽默在于故事本身的内容,而美式幽默的妙处在于叙述的方式。美国童话《名人》的幽默就诞生于它的叙事方式。自始至终,童话的叙述者都是那只名叫斯波特的狗,它用一只狗的半生不熟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天真自得的叙事基调,营造出非凡的幽默效果。

童话中许多人物和活动的描述向我们展示了美国街头阶层生活的真实画面。而斑点狗的自述,生动地展现了狗的生活习性,并暗含着对狗一样见风使舵的人的嘲讽。就情节而言,该作品与现实主义小说无异。

这个童话既是奇幻故事,也是现实故事。两个故事艺术地沟通,交融在一起,亦真亦幻,浑然一体。以童话作为艺术表达现代西方生活的文学样式,《名人》无疑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