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不雅照威胁女子,一年发生关系33次,男子是否会判处10年以上?

男子利用不雅照威胁女子,如果不同意和自己发生关系,就将照片发给所有的朋友和同事,就这样,两个人一年时间就发生了关系33次。男子这样的行为,用威胁的手段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但是并没有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并不会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男子利用不雅照片威胁女子,一年发生性关系33次

男子黎某见到这名同事黄某之后,就被她深深吸引,因为黄某长得非常漂亮,于是黎某就对她产生了心思。可是,他并没有对黄某展开正常的追求,反而是动了邪念。有一天黎某去黄某的出租屋找她,两个人发生了争执,于是黎某就强行脱掉了黄某的衣服,拍摄了黄某的不雅照。

黎某用这样的不雅照片威胁黄某,和她发生关系,否则就将这样的照片发给所有的朋友和同事。黄某在这样的威胁下只能答应,于是在一年的时间里,两个人就发生了33次关系。

男子并不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情来看,男子利用不雅照片威胁女子和他发生关系,已经违背了妇女的意志构成了强奸罪,但是却没有构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虽然在这期间男子强迫了女子33次,可是却没有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的严重后果,并不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所以男子并不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结语

男子这样的行为违背了妇女意志,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但是虽然次数比较多,却没有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并不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对于这样的结果,大家感觉有些不太公平,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