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约会事件”,杨秀清杖责50大板,丞相斩首
熟悉太平天国史的朋友都知道,东王杨秀清掌握政权、教权、军权,非常嚣张跋扈,动不动就表演“天父下凡”,杖责韦昌辉、秦日纲等诸侯王,乃至扬言要杖责洪秀全。那么,有没有人杖责杨秀清呢?答案是肯定,杨秀清发起狠来,连自己都杖责,在公开场合被打50大板,这是啥回事呢?
《天国志》有记载:“诸将以为贤拔为东王戚属,罪与宗扬同,而独得免死,皆泱泱有不服之色,东王乃复托天父教训,命自杖责五十以服众。”太平天国“约会事件”,东王杨秀清自己杖责50大板,冬官丞相陈宗扬、妻子谢满妹被斩首示众,另一丞相卢贤拔则游街,实在是有意思。
1851年1月,金田起义爆发,包括家属在内总计2万余人。为保持太平军高昂之战斗精神,杨秀清实行两大制度:“圣库制度”与“分营制度”。所谓的“圣库制度”就是大伙将一切财产充公,日常一切开支,均由圣库负责。所谓的“分营制度”,就是拆散家庭,一家人按照年龄、性别,分别居住在各营,且不得私自联系,否则就是触犯“天条”,后果很严重。
家庭被拆散,当然不包括天王洪秀全、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南王冯云山、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燕王秦日纲、豫王胡以晃这8户人家,谁让他们是开国元勋呢。“分营制度”在进军途中,还是非常有用,可以让大伙全身心地投入到激烈战斗中,忘记了家庭。但是,定都天京后,大伙就不乐意了,对该制度非常不满。《天国志》记载:“时军兴已逾三载,而东王犹严男女之禁,虽夫妇不得完聚,军民以为苦,私合者在在有之,东王患焉。”
陈宗扬,广西桂平人,东王杨秀清亲信,是重点培养对象之一。1853年8月就担任冬官丞相,此时陈玉成、李秀成还是小兵一枚。陈宗扬地位显赫,但一样没有“家庭生活”之权利。1854年2月,陈宗扬巡视东王府,正好遇见正在值班的妻子谢满妹。此时,谢满妹是东王府女官,掌管文书。
夫妻见面,自然是该发生的都发生了,结果很严重。东王府人员众多,杨秀清耳目也不少,陈宗扬、谢满妹“约会事件”自然藏不住。那么,究竟是谁告发了他们呢?据说是一位女官,这位女官之前与丈夫约会,被谢满妹撞见,还被狠狠批评一顿。但是,谢满妹比较有“人性”,只是批评而已,并没有上报给东王杨秀清。
好心没好报,女官借此机会“报复”,直接向东王告发。如此,规则是杨秀清定的,犯规则是东王的人,他很无奈,只好表演“天父下凡”,捉拿陈宗扬、谢满妹,等候发落。
陈宗扬、谢满妹“约会事件”绝对不是个例,而是代表着中下层官兵、底层群众的呼声,也是人性之必然。卢贤拔,广西桂平人,东王杨秀清亲戚,也是太平天国少有的知识分子。1851年1月金田起义后,所有檄文,都是卢贤拔与冯云山拟定。冯云山阵亡全州蓑衣渡后,文书草拟几乎都是卢贤拔搞定,故而深受杨秀清重视。
定都天京后,卢贤拔建议杨秀清重视儒家经典,争取知识分子拥戴。为此,杨秀清表演“天父下凡”,肯定儒家经典之作用,阻止洪秀全焚烧经典。可以说,卢贤拔不但是杨秀清亲戚,还是铁杆亲信。即便如此,卢贤拔也没有享受“家庭生活”之权利,所以他也一样会触犯“天条”,偷偷与妻子约会。
两起“约会事件”,几乎同一时间发生,且主角都是东王府之人。如此,众人议论纷纷,说杨秀清管教不严,要么是纵容部下。如此,杨秀清被迫下手,维护自己制定下的规则。
按照规定,私自约会是触犯“天条”,要么斩首,要么点天灯。为维护“分营制度”,陈宗扬、谢满妹、卢贤拔必须要承担代价。那么,东王杨秀清可否从轻发落呢?答案是否定,同一时间内两起“约会事件”都是东王府的人犯下,实在无法从轻发落。但是,杨秀清还是有“私心”,没有“一视同仁”。
借助“天父”之名义,杨秀清下令将冬官丞相陈宗扬、谢满妹斩首;卢贤拔比较幸运,没有被斩首,也没点天灯,而是游街。所谓的游街,就是让众人看看,丢点面子而已。如此,众人不服,认为杨秀清偏袒亲戚,没有公事公办。
朝野上下议论纷纷,但杨秀清舍不得杀卢贤拔,只能表演“天父下凡”,承认自己犯错,并杖责50大板,平息众怒。《天国志》载:“诸将以为贤拔为东王戚属,罪与宗扬同,而独得免死,皆泱泱有不服之色,东王乃复托天父教训,命自杖责五十以服众。”
1854年,东王府连续出现两起“约会事件”,冬官丞相陈宗扬被斩首,杨秀清因处置不公,朝野上下不服,议论纷纷,东王只好表演“天父下凡”杖责自己50大板。也许是这50大板打疼了,杨秀清不久再次表演“天父下凡”,响应众人呼声,废除“分营制度”,恢复正常家庭生活。
参考书目:《太平天国史》、《天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