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主要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小说《活着》里的故事阴暗荒诞。傅贵,一个富有地主的龟儿子,因为嫖娼和赌博失去了所有的财产,然后激怒了他的父亲。一怒之下,丈夫带走了怀孕的妻子,留下一个小脚妈妈和一个小女儿。浪子终于回头了,做了很多本该做的事,脱下绸缎衣服干起了农活,承担了自己应得的那份责任。后来老婆带着出生半年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聚了。大团圆结局本该满足观众平常心,可后来一个个都死了,本该早死,还活着。
老母亲在他看病两年后去世,被国民党抓去做苦役。傅贵在解放军优待俘虏的政策下,自己拿了路费,不带父母回了家。儿子在一个爱羊如命的世界里,在学校和学校之间来回奔跑,成为长跑冠军。可惜在他只有十几岁的时候,为了医生的阿谀奉承——救他的妻子,失血过多而死。
在傅贵被国民党抓走的那两年,我的女儿因病成了聋哑人。成年后,她终于找到了一个爱她又疼她的男人。希尔结婚了,当她生下孩子时,她死在了她哥哥因大出血而去世的医院里。他的妻子患有佝偻病,傅贵认为她将是第一个离开亲人的人,在失去心爱的儿子和女儿后的一天,她安全地去世了。
女婿希尔为了照顾刚出生的儿子,和她的宝宝一起生活了大约四年。因为分不清是天灾还是人祸,她被水泥板砸到脖子被压碎,喊着儿子的名字:苦根。它不见了。小孙子本来应该是有希望的,但是过了两三年,因为一场病吃了太多豆子,死了。
傅贵买了一头本该被杀死的老牛,而两只被称为“老不死生物”的生物仍然活着。我不知道他死的时候谁会把他十块钱埋在枕头下。简而言之,死后发生的事,不再是我们读到的故事。
我们很幸运生活在中国,在那里我们可以吃饱穿暖。生活是个暧昧的东西,每天都在形成一条线。当它又渴又饿的时候,又显得异常麻烦,不得不坚持。没有人能明确的告诉你这是绝对的对还是错。我们在生活面前都是小学生,服从不服从都要生活。
还好我们还活着,生活没有他们那么艰难。我们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要做,我们还有很多需要保护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