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我的前半生真实性,溥仪请问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书几个版本的
溥仪请问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书几个版本的问题
版本一:《我的前半生(灰皮本)》此版本是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期间撰写的“反省笔记”,半个世纪以来,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各种版本的《我的前半生》都是在这个“灰皮本”基础上编辑加工而成的。
据了解,1960年初,群众出版社将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油印本《我的前半生》赶印出少数灰皮本书,发至相关干部供内部传阅。“灰皮本”本着尊重原稿的精神,只对一些编校及史实方面的问题有所修改,最大程度上还原了历史原稿底本。 “灰皮本”的《我的前半生》可以说是《我的前半生》的“祖本”,印得最早。因为是“政法系统内部发行”,当时内部发行的许多仅供参考的书,采取了内部发行方式,为了好辨认,大多用灰色纸做封皮(也有用浅黄色的),大家习惯称之为“灰皮本”,这个本子当时印量不多,据说只有八千本。这个本子源于认罪伏法的交代材料 “灰皮本”不能完全算正式出版物,不仅因为其中还有瑕疵,被领导同志指出,而且有些地方还是犯忌的,这都需要进一步修订。当时负责外交事务的陈毅副总理要求有关方面尽快组织力量修改,争取正式出版,然后由外文出版社译介到国外去。 版本二:《我的前半生》定本 群众出版社派本社编辑室主任李文达帮助溥仪“修订”。李觉得原本问题很多,很难以简单的删增来解决。经出版社领导与原作者溥仪同意,他在此本基础上、并通过调查考证(出版社专门派人替他搜辑资料与核对史实),“另起炉灶”,写了一个五十余万字的本子,也就是后来说的“全本”(群众出版社2006年8月第23次印刷本。这个版本基本上是1964年的初印本,只是前面加上了溥杰写于1987年的《序》,以及凌云写的《〈我的前半生〉是怎样问世的》,后来“全本”出世后,它又称为“定本”)。这个本子经过各个方面领导和专家审看,著名的历史学家翦伯赞、何干之都提出重要的修订意见,作家老舍替他们把文字关,在通力合作下完成了这个被视为最佳的“定本”,应该说这是个比较完整的本子。 但也应看到当时正值“千万不要忘记阶级和阶级斗争”时期,忌讳颇多。比如张勋复辟时,有个邮传部侍郎名叫“陈毅”的,都被删去。溥仪本人正在与后来的妻子李淑贤恋爱过程中,怕书中所涉及的他与第四位“妻子”李玉琴的感情纠葛(李文达曾采访李玉琴,有第一手材料)影响了他的新生活,也被删去。当时还从政治角度考虑,李文达完全隐身于幕后,作者只署名溥仪。此本在大陆和香港公开出版,轰动一时,销量以十万计。 版本二:《我的前半生》全本 经历了“文革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5306233”,群众出版社并没有废弃李文达的那部未经删削的“全本”。当上个世纪那些历史条件都消失的时候,于2007年“全本”的《我的前半生》出版。这个本子除了恢复了因历史条件删去的内容外,也恢复了许多文学描写,当时有的历史学家强调真实,把这些芟夷殆尽。因此“全本”不仅内容远较“定本”丰富,读起来也更有兴味一些。 溥仪说真话了吗(我的前半生)书评这里头牵扯到的问题很复杂,首先,是人和人的追求就不一样,其次还涉及到民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3353761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问题,最后就是糊涂人和聪明人的区别第一点,这些满族人如果投靠溥仪,固然可以求得一时的荣华富贵,但是之后呢?伪满洲国从建立到覆灭只存续了十几年,这之后从溥仪到他手下的那些满人全被当做逮捕,统统进了劳改所,即使死后也要背负着的骂名,就为了十几年的好日子,真的值吗?所以说人和人的追求不一样,有些人觉得值,所以投靠了溥仪,有些人觉得不值,所以选择了抵抗,就算是死也比被当做论处更有尊严第二点,溥仪会去帮助小日本建立伪满洲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根本不认同自己是一个中国人,他觉得自己是个满人,是满清的皇族,就是把满清的乱臣贼子,他根本就不懂得何为中国,对中国没有半点认同感,他只认同自己的民族,所以他才会想到借助小日本的力量帮他复国,而那些选择抵抗的满人,显然是认同了中国,他们认为自己是中国人,是中国的满人,而不是满清的满人第三点,说句实话溥仪真的是相当糊涂,是他主动找到小日本(就凭这一点他这的骂名就彻底洗不掉了),想让小日本帮他在东三省复国,而小日本也想利用溥仪的影响力更方便统治东三省,在溥仪看来,他和小日本是互相利用,然而实际上,因为力量上的极度不对等,溥仪只不过是小日本的傀儡而已,还是那种随时都可以扔掉的棋子,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溥仪只不过是砧板上的一条大鱼,任由小日本宰割罢了(还是他自己主动跳到砧板上去的),但溥仪就是不懂这个道理,一厢情愿的认为小日本会帮他复国,丝毫没有想到甲午海战和旅顺大的耻辱,追随他的那些满遗显然也是随波逐流,他们就没有想过,溥仪是小日本的傀儡,他们又是溥仪的奴才(虽然我很不喜欢使用“奴才”这个词语,但真的没有另一个词能更好的形容这些人了),那他们岂不是成了奴下奴了,而且万一哪天小日本被打跑了,或者是小日本不再需要他们,到时候这些满人的命运会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历史最终也证明了这一点,小日本撤退的时候,压根没人管他们,溥仪和这些满遗的命运实在是可悲可叹,却丝毫不值得同情,而那些选择抵抗的满人呢,他们放弃了所谓的荣华富贵,但至少不用接受作为奴下奴的屈辱PS:其实溥仪最后的结局还算可以,新中国为了主张民族团结,以及安抚那些逃亡海外的满遗,最后还是把溥仪从劳改所里放了出来,还让他在香山植物园工作当了一名园丁,也因此让他侥幸躲过了之后的那十年,至于追随他的那些满遗,他手下的那堆伪满洲国的大臣们,可就没有什么好下场了
傅仪的《我前半生》的侵权诉讼傅仪的《我前半生》的侵权诉讼
溥仪在东北抚顺战犯管理所服刑时,由其口述,其弟溥杰执笔,写过一份题为《我的前半生》的自传体悔罪材料。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3376138641960年群众出版社将此材料少量印刷成册(因装订灰色封皮,故称为“灰皮本”计45万字),供有关部门参阅。 *** 同志阅后,指示公安部派人帮助修改整理此材料。公安部领导即指示群众出版社帮助溥仪修改、正式出版该材料。公安部领导及部属的群众出版社领导选定了李文达具体完成这一任务。拟修改书稿及由李文达具体帮助做此工作均征得了溥仪的同意。 1960年4月至5月间,李文达在香山饭店为溥仪整理修改稿件。在附近工作的溥仪每天来向李文达口述,与李文达磋商,并直接撰写写作提纲,审阅李改后的稿件。如李文达当时的一封信中记载,溥仪“现在写特赦后这一章的提纲”。经过两个月的时间,整理出16章24万字的修改稿。据李文达当时的记载,这次修改已明确了皇帝是如何改造过来的思想主题。对原书上册主要是删减和精选(有一部分补充),下册表达东北时期和改造时期,则几乎全部是重新选材,另起炉灶。群众出版社为李文达、溥仪提供了工作条件。初稿完成后,公安部办公厅某副主任(兼群众出版社副社长)阅过。表示基本上同意改写的观点和方法。同时指出这是个雏形,写的粗糙,还需占有更多的材料认真加工。 1960年7月-8月,李文达等赴东北实地调查,收集了大量丰富、生动的材料。李文达认为根据这些材料,对初稿还可以大加修改补充。主要的还是“溥仪被改造的那部分”。对溥仪家事部分的许多差误,也需要加以修正。 1961年3月底李文达提出“我的前半生修改二稿大纲”,并向领导汇报了修改时间安排和对工作条件的要求,其中包括应提供离溥仪工作单位距离不太远的较安静的工作环境。这份修改大纲的到公安部办公厅、群众出版社领导的审阅批示。该大纲记载从第一至第八章原著40万字,拟压到15万字;第九章原著5万字,只写到1957年,拟增到7万字;第十章特赦原著无此章,拟写1万字;第十一章“中国人的骄傲”,原著无此章,已写1万字,又有原著的前言和结尾×万字(材料字迹不清)。 1961年8月,《我的前半生》的修改工作已进行了一半。为了汇报修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征求意见,1961年8月15日群众出版社的几位编委召开了《我的前半生》仪书修改情况汇报会。出席会议的有凌云、于桑、夏印、沈秉镇、姚垠、陆石、于浩成、张志民、李文达、王兰升等。据这次会议的纪要记载,会上李文达先简要汇报了修改工作过程,然后谈到修改计划:拟将该书改成一部25万字左右的回忆录体裁作品。主题是通过一个封建皇帝变成新人的经历,反映党的改造政策的伟大胜利,同时也揭露封建势力与帝国主义的勾结;反映出没落阶级和反动派的不甘心死亡,但终于崩溃的局面;改造罪犯的复杂和艰巨性; *** 人崇高的理想和风格。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罪恶的土壤”;第二部分“满洲国十四年”;第三部分“死亡与新生”。当时已写出第一、二、三、九、十和第十一章的一部份(全书***十二章)。与会者进行了讨论,对主题、回忆录的形式、对溥仪思想性格的反映,强调内容真实性等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姚垠主任最后表示,争取同年10月底将全稿完成,年内印成大字本送审。 在以后的撰写工作中,仍由李文达执笔,溥仪回忆口述、提供材料(包括绘出了御膳时的场景,宫内服饰等细节图),以及对写成稿件的审阅修改。比如溥仪在审稿中对修改二稿原本第三章多处提出了具体的书面修改意见和进一步查清核对史实的要求。在印刷稿多处批加审稿意见。如在第十一章“世界上的光辉”书眉上批注“十一章我认为不要删改”,在“平顶山的方素荣”一节上多处批注“这段非常好,不要删改”,“注意,这段万不可减去”,“这一段非常具体、生动,应保留不要删改”。又如在描写溥杰结婚一段有“选汗女为配偶已是破例”的文字,溥仪批注道:“这种满汗不结婚的心理,我是没有的。况且早在辛亥革命前清室已宣布满汗结婚不禁止。因此要删去这句话。”在此期间,李文达亦进行了大量的收集资料,编写大事记,构思,内容安排,执笔撰写的工作。此时出版社还安排了几位同志专为此书进行收集、核对史料的工作。 1962年3月《我的前半生》修改二稿完成。同年6月印出了《我的前半生》的3卷本。在广泛征求专家、领导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修改。于同年10月印出了2卷本。在此基础上,于1964年3月正式出版了当事人发生著作权争议的《我的前半生》。该书以爱新觉罗·溥仪署名。事后溥仪写下了“四载精勤如一日,挥毫助我书完成;为党事业为人民赎罪立功爱新生”的条幅赠给李文达。此外在溥仪生前的日记中有多处李文达“帮助其修改整理书稿”的记载。 1964年2月6日群众出版社于浩成在关于《我的前半生》一书稿费支付问题的请示报告中称:“全书41万多字,按中上标准,每千字12元计,基本稿酬是5040元,加上第一次印数稿酬,合计为11000余元。溥仪是此书的名义作者,曾口头提供资料。为了照顾外界影响,我们考虑应付他适当数目的稿费,但也不宜过多,具体意见以一半为宜,一次付清,加印时即不再支付……。对于此书的实际执笔者,拟按本社稿费办法第十九条办理,即付给一半稿费(按该条规定社内人员写稿一般付应得稿酬20%-30%,,最高不超过50%,因此书花费劳动较大,我们考虑以付50%为宜)。此报告经出版社、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领导批准后执行。《我的前半生》首版稿酬11700余元,由溥仪和李文达各得一半。 1965年,外文出版社将《我的前半生》译成英文出版,英文本定名为《从皇帝到公民》。 1967年溥仪逝世。1981年9月《我的前半生》重印,群众出版社在重印说明中称“对书中所述一些历史事实提出商榷意见,而因作者已于1967年逝世,不可能在作任何修改,为此,在征得清史学者朱家金同志的同意后,将其所著《从我的前半生部分史实错误的修正》一文,作为附录刊于书后,以供广大读者参考。” 1984年为与意大利以及香港新昆仑营业有限公司改编拍摄《我的前半生》一书,李淑贤、李文达、群众出版社发生了谁享有该书著作权的争议。以后,群众出版社按照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退出了纠纷。1985年3月5日群众出版社的主管单位公安部致函文化部,询问《我的前半生》版权归属问题。1985年11月4日国家版权局以(85)权字第6号文答复公安部,“《我的前半生》一书是溥仪和李文达合作创作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作者与编辑的关系,而是合作作者的关系。当时出版此书时,李文达是一位不署名的合作作者。因此,此书的版权应归溥仪与李文达***有。”据此,群众出版社将1985年以前数次重印《我的前半生》一书的印数稿酬和拍摄新片的酬金,付给李淑贤和李文达各一半。李淑贤对国家版权局的处理仍有异议,遂发生诉讼。 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为什么讲的是他的一生这是溥仪最辉煌的时候,些这些主要原因:
1、这是他在劳动来改造时叙述,经过别人加工写的,其实就是交代源他之前腐朽的生活方式; 2、溥仪前半生是反动阶级的代表,清朝的皇帝和伪满洲国皇帝。 3、溥仪的后半生主百要是进行了改造和获得了重生,因此与前半生截然不同,因此写在一起不太适应。后来有人出版了《溥度仪的后半生》; 4、警示世人,不要想做皇帝,他是罪恶的。 溥仪写的,我的前半生 这书值得看吗值得 因为它反映出Zg多达半个世纪的兴衰历程 这里不能说的太直白 否则会被和谐的 因为它也反映出当今的某些问题 你懂的
求溥仪《我的前半生》读后感
这本书我看过,我觉得溥仪他小时候这段,写得并不真实,因为他详细分析了宫廷中的利害关系,还有慈禧这个人的影响力,当时他才三岁,不可能懂得这些,想必是後来有感而发,所以可见他在退位前,还是皇帝这段期间的故事并不贴切,感觉是在背文章zd,後来在宫中的生活还稍微可以看,描述了很多自己童年做的趣专事,包括有了电话,就打给胡适,还让胡适吓一跳,还描述有个人,一直让袁世凯欠他钱,让整个北洋 *** 还不起等,严格来说,他心机很重,觉得那些满清的遗老们都抢著在他面前争宠,言语之中,可以看得出他当时很想复兴,後来到了伪满,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傀儡,其中有一段他焚化妻子跟别人生的子女,感觉也怪怪的,这句话来的属很突然,不像那个氛围该讲的话,建国後,他描绘自己非常害怕的心情,倒很生动,被关的日子,他也嚐到了人情冷暖,包括那些同伴的互相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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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83)溥仪(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