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遇与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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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走路的时候,我依然是习惯性的低着头,只管一个劲的快步地往前冲。这段时间,因为天气寒凉走路的人少了很多,我也相应的减少了走夜路的时间。从过去的走将近一个小时,逐渐减少为二十分钟左右。
昏暗的路灯下,小区塑胶跑道上人影稀少。我正加速快走,一个黑影子从我身旁插肩而过。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个女人惊喜的身音从背后传过来:“是你呀,好久没见到了!”我挺纳闷的,要知道这段时间,因为小区路政开挖埋设污水管道什么的,弄得到处都是黄尘飞扬。因为怕弄脏衣服,我浑身上下都穿着儿子的旧衣裤:一件墨绿色宽大的连帽衫,下着灰白色的旧校裤,脚上套着一双大头跑步鞋。头上怕被黄土沾染灰尘,严实地捂上了一个黑色的鸭舌帽。
我这副少见的打扮,吃晚饭时,连我自己的白发老娘猛地“一冲头”看都没认出来,居然被这个眼尖的旅馆老板娘给认出来了,让我有点奇怪又感动。
因为,平时我们并不是太熟,就是夏天走路的时候偶尔碰到几趟,互相点点头礼貌的笑笑,客气地说点无关紧要的天气情况,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深交。一晃夏天过去,已经好几个月很久没见到了。
让我有点感动的是,她不仅认出了我,还特意折返回来和我并排走。可能,一般人不知道,我所谓的的走路,并不单纯就是走路。而是我对自己一天所经历日常的归纳和总结。也是对自己自我对话的方式、独处与思考和“内存”清理的过程。
所以,这时候的我大多是不希望被人打扰和分心的。一般来说,当我外出走路的时候,一、不带手机,二、不和人有过多的交流,三、不喜欢被打断自我沉思的过程……
然而,今天例外了。对于一个彼此并不太熟的人来说,能够在完全改变面目的情况下,能被一个并不熟悉的人一眼认出来,还那么亲密地和你交谈,我觉得真挺不容易的。
这样的能力,恰巧是我个人所欠缺的。或许是和旅馆老板娘的身份有关:据说,做生意的人,头脑天生就反应热络和快捷。
但也说不定,或者人家天性如此热情开朗也有的。反正,今天的我还是觉得蛮高兴的。能有人关心你,对自己来说总归是件好事吧!
这也说明了一件事情,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个性是有点缺陷的,喜欢一个人独处,没有旅馆老板娘那么的热情、亲和力强。让人感觉自然熟却又不过份。
——这样的自然熟,也是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包容性强,人缘好。看来,人间处处有学问,哪怕是一个普通的人身上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好的,对于我来说,随便什么方面,有益于个人进取的优点都值得我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