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出国务工拾虎骨带回国内,受到了怎样的处罚?
最近8月19号,黑龙江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公布在2019年的时候宋某在俄罗斯打工期间拾得虎骨一根后带回国内被海关查处,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刑五年。原因是牡丹江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国家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虎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仍非法携带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考虑到宋某如实供述了罪行,承认错误,愿意接受事实,依法对他从轻处罚。
2019年7月的时候被告人宋某从东宁口岸出境到俄罗斯联邦打工,同年9月,宋某在其打工的木材加工厂卸木材时,拾得虎骨一根,为泡酒治疗风湿之用,宋某将该骨头保存于宿舍。后来签证到期,宋某必须在10月11日前返回中国。10月10日晚,宋某将该骨头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并装入行李箱的夹层内,次日宋某从俄罗斯实业区口岸乘坐客车前往东宁市,经东宁口岸通关时,海关人员在宋某携带的行李箱内搜出疑似虎骨一根,宋某未向海关申报,经鉴定该疑似虎骨为虎骨,价值人民币20万元。
2020年7月18日,牡丹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查获的虎骨由绥芬河海关缉私分局予以没收。
野生动物的灭绝会对整个生态平衡系统造成很大的伤害,也会对我们人类构成威胁,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大自然生态环境,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希望所有人能够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