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基本要求是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

究,人人守法,严格监督法律的实施。(一)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

提。首先得有法才能依法办事。有了法律,人们才有行为规则和准绳,才能

使国家有效地打击敌人,保护人民,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巩固无产阶级专

政,加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因此,要健全法制,完备法律。(二)有法必依

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法律制定出来以后,就要严格执行,不折不扣地

依法办事,使法律成为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职人员、广大公民进行活动

的准则。(三)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执法必严就是要求执

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忠于人民的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严肃认真地调查研

究,核实证据,把案情搞清楚,做到一丝不苟地按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

办事。(四)违法必究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力保障。它要求对任何违法

犯罪的人,都必须无例外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应得的法律制裁,不

允许用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来代替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