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凶杀案
13岁的年纪,在读小学五年级的孩子,任谁想到都是活泼可爱、爱玩爱闹的年纪,让人难以相信这样的一个小姑娘会和一起残忍的凶杀案联系在一起。但是在广西河池的南丹县仁广小学就读的一名姓覃的小女生,竟然仅仅是因为自己没有同学长的漂亮,还因为这名周同学曾经说过自己胖,就对同学痛下杀手。案件发生之后,这个女孩虽然因为未满14岁,逃过了法律的制裁,只是赔偿了受害人家属10.8万元,被收容教养3年,但是这一生的污点,也会紧随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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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3岁女孩因为自己没同学长得漂亮,内心被嫉恨占满。案件的两个当事人女孩本来是同伴同学,而且家住得也非常近,平时就是好朋友一样经常一起玩耍、上学。这样的关系,本应该好朋友、好同学、好闺蜜,有开心和伤心的事情一起分享的关系,谁曾想在单纯的外表下,这名覃同学竟然有一颗恶毒的心。
小女生十多岁的年纪,已经知道爱美,也比较在意别人对自己容貌的评价。所以在覃同学觉得自己没有周同学漂亮的时候,并且听别人说起周同学曾经嘲笑自己长得胖,没有周同学长得漂亮的时候,这名覃同学的内心就开始滋生出了嫉妒和怨恨。
这也是一个城府极深的女孩,在内心已经对周同学有了隔阂的时候,覃同学并没有表现出来,还是照样和周同学一起玩耍。
直到有一天,约了周同学去自己家玩耍,两个人在看电视的时候,趁着周同学没有任何防备的时候,拿起旁边的凳子,直接砸在了周同学的头上。
周同学一下子就被砸晕了,虽然覃同学也是一个小女生,可能平时并没有多大的力气。但是在内心的嫉妒下,下手非常狠辣,导致周同学一下子被砸晕了过去。
因为担心事情败露,覃同学就一不做二不休地将周同学的尸体分成几部分装在塑料袋里,扔出去毁尸灭迹。之后,覃同学又非常淡定地将家里的血迹进行了清理,恢复了原貌。
一个13岁的女孩子,竟然可以这样冷静得处理完一具尸体,让人想一下就毛骨悚然。
二、一条鲜活的生命,仅仅得到了10.8万元的赔偿,和对方的3年收容。事情终将败露,在得知案情真相之后,周同学的家属将覃同学告上法庭。最后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这一案件作出了判决,被告人覃同学的监护人,也就是覃同学的父母赔偿周同学10.8万元,因为在案发之时,覃同学还未满14周岁,依法不追究她的刑事责任,但是对覃同学收容教养三年。
面对这一判决结果,周同学的父母十分不满意,要知道,那是他们鲜花一样的宝贝女儿呀,就这样被销毁了。于是周同学的父母提起了上诉,希望能够给予凶手严厉的惩罚,但是最终的审判结果,还是维持了原来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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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再心有不甘,也得服从判决结果,于是这一事件的审判之后,就算告一段落。但是在周同学的家里,这件事相信一辈子也没有落幕的时候了。这种失去女儿的锥心之痛,让他们毕生难忘。
三、青少年犯罪频现,家长和学校都要引以为戒。青少年犯罪让人胆战心惊,毕竟他们那还那么幼小,只要在犯罪的犹豫期的时候,有家长或者学校点播、指引他们一下,也许就会是截然不同的结果和人生。
同样发生在广西的19岁的大二学生,因为沉迷于网络赌博,欠下赌债,辍学回家之后无所事事,就生出了歹意,想到了入室抢劫的办法去弄点钱,之后抢到了三百元钱,也同时杀害了两个人,砍伤一人,在审判现场问询的时候,这名学生竟然说为了体验一下杀人的感觉,让人不寒而栗。
孩子的成长和身边的环境以及所受的教育有关联,在看到孩子有苗头的时候,及早进行正确引导,比事发之后再后悔补救要强千百倍。况且,有些事情,发生之后是无法补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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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的这名13岁的覃同学,就算是因为年龄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她以后的人生,必定会因为这件事受到影响。
在三里五乡,甚至当地县城,这名女孩会成为家长教育孩子的典型例子,她以后的工作、生活、婚姻,将是无尽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