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被告案原告诉讼被法院驳回。

原告对电影《潘金莲》中被告的诉讼被法院驳回:4月20日报道,日前,广东增城农妇潘金莲将《我不是潘金莲》连同同名小说作者刘震云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3月21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4月19日宣判。19晚,编剧宋方金曝光裁判文书,评论“潘金莲对抗《我不是潘金莲》的闹剧终于结束了。文艺环境越来越狭窄艰难,希望不要再出现挑战创作常识的闹剧。对号入座,无事生非,坏人捣乱。”

文件显示,“本案原告潘金莲仅与上述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同名,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及同名电影、预告片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条件”,“驳回原告潘金莲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