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小说《永生》
独孤战的父亲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武林无名小卒,没有敌人,事实上也没有多少朋友。独孤,一个曾经辉煌的家族,早已被武林遗忘,甚至在长风镇眼里,也只能算是一个大家族。
家族的武功没有失传,黑玉从老祖手中传承下来,既是宗主的信物,也是家族的秘籍。黑玉在家族的前几代人眼中无疑是无价之宝,因为它不仅是权利的象征,更是家族重拾辉煌的希望。但是,在近几代人看来,黑玉和普通的玉没什么区别。独孤田瑞的祖父在他穷困潦倒的时候用它做酒,他的父亲用它做磨刀石。在独孤田瑞眼里,它是和街头流氓争霸的必备武器?平板砖
黑玉中有祖师的精神印记:“学大陆三流武功,终有大成。”
就为了这段话,家族的前辈走遍天下,学了三流的武功,最终导致家族的没落。
严格来说,独孤家已经不是武林中人了。
长风镇在汉唐时期很有名,不是因为它的特产,也不是因为它的繁华,因为这里住着一个武林世家。一个跺着脚让汉唐武功颤抖三次的武功世家司徒家族。
百年来,斯图亚特的贵族老爷们如云。每一次家里的老一代高手还没有退下来,家里的少爷们就已经表现出了他们的伟大。
没落的独孤家和司徒家临街,两家关系不错,来往频繁。司徒家族的当代宗师司徒景云与独孤家族的宗师独孤阎志是兄弟,而司徒家族老一辈的人物也与独孤阎志的父亲独孤飞宇关系密切。
自从一百年前斯图亚特一家搬到这里,就没有土匪来骚扰他们了。即便是在九国大战之时,战败的匪军也不敢对小镇轻举妄动,在与司徒家对峙了一天后悄然离开。斯图亚特一家成了小镇的守护神。
独孤的独孤阎志很会做生意,米店,布店,饭店都开了不少钱。他富有但不贪婪,经常施舍给镇上生活贫困的人。独孤家成了小镇人眼中的好人。
镇上最出名的人不是司徒景云或独孤阎志,而是独孤阎志八岁的儿子独孤田瑞。
独孤败田虽不喜武功,却特别爱打架。镇上几乎所有的同龄人都被他打得落花流水,就连司徒家刚刚开始习武的儿子也未能幸免。
镇上的孩子每天聚在一起,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你今天是不是被他打了?”
向独孤田瑞家告状的父母差点就踏上了他家的门槛。因此,独孤表示要向别人赔罪道歉,独孤更拿大棒哄着田瑞。
但他还是一意孤行。这时,就连平时对他有好感的独孤飞宇也不得不站起来吹胡子瞪眼。
对此,独孤败天说:“爷爷,你的胡子无风能自动动。当你的胡子动的时候,你的眼睛又大又亮。真的很可爱。”
独孤飞宇气得胡子都快粘到额头了,可他只有这么一个孙儿,不忍心打他。我没办法,只好对他说:“你再欺负小孩子,我就把你锁在里面,不让你出去。”
从那以后,独孤田瑞就真的不再打扰他的同龄人了。他盯上了十六七岁的混混。
虽然他只有八岁,但他生来就有独特的天赋。当他第一次和歹徒搏斗时,他把他的头打掉了。从此,他整天戴着家里传下来的黑玉,寻找附近的混混打架。附近的混混能躲他就躲他,躲不过。
此后独孤在镇上找不到战斗对手,一度独自潜入镇外的森林与野兽寻衅滋事。那天,住在镇上的人们听到了野生动物愤怒的嚎叫声,吓得镇上的猎人不敢出去打猎。晚上,独孤战败苍穹,拖着一只死虎满身是血回到镇上。他的母亲和祖母非常震惊,在随后的几天里,他们派人一直跟着他。我怕他哪天起来,再找什么野猪狮子的麻烦。
一时间,孤独落败日的名字在镇上不胫而走。
司徒家的主人司徒景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认为他是个学武的巫师,想收他为徒。
对此,孤独的小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学就是懒得学。”
司徒景云只好慨叹:“司徒家的师傅主动收徒弟,却被拒绝了。传到武林,一定是大新闻。”
爱打架不爱武功的独孤在长风镇成了名副其实的孩子王。无论他到哪里,他总是身后跟着一大群孩子。就连司徒景云的几个儿子都成了他的爪牙,司徒景云六岁的女儿司徒岳明也粘在他身边,成了他最忠实的追随者。
六岁的斯图亚特·岳明既聪明又可爱。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对独孤天妃充满了崇拜,整天喊着:“天妃哥哥,我长大了要娶你。”
“好吧,等你长大了我就娶你,你别赖账。”这是杜谷给司徒明月的回复。
两个年轻人无猜,青梅竹马。
从此,独孤走到哪里,司徒明月就跟到哪里。
时光荏苒,八年一晃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