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男子发现儿子非亲生,起诉致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法院为了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所以对周先生和妻子做了调解。经过一番调解以后,周先生和妻子都同意离婚,而周先生也不再要求对方赔偿自己50多万元,他表示赔偿的金额可以商量。最后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妻子赔偿周先生精神损失费15万元。
苏州的一男子和他的妻子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的生活是甜蜜和幸福的。出乎意料的是,越来越多的朋友开玩笑说,男子的三岁儿子长得不像他自己。周先生渐渐开始怀疑,并带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周先生感到震惊。他真的很高兴成为一名父亲,为他人抚养了三年的孩子。
周向法院起诉妻子钱,要求离婚,并支付50多万元精神抚慰费和子女抚养费。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重婚、同居、实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女方隐瞒子女与男方没有亲子关系,男方实际履行了赡养义务,其行为构成欺诈性赡养。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周某与钱某解除婚姻,子女由钱某抚养,钱某赔偿周某15万元。因为他的妻子隐瞒了这一事实,这构成了欺诈。周先生在不知何故的情况下抚养了他的孩子,结果赔了钱。两人离婚了,结果决定了。现在他的儿子三岁了,他三年的陪伴和爱都白费了。他只拿到15万,这让网民们觉得很不合理。
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义务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这种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只存在于一定范围内、一定顺序的亲属之间。有经济能力的祖父母和成年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应当承担这一义务。这种赡养义务源于亲属关系。许多网友站起来捍卫尊严的勇气,相互忠诚是婚姻最基本的要求。那些不忠于婚姻的人必须受到惩罚。我希望周先生能勇敢地面对来生,和女儿一起过上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