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指的是什么?当时有哪些法官在场?

东京审判,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二战中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的国际大审判。

东京审判历时三年时间。当时由包括中国法官梅汝傲在内的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分别是中国:梅汝傲、澳大利亚:威廉?韦伯爵士、美国约翰?帕特里克?希金斯和密朗?C?克莱墨尔将军(后来代替希金斯)、英国:帕特里克?德富林勋爵、苏联:伊凡?密切叶维支?柴扬诺夫将军、加拿大:爱德华?斯图尔特?麦克杜格尔、法国:亨利?柏奈尔、荷兰:贝尔特?罗林、印度:拉达宾诺德?巴尔、新西兰:艾里玛?哈维?诺斯克罗夫特、菲律宾:德尔芬?哈那尼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帝国主义对整个亚洲以及太平洋地区实施侵略,给这些国家带来沉重的苦难。尤其是对我国人民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经过十四年的艰苦奋战,才把日本侵略者打倒。世界其他国家也经历了六年世界,才取得战争的胜利。狂热的好战分子,把原本美好的世界打的破烂不堪,只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一点利益和妄想。

在1945年9月3日,日本正式投降,宣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日本的好战分子也在东京被处以严厉的审判,世界才得以回归人人向往的和平。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惨痛的经历,我们才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和平。在当下复杂的世界格局下,回顾这些令人心痛的事可以让我们切身体会到和平的来之不易。我们很幸运的生活在一个强大的国家,时刻享受着和平的喜悦与国家带给我们的无尽的美好。

社会的各个阶层应该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努力使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富强,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