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亿日元抢劫事件的案件经过

案发地点,1968年(昭和43年)12月6日日本信托银行(现在的三菱UFJ信托银行)国分寺支行经理收到一封恐吓信。信中要求银行派一名女职员在第二天(12月7日)下午5点前将300万日元送到指定地点。否则就炸掉该经理的家。当天警方在犯人指定的地点布置了50名警员,然而犯人并没有出现。

4天后的(12月10日)早上9点30分左右,一辆日产运钞车装着2亿9430万7500日元由日本信托银行国分寺支行出发前往东京芝浦电气(现在的东芝)府中工厂。这些钱是工人的年终奖,被分别装在三个保险箱中。当运钞车经过府中监狱后面府中市荣町学苑路的时候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警察”拦下。运钞车司机打开车窗问发生了什么情况,男“警察”回答“你们银行巢鸭分行行长的家被人放了炸弹,刚接到通知你们这辆车也有问题,要检查一下”。运钞车上的人都知道4天前的恐吓信事件于是都下了车。男子爬上运钞车后引燃藏在身上的烟雾弹,大叫“要爆炸了,快逃啊”,然后驾驶运钞车在众目睽睽之下扬长而去。正当银行职员们赞叹“警察”果敢举动的时候,突然发现“警察”留在现场的摩托车不大对劲,这才知道受骗上当了[1]。9点50分除了伊豆小笠原群岛以外东京都全域进入紧急状态追捕犯人。每年这天是年底特别警戒的头一天,因此警力都分散部署在市内各个重要场所,当初没有料到犯人会在途中换车,经过一整天的盘查没有发现犯人的踪迹。

这次被抢金额达3亿日元(2亿9430万7500日元)是当时抢劫犯罪涉案金额最高的一次[2]。此后涉案金额也有超过3亿日元[3],但是根据1968年的物价水平,那时候的3亿日元相当于现在的(2010年)20到30亿日元,所以从价值上来讲无出其右。而且其后长达7年的追查还花去了9亿日元。虽然俗称三亿日元抢劫事件,但是在日本法律中这次属于盗窃而不是抢劫。

1975年(昭和50年)12月10日,超过刑事诉讼时效年限(7年)。1988年(昭和63年)12月10日,超过民事诉讼时效年限(20年)。成为日本犯罪史上的一桩无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