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的劳教局
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为河北省司法厅内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省司法系统对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的收容、调遣、教育矫治、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
(三)负责全省司法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工作。
(四)负责劳教场所的总体规划、布局和所政设施建设。
(五)管理和指导劳教系统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六)负责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中的申诉、检举、控告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承担河北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所政警戒管理处。
指导对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的执法管理;承办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收容、调遣、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加减期、提前解教和公安特请使用的审批;负责管理、监督劳教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教育生产矫治处。
指导、监督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生产习艺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劳教系统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及宣传教育工作。
(三)生活卫生处。
指导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卫生工作计划和生活、医疗设施的规划建设;检查、指导劳教系统场所内人员伙食管理、卫生管理和防病治病等工作。
(四)政治处。
承担劳教系统民警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任免奖惩工作;承担劳教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工人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五)财务装备综合处。
负责管理协调全省劳教单位政务活动、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劳教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的总体规划、布局和所政设施建设;负责劳教系统警用装备、警戒装备(含枪支弹药)配备、车辆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河北省劳教学会日常工作。
(六)戒毒管理处。
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管理、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戒治、评估、探访、外出探视等工作。
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5名。其中,局长1名(由河北省司法厅1名副厅长兼任)、政委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政治处主任1名(正处级)、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