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西一校长性侵多名女学生这件事?他会被咋判?

我个人认为广西校长长期性侵多名女学生的事件非常恶劣。我认为,该名校长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另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另,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此可见,我认为,该名校长会 受到10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我个人认为,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应该对他做一些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毕竟作为师者,做出如此恶劣的事件,确实太过出格。再者,虽然这些女孩子都已满14周岁,但是该名校长却借辅导的名义做出如此有违师德的事情,确实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另外,通过此次事件,我们也可以看出虽然大多数的老师都富有责任心,并且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还是有部分教师是不太合格的。所以希望我国的相关教育部门在培养及招聘教育工作者时能够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再者,此次事件也暴露出我国教育部门及各位家长在有关两性方面对孩子的教育还不太合格。尤其是对女孩子。所以,我希望国家教育部可以适当地注重一下对两性知识的教育与宣传工作。也希望广大家长们积极配合。

最后,希望每个女孩子都能自己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能有一个花样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