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鲁迅写的短篇小说吗?好人救了我。。。。

《呐喊》是鲁迅从1918到1922写的短篇小说集。作品真实地描写了辛亥革命至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深刻剖析和彻底否定了中国的旧制度和陈腐的传统观念,表现出强烈的民族生存忧患意识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这本小说集由北京新潮出版社1923年8月出版,包括《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部小说,出版后反响很大。

鲁迅在《呐喊》的序言中谈到了他弃医从文的过程和目的。1898毕业于南京江南水师学堂,第二年转入江南卢氏学堂附属矿冶学堂。1902年毕业后,被清政府派往日本留学,1904年入仙台医学院,1906年停止学医,回到东京准备文艺运动。是一次上课看图的经历让他弃医从文。他回忆说:“有一次,我在一张照片上突然遇到了很多很久没见的中国人。一个被绑在中间,周围站着很多,都是体格健壮,表现麻木的。

根据解释,它绑着一个为俄国准备的军事侦探,即将被日军斩首示众,周围围满了前来欣赏这一盛大展示的人们。“他”认为医学不是什么急事。一个愚蠢的公民再怎么健康强壮,也只能做无意义的宣传资料和看客,没必要认为自己死得很不幸。所以,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他们精神的是,我当时认为提倡文艺是天经地义的,所以我想倡导文艺运动。

鲁迅也讲过他如何给《新青年》投稿《狂人日记》等小说。他曾问一个跑《新青年》的朋友:“如果一个铁屋子绝对没有窗户,极难分解,里面睡的人很多,很快就会窒息,但会从昏睡走向死亡,不会感受到死亡的悲伤。现在你在喊,你唤醒了几个比较清醒的人,你让这个不幸的少数人承受了不可挽回的临终痛苦。你觉得你配得上他们吗?”那人答道:“不过,既然有几个人上来了,你也不能说没有希望把这个铁房子毁掉。”于是他写了《狂人日记》,此后又发表了十余篇其他文章。鲁迅希望他的作品能唤醒“铁屋子”里的人们,拯救人民。在谈到《呐喊》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说:“在我自己的脑海里,我以为我已经不再是一个不能说话的急切的人了,但也许是我忘不了那天的孤独和悲伤,所以有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喊几声,安慰那个在孤独中奔跑的勇敢的人,让他不要害怕他的前辈。至于我的呐喊是勇敢还是悲伤,是可恨还是可笑,那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但既然是哭,当然由你决定,所以我常常不在乎用弯笔,在医学上给于儿子的坟前放个花圈,也不要在明天告诉她,她没有看到儿子的梦,因为那个时候主不提倡消极。至于我自己,我不想感染那些像我年轻时一样在做梦的年轻人。”

鲁迅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们以无穷的魅力流行了半个多世纪,今天依然流行。这三部小说集,就是我们熟悉的《呐喊》、《流浪》、《新故事》。中篇小说《呐喊》中的《阿q正传》不仅是中国的一部名著。也是世界的杰作。

《呐喊》收录了1918-1922鲁迅写的小说。后来作者翻出了一部历史小说《周围山中非山》(后改名为《补天》),就成了现在的14。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被压迫者的悲惨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是《呐喊》的内容。在《呐喊》的序言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反映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命名的原因。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赞美文艺是改变民族精神的武器,展示了其爱国思想的发展和寻求救国救民之路的心路历程。这篇文章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以及这部小说的内涵和寓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这篇序言清新脱俗,透彻流畅,震撼人心,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满了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强烈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部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白话小说。发表于1918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鲁迅笔名。这篇文章塑造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疯子”的形象。作者通过一个疯子的叙述,揭示了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本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就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号召,号召人民觉醒起来,推翻封建制度。这篇文章以其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篇文章的艺术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对狂人的偏执、敏感、妄想的现实描写,符合迫害者的病理特征。并用象征手法写出狂人双关语的表达。《狂人》对封建势力进行了象征性的描写,将现实主义手法与象征主义手法无缝结合。这就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个性。《狂人日记》使用了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无伦次”的疯子。语言看似凌乱却犀利,既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表达了被压迫者的心声。人格语言成功塑造了一个看似疯子,却又具有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女性悲剧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对寡妇失去独子的描写,展现了中国女性孤立无援的震撼画面,同时批判了黑暗社会中的吃人现象和没落社会中人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酷的写作风格表明了他对黑暗社会的怨恨。精致写实的艺术表现了作者写作技巧的娴熟。洗过的简单的笔,生动地勾勒出一幅小城风俗画,但在人物和对话的描写上,一个字都难改,真的是精品。

一件小事短小精悍,内容深刻。全文只有1000字左右,作品描述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高尚品质的同时,也体现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思,展现了一种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路。在五四时期有这样的认识是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文的写作特点是:首先,运用对比法比较了马车夫和“我”对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揭示了“我”的自私,体现了马车夫光明磊落、敢做敢为、关心他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反差之美,就在于用间接含蓄的笔墨突出了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此文似小品,贴近当代“短篇小说”,短小精悍,清新隽永;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最广为传颂的杰作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和摧残下,终于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民族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人民的冷漠,同时尖锐地谴责了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这篇文章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首先,它解释了环境和氛围。其次,发展和引进人物;然后就是高潮,也就是小说的中心——暗示社会的无情。小说管理文章,作品别出心裁。第二个特点是用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服务员的所见所闻来写孔乙己。他的人物描写、对话、经历都是通过对“我”的概括描写来表现的,这样塑造的人物真实可信,从而生动地刻画了人物。小说的语言也极其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服务员、短衣、顾客、小孩等众多人物,都是用寥寥几笔凝练勾勒出来的,栩栩如生。当孔乙己最后为自己不靠谱的清白辩护时,那句自欺欺人的“偷书不算偷”,把旧社会知识分子的形象弄得自以为是,迂腐不堪,令人叹为观止!

《药》以1907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塑造而成。小说描写了一场旧民主主义革命,革命者流血牺牲不被理解,自己的血被做成人血馒头治疗消费的悲剧,对这场革命不成功的历史原因作了发人深省的分析。本文采用了具有独创性的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对待儿子;花老栓买人血馒头,花小栓吃人血馒头,花大妈上坟;于霞革命活动和牺牲的线索。两个悲剧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悲剧画面。作者细致的构思通过使用特殊的思考和暗示写作技巧得以突出。用“华”和“夏”这两个象征性的姓氏作为出血和食血的代名词,其强烈而深远的意义是极其丰富而深刻的。其实整篇文章只是写了一个革命者牺牲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自觉的人的印象和反思,来反映革命者的悲壮。于霞的谋杀没有明确写出来,而是从围观者的动作描述中暗示出来的;他被杀的地方也被明确指出是顾璇的亭子,这是秋瑾被杀的绍兴顾璇亭子提供的暗示;囚犯和听众的愚蠢反应反映了他的死亡精神;他墓上的花圈暗示他们的同志还在战斗。小说结尾把坟墓比作富人生日的馒头,寓意更加深刻,令人警醒。整部小说都笼罩在一种厚重冰冷的氛围中,这也是作者成功营造出来的突出人物和主题的氛围,所以吃人血的故事更有震撼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里,有很多这样的文章。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想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之后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讽刺的语言,愤怒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睡半醒的中国人,用指责批判的语言,阐释着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对沉睡的巨龙中国早日醒来,重整我中华之大的热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