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中母亲放弃儿子救女儿,真的是因为重男轻女吗

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可谓20世纪以来中国遭受的最大自然灾害之一,地震造成242769人死亡,16.4万人重伤,位列20世纪世界地震史死亡人数第二,仅次于海原地震。

2010年冯小刚执导的影片《唐山大地震》描述了该地震发生时,一位母亲只能选择救姐弟之一及其后续的故事。

在地震发生前夕,经济条件相对一般的方大强一家其乐融融,当时家里有两个西红柿,妈妈李元妮白天给弟弟方达吃了一个,第二个还要留着给他晚上吃。面对姐姐方登的不高兴,妈妈给出的回应是:明天再给你买。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傍晚当地就发生了大地震,妈妈口中的这个“明天”,32年之后才到来。

地震发生后,为救孩子,爸爸方大强死了,方登和方达被同一块楼板压在两边,危急时刻无论妈妈想救哪一个,都要放弃另一个。最后李元妮选择了从小体弱多病的弟弟方达,而头脑清醒的方登亲耳听到了母亲作出的抉择。

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个爸爸妈妈都对孩子有着深沉而伟大的爱,这个毋庸置疑。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儿女在父母心目中的地位却不是完全平等,这在该影片中的核心人物李元妮身上得到了深刻而明显诠释。

作为母亲,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在危险关头李元妮都会不惜牺牲生命来保他们周全,但作为妻子和儿媳,在两者取其一的艰难抉择中,李元妮不得不放弃女儿选择儿子,来尽到那所谓的“保存唯一血脉”的责任。

32年之后,当初奇迹生还的姐姐方登与妈妈李元妮在汶川地震中重逢,方登亲眼目睹了多位母亲由于失去孩子而撕心裂肺痛哭的场面,至此因当初被妈妈抛弃而在心中留下的裂痕才试着慢慢愈合。不过她虽理解、原谅了妈妈,但想必始终不能原谅这几千年来重男轻女的观念。

但是在影片中也有人说是因为弟弟处于位置获救的几率比姐姐大。妈妈才选择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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