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爱情伤口》第六章说不出的痛。

第六章难以言喻的痛苦

要不是辛屹天骑着那辆自行车去邮局领自己的稿费——为李玮写的一首诗发表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强悦有意无意地透露出来——李玮继续前进了!

李玮的头微微靠在程远的肩膀上,那是他的肩膀,不是他的胸——那个人比李薇高不了多少!还是那件浅粉色的外套,还是笑得像朵花!男人的手搂住了她的腰!他们是那么的甜蜜——像他和她,漫步在县城的中央公园1!啊!哈!停!妈的!高兴...

新一天,爱恨交织!无奈和愤怒在他心中激荡。没什么可做的。安慰自己。咬牙切齿。把自行车放在塔上,用眼睛游泳。他们,他们是自己的爱人也是她的爱人,那个撩他眼睛的屌丝!

也许是累了,也许是需要在甜蜜中添加一点温暖,在一朵大玫瑰下,李玮的手勾住了程远的脖子,他低下了头,嘴唇贴在一起。辛一天似乎感受到了两瓣花瓣的柔软,但嘴里什么也没有。他想吮吸花瓣,可他能做的只有快速呼吸,握紧拳头,双脚生根,像枷绳一样。

眼睛是一种物质,否则我在背后看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往往会觉得“背后有一双眼睛。”虽然甜蜜而热烈的吻让李玮感觉自己要融化了——就像接下来和辛一天的那一次一样——但她仍然清醒地意识到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去他妈的,就看着吧,我贪心!但是她说不下去,一种本能让她觉得不对劲。挣扎着从程远的嘴唇和铁箍般的手臂中呼吸,我转过身,看见了不远处的辛一天。她惊慌地挽着程远的胳膊,向前走去。

其实程远知道李玮看到了什么,但他不知道她看到的是她热恋中的男朋友。他只是认为李玮的恐慌只是由于害羞。她是一个如此可爱的女孩!自从我给她买了一件粉色的外套,自从他说:“一件粉色的外套穿在你身上,就像一朵粉色的花,嫩得你总想把它含在嘴里。”每次见面,李玮总是穿着这件衣服说:“我太喜欢了!”所以,李玮有一个漂亮的包,一个漂亮的发夹,一个漂亮的手镯...所以,她总是用迷人的方式瞥见她的大眼睛,厌烦他的胳膊,他的背和他的腿。

“不怕,不怕,放开他!中午吃什么?”程远因为李玮的羞涩而开心——看到太多女生的娇气和做作——这个给他初吻的女生是水晶做的吧?

望着渐渐远去的背影,辛屹天有种崩溃的感觉。如果说曲霉菌是用愤怒支撑着他,那么现在他是无助的,瘫软的。这个给了我初吻的女人!那个说要和我共度余生的女人!这个,女人!拿出手机想打个电话。你能说什么?骂她?还是骂他?那个可恶的人!

来到路边摊。我要了一瓶啤酒,一小盘花生,一小盘黄瓜,闷闷不乐地喝着。我只是把湿湿的花生拿在手里,送到嘴里。反正在街边小摊吃饭从来都和优雅品味无关。没有李玮在一起吃* * *饭,也挺舒服的。那些打工者,虽然他们的衣服上沾满了白灰,点缀着泥点,虽然他们只是大口地吃着素盐水面,虽然几个人喝着装满半斤的小瓶子里的散酒,但他们的笑声里充满了幸福,没有一丝油腻,清爽,透明,干净。

“老板,再来点蒜!”他们已经吃了五六头了,要知道,现在八块蒜一斤多!

“这里!”老板又带了三个。“不够!”

吃完最后一口蒜蓉面,大家盛了一碗面汤,喝完,打嗝,结账,一群人走了。

“你今天可以拿很多大蒜!”新一天突然觉得轻松了,搭讪老板。

“大蒜可以杀菌!”

“你这碗面能赚几个钱?现在大蒜贵!”

“不用管那么多。”

吃完饭,辛一天骑上自行车回家了,好像什么都没看见。

你是我的四季

你是我枝头的嫩芽。

在春天的流苏中

我度过一个冬天并珍惜它。

弄湿你的头

月亮已经升起。

水晶的花瓣张开了

你用飞行的魅力

影响我的脚步。

依依不舍

你是在我枝头歌唱的蝉。

在一个黑暗的夏日早晨

我用血管中流动的血液

安抚你的声音

月亮已经升起。

透明的蝉翼合拢

你用蒙娜丽莎的微笑

影响我自大的手臂。

依依不舍

你,我,成熟的橘子。

穿着秋装

我用老树叶

装饰你的美丽

月亮已经升起。

金色火焰沉默

你用梦露的造型

触摸我焦虑的嘴唇

依依不舍

你是我盛开的红梅。

在庄严的冬天

我用我疲惫的心

等待你的孤独

月亮已经升起。

妖娆的舞蹈是固定的。

你用丘比特之箭

触摸我陶醉的灵魂

依依不舍

落花凋零,春色红。

秋月满梦。

夏虫的断弦

冬雪透过他的眼睛。

我和你融化在四季之中。

沉醉在亲吻你的风中

躺在床上,辛屹天反复背诵着发表的诗,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红酒是浪漫的。酒令人迷惑,更不用说在烛光下饮酒!橘黄色的灯光很暗,只能看到桌椅。餐桌的烛光下,侍者优雅的侧影轻盈而优雅。疲惫的音乐缓缓流淌,超短波是烛光的背景。人很多,也没什么动静。外面阳光明媚,里面是暧昧的夜晚。

程揽着的腰,跟着服务员走了。她从来没去过这么豪华的地方,有点不知所措。“淡定优雅,才能配得上这里的档次!”她优雅地微笑着,像一位骄傲的公主一样昂着头。她对这里的一切视而不见,似乎是这里的常客。。程远很绅士地拉开了椅子。李玮有点尴尬,但她还是下来了。在小吃店,辛一天从来不这样:你自己怎么不随便拉开一把椅子?你哪来的这么多废话?程远的椅子当然是服务员的。很熟练的点了菜,又要了一瓶红酒,程远也来了,准确的说,应该是这种场合的老客户。等服务员的时候,程远铺了一张餐巾纸,用服务员打开的一次性毛巾擦了擦手,把银筷子放在了起伏的一厘米高的银山谷上——李玮不知道这应该叫什么。她笨拙地模仿着,程远没有告诉我该怎么做,这让李玮放松了很多。程远看着她,眼里溢满了甜蜜、包容和善良。

“喝红酒的时候,要这样摇。”透明的高脚杯里,暗红色的液体微微晃动。程远看着李玮白皙的手握着高脚杯——笨拙地用拇指抵住杯子,四根手指紧紧地握着高脚杯,忍不住笑了起来。

“傻姑娘,这样。”程远就像一个大哥哥,一个父亲。“来,就这样,重重地摇一下杯子...对了,就是这样。来,为我们的爱情干杯!”两个杯子轻轻碰了一下,程远抿了一口。“好酒。”

李玮皱起眉头,咽了口唾沫。“加点雪碧,太难吃了!”

“这样,你就可以品尝它,慢慢你就会习惯它,爱上它。”程悦一边说,一边夹了一小块,不大,和桃仁放在李玮的小盘子里。

这种暧昧的氛围是爱情的温床。

烛光下,李玮的脸像火烧一样,眼皮有点沉重。结完帐后,程远扶着李玮走出了这间阳光明媚的餐厅,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

出租车停在小区门口,李玮还在睡觉。

“宝贝,你回来了。”程远不会在她不会出手的情况下叫醒她。一手抱着她,一手拿出钥匙。

用脚把门关上,程远扶着李玮向卧室走去。已经有些清醒的李玮眯着眼睛,但是长睫毛下的眼睛却非常清晰地感觉到,门越来越近了。

李玮的意识在紧张中变得极其清醒。

程远轻轻的把她放在床上,她随意的移动着,那是刻意放出来的诱人曲线。

"这个傻姑娘才喝了几杯就醉了."

“这张床太软了,闻起来像一朵简单的玫瑰。他家条件真好!”她的头脑在全速运转。

“来,把衣服脱了。”鞋子、裙子和外套一件一件地从李玮消失了。李玮醉酒后的无知让程远觉得好笑:不过是一杯酒而已!

你还会脱下我的毛衣吗?我的...穿着他的睡衣给我换?然后...带着一种恐惧,一种期待,她闭上了眼睛。

有一床被子轻轻地盖在身上,那么柔软,有卧室门关上的声音,有客厅倒水的声音,然后就安静了。

在一片惆怅的失落中,李薇真的睡着了。

程远靠在他的头发上。已经是黄昏了,室内有点暗,影响新建的高层建筑采光。就算不影响,黄昏时房间里一片漆黑。李玮睡在他的床上。二楼的房间没人住。母亲说二楼是他结婚后用的。四房两厅两卫,楼上楼下一模一样,只是二楼装修简单。反正结婚的时候应该是精装的。作为税务局局长的父亲,其实有几套房子是开发商给的,但是父亲很低调,从来不和外人说话,包括自己的亲弟弟。这件事从天上到地下都知道,一家三口都知道。爸爸一再强调,不允许任何人说这件事。所以,程远从来没有跟任何女生提起过。一方面是因为他心里有点怕爸爸。另一方面,他也想看看那些女生爱他是不是为了钱。那些房子在哪里?除了父母,我连河源在哪都不知道。母亲是县医院的护士长。以父亲的关系,如果她在另一个单位,母亲可能还会升职。但是护士最后不会成为医生。因此,我妈没有抱怨。即便如此,医院院长还是把母亲尊为上宾。每个春节假期都来看看。说什么“母亲是医院的英雄,母亲的工作保证了医生能治病救人。”.....”那些话,程远听起来总是腻腻的。

不停的换了很多女朋友,程远有点累了。漂亮的,迷人的,风骚的,大方的,害羞的,那些女孩子很快就成了他手下的女人。不是他太坏,是因为——他总结出来的,他们觉得如果和他睡了,可能就成了这个家的主人。所以,并不是他那么豁达。有时候,是那些女人太有心机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这些孩子没有家庭背景,才想通过他完成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转变。但都因为没有背景,很容易失败。

程远本人也谈不上优秀。我学习不好,勉强考上了高三,学的是酒店管理。那三年都是吃喝玩乐,什么都没学到。另外,做这个生意也不是真的有必要。爸爸是什么?这是未来。你能把你的未来放在酒店里吗?开个玩笑!毕业后,钱和关系铺平了道路,我在银行得到了一个信贷员的职位。不过程远很努力,没有为难爸爸,所以他有一天等着飞黄腾达是不争的事实。不是花花公子,但也不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前段时间和李科长嫂子的女儿交了朋友,感觉还行。只是在她生日的时候,女孩想要一个价值五千多的手镯——他觉得她太贪心了,所以分手了。虽然女孩一再说这只是个玩笑,但他还是坚定地握了握他的手。分手的时候他带她去找k,她一手搂着他的腰,哭着低声乞求他的原谅,一遍又一遍的说生日礼物只是个玩笑。他也毅然选择了分手。他一直想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而不是父亲的权势,父亲的地位,优越富裕的家庭生活。

令他非常高兴的是,他发现了一个像水晶一样的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