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中介杀人藏尸20年后才被发现,该案件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对一起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在20多年前开设了中介公司,为了谋取钱款,杀害了两名独居的售房者,并藏尸在中介公司内,直到拆除违法搭建,才致案发。
一次违法建筑拆除,竟牵出两起命案!
2018年10月18日,上海浦东的施工人员正在对长清路上一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结果发现屋内竟然掩藏有两具尸体!施工方于是赶紧报了警!
警方经过勘查,将曾租借此处的王某和郑某抓获。
经核查,1998年,王某租借了长清路这处违法房屋开设了私人房产中介公司。之后,他与郑某***谋,将两名前来委托售房的独居老年客户诱骗至中介公司内,杀害后藏匿于屋内,并劫取了售房款***计8万多元。
据记者采访获悉,两位被害人遇害后,其中一位的家属20年来一直在苦苦寻找失踪的亲属,曾到处求助和呼吁,还试图通过卖房的信息来寻找其下落;而另一位被害人则因为擅自处置这套房屋而得罪了其姐姐,家庭关系紧张后,其家属一直以为被害人卖房后已回到江苏老家逍遥自在去了。
同时,在犯罪嫌疑人郑某的二婚妻子里,自己丈夫是个顾家的好丈夫,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枕边人竟犯过滔天大罪!
案件到了这时算是水落石出了,但在之后的审理中,又出现了新的情况!
本案或超追诉期限?法官调查后这么说!
案件审理中,辩护人提出,本案可能超过了追诉期限,因为作案时间在1998年春秋季,而两名被告人被抓获是2020年10月,已经超过20年的追诉期限。
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下什么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同时,法院经过审理又有了新的认定!
王某在1998年作案后,又在2009年犯了诈骗罪,而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即2009年开始计算。这样说来,王某被抓获时就没有超过追诉期限,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抢劫罪系结果犯,起算时间应为结果发生之日,两人收到售房款的时间晚于1998年11月23日,因此,郑某被抓获时也未超过追诉期限!判了!一个死刑、一个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