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立国之本是什么?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1987年10月,中国***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

1992年10月18日,中国***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1997年邓小平逝世后,把它作为指导思想写进党章。

扩展资料:

改革开放以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个中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的。“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007年10月21日,中国***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党章,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表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百度百科——四项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