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子被父亲友人深夜叫至家中,诱奸未果遭毁尸灭迹,后来怎样了?

人类是一种善于伪装的动物,每个人都是带着面具在社会上行走,而有些披着人皮的野兽就藏在我们身边。

我们对于熟人,往往容易放下戒心,本案讲的就是就是一个轻易相信了熟人的女孩,深夜只身赴会对方家里而身首异处的故事。

2011年11月14日晚上,24岁的女孩王某接到了父亲的朋友王继伦的电话,电话里王继伦邀请女孩去自己家里做客。

起初女孩觉得太晚就拒绝了,但架不住对方的盛情邀请,于当晚九点,女孩独自前往了王继伦所在的到蜀山新村小区,但这一去,却再也没有回来。

第二天,也就是11月15日早晨,蜀山新村小区某住户下楼扔垃圾时,在小区垃圾桶里发现了一袋肉块,便拿回了家准备给家里养的狗吃。

之后这个居民又在其他楼楼下的垃圾桶里,翻到了一样的袋子,但这次打开一看和上一袋不一样,不是满满的肉,而是两只人手。

发现人手之后,这名居民马上跑回了家,报了警,警方接到报警电话之后,立即赶往了案发现场,搜索其他的尸块,但只找到了部分尸块。

于是警方又联系了负责小区垃圾清理工作的运送人员,在淠河路上一个垃圾中转站里,找到了被害人的头部、下肢和部分躯干。

警方调取了几个抛尸地点的监控录像,锁定了一个神秘男子,但由于该小区,没有物业和安保人员,只能看到嫌疑人是从37号楼走出来的。

经过走访和调查,锁定嫌疑人为304室的住户王继伦,王继伦没有逃跑,警方赶到其家中时,他就在家里,并在家里搜出了作案工具。

经过警方审讯,王继伦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犯罪经过,被害人是自己朋友的女儿王某,年仅24岁。

他一直觊觎女孩,于案发当晚,诱骗其来到自己家中,女孩来到家里之后,他想要实施侵犯,女孩强烈反抗,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过程中他掐死了女孩。

犯罪嫌疑人王继伦指认了抛尸地点,之后被警方收押,于案发后四个多月后的2012年4月6日上午,法院对“蜀山新村碎尸案”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王继伦死刑。

嫌疑人与死者父亲是朋友,说明两家人是世交关系,而凶手大被害人将近四十岁,如此巨大的年龄差,更显得凶手十分变态。

本该是一个慈父一样角色,成为了犯案凶手,因为自己不正当的欲望,诱杀了自己的“侄女”,让自己的朋友与女儿天人永隔,而一个年轻女孩,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就因为一时放下了戒心,便草草结束。

这是杀人案里面较为典型的熟人作案,凶手利用自己熟人的身份作案,本案正是以被害人父亲朋友的身份,让女孩放下戒心,便于实施伤害。

诱使女孩独自来到自己家中,实施侵犯未果后,便残忍地杀害了女孩,并以一种极端恶劣的方式毁尸灭迹。

每一个女孩都知道要对陌生人保持戒心,但往往会忽略到身边的熟人也可能是危险份子。

所以说,在晚上不要独自前往任何异性的家里,要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具备一定的底线,察觉到危险不要盲目发生冲突,可以先稳定对方情绪,然后借机溜走。

一切以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每个人都有面具,我们永远不知道别人面具下是什么,所以要永远保持戒心,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