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曹雪芹的《红楼梦》写出来不久,市面上就有副本出售,一本卖几十两银子,全国各地不计价格都去北京养孩子。
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几乎与曹雪芹同时代的清代文人的著作中有一段记载:“善人每抄一本,值几十金。”
其实可以这样理解:《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就是说用“前无古人”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部小说刚创作出来的时候,社会娱乐和文化生活还没有我们今天这么丰富。剩下的唯一事情就是要么互相唱反调,要么去剧院听音乐。红楼梦带来了一个全新的故事,可以给人们提供日常生活中聊天,饭后聊天的主题。
而且当时还有一个记录:喜欢黛玉和宝钗的人,在看到《红楼梦》后,为了争论谁更优秀而“反目成仇”,更有甚者,为宝钗是否在滴滴翠庭事件中陷害黛玉而“挥老拳”。其激烈程度不亚于当今地位平等的当红明星粉丝之间的辩论和口水战。
《红楼梦》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包括通俗文学、戏剧、诗词歌赋、医药、佛教、道教、饮食、服饰、占卜、天文地理等。,尤其是人物语言、行为、心理的描写,以至于当时的人都把讲红楼梦的人视为最有见识的人。
所以从“谈红楼梦没用,把诗全读了也没用”就能体会到当时人们对《红楼梦》这本书是多么的看重和喜爱。
所以才会出现“好人每份放在庙城,值几十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