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中的【秘书长】一职是做什么的?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市政府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市政府设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
市政府秘书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市政府会议的决定。
(二)审查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其中市政府文件须报市长或副市长批准后印发。
(三)根据市长、副市长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长或者副市长审批。
(四)协助市长、副市长组织处理需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长、副市长报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问题。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和市长、副市长的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市长、副市长报告。
(六)组织调查研究,为市长、副市长提供切实可行的信息和政策建议。
(七)组织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长、副市长汇报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
(八)负责市政府办公事务,为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各部门和市政府工作人员服务。
(九)办理市长、副市长委托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会议制度:
1、秘书长或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需要讨论和决定的责任范围内的秘书长和传达重要指示市委和市政府;交流想法和意见。
2、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的行政会议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和传达的重要指示市委和市政府;调配办公室的工作;听取和讨论国务院办公厅各单位的工作报告。办公室会议通常每月举行一次。
3、副秘书长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副秘书长办理的事务,一般可以直接报市长或者副市长审批。
4、市政府办公厅,作为行政机构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协助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在处理等日常工作会议、通讯、信息、值班、信访、行政事务、以及其他事项委托给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市长和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