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最怕什么投诉
法院法官最怕纪检监察机关的投诉。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法官明显违法判案的,可以对法官进行投诉、举报,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进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法官最怕检察院投诉,可以管法官的部门很多,如法院领导、检察院、人大等部门,但如果对案件不服,则应该按诉讼法规定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或是申请检察院投诉,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不是对法官个人有意见,应该直接按诉讼程序上诉或申诉等程序。
一、法官最怕投诉违规操作,投诉法官的方法有以下:
(1)向法官所属法院反映;
(2)向检察院反映;
(3)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4)向媒体反映;
(5)向法院所在地的政法委反映。
二、投诉法官的要求有哪些
1、反应问题,不能捕风捉影,要有证据;
2、要尊重并来源于事实,不能猜想臆断;
3、不能诬告,如果采用张贴大字报传播不实或不法消息,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或无效工作,各种监督方式主要受理实名投诉举报或反映的问题,因此,如遇有此类现象最好实名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法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
法官惩戒委员会由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半数。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省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相关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
《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 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
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
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