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袁和陈念离婚半年才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