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婆婆杀媳案,姑娘擦亮眼吧,嫁不好命都没了!
继轰动一时的常熟婆婆杀媳案之后,今天上午又惊现一条杀媳新闻:浙江一狠毒婆婆也把自己的儿媳妇给杀了。
据报道,婆婆张某出资15万雇男子赵某,让他帮自己杀掉儿媳妇。
新闻里是这样写的:“张某、赵某持刀至慈溪市浒山街道金山新村36号楼二单元楼下,趁被害人小赵出门上班之际,由 张某某将小赵骗至一楼架空层处,赵某上前持刀捅刺小赵腹部后逃离,张某某随后继续用刀捅刺小赵, 致小赵腹主动脉、下腔静脉、肝脏被刺破而失血性休克死亡。 张某某将小赵拖至该架空层西侧用废弃门板掩盖,并清理现场血迹后逃离。”
讲真,这新闻真让我感到毛骨悚然。脑海里浮现这样一幅恐怖的画面:一六旬老妇骑在满身是血的儿媳身上,满脸仇恨地把锋利的尖刀一下又一下凶狠地刺向身下那个年轻的躯体……随后,又冷酷理智地把捅得像马蜂窝一样的尸体拖到无人处掩盖,然后冷静地清理血迹……
我知道一定有人会问,也许是这媳妇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伤害了婆婆,婆媳矛盾激化,所以婆婆才起了杀心?
不知道是谁发明了“一个巴掌拍不响”这样的奇葩言论,这句话成了多少奇葩伤害别人之后掩饰罪行的托辞!按照这言论,倘若你被狗咬了,那一定是因为你也起了咬狗之心?
据报道,媳妇小赵是医院护士,素来贤良淑德,和丈夫也很恩爱,对婆婆也没有什么不敬。
这位婆婆和自己的老公感情不好,所以全部的感情都放在儿子身上。在她眼里,儿子是天下最帅最有能力的,不是天仙根本就配不上。
她从一开始就看不上小赵,嫌小赵工资低,嫌她比儿子大两岁,可架不住儿子喜欢,两个年轻人还是结了婚。
结婚后,恋子的婆婆理所应当地搬来跟他们一起住。 儿子儿媳越恩爱,她看在眼里越生气,越生气就越变态 !
为了和媳妇抢儿子,她多次去媳妇单位找领导,拜托领导给自己的儿媳妇多安排夜班!
新闻里有这样一句话:“ 事后张某某交待,雇凶杀人的最直接动机,是因为看到儿子、儿媳在南京旅游时恩恩爱爱的样子 。”
我真是倒抽一口凉气!一个女人和自己老公感情好竟然也能招来杀身之货!
根源何在?
无独有偶,常熟婆婆杀媳案里的婆婆也是婚姻不幸福,离过三次婚,恋子情节十分严重。
许多恶劣的婆媳关系,根源都来自婆婆不幸福的婚姻。
一个家庭里,夫妻之间的感情才是家庭的支柱,哪怕亲子关系也不能超越夫妻之情。
可是,中国的男人就是不懂这个道理!
在他们眼里,老婆娶回家就是烧火做饭的,老婆的地位哪里能比得过父母和孩子呢?
得不到爱情滋养的女人,是很容易情感失衡的,得不到归宿的情感往哪里寄托?当然是往儿子身上寄托。
于是,二十年后,拜总是缺席丈夫角色、父亲角色的“甩手男”所赐:又一个“妈宝男”诞生了,又一个“变态婆婆”练成了 !
若是谁家的女儿没擦亮眼,嫁入这样的家庭,那就算是有幸不被杀,夹在“妈宝男”和“变态婆婆”之间,也难保不变成心理变态。如果,这女子恰巧也生了儿子,那搞不好,二十年后,自己也成了“变态婆婆”!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不幸福的家庭关系确实是会遗传的!
就我个人体会而言,我身边因为婆媳矛盾不可调和,忍无可忍出来抱怨婆婆的儿媳妇确实有,可要说刚结婚就想着处心积虑跟婆婆作对的儿媳妇还真是一个都没有!
相反,我倒是见过不少要当婆婆的人特别喜欢聚在一起商议如何对付即将过门的儿媳妇,还美其名曰“调教”!
一听他们说“调教”这个词儿,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一句电影台词划过我的脑海:大清要亡了啊!
说到底,当媳妇的和当婆婆的完全是两种心态!
当媳妇的觉得自己是晚辈,又自小受着尊老爱幼的传统思想教育,从过门儿那一刻起觉得自己矮了三分。所以,当媳妇的往往都是本着谨慎做人的原则,希望和婆婆处好关系,能快速地融入新家庭。
而当婆婆的,总觉得媳妇娶进门就是自家人了,就得遵守自己家规矩(我一闺蜜刚结婚的时候,她公婆竟拿出一本《二十四孝》让她好好研读!),而且自己又是长辈,插手孩子们的生活更觉得理所应当,还美其名曰“关心你们”!
如果婆媳之间真要面临一场战争的话,那么从心态上讲,当媳妇的已经比当婆婆的怯了场!
要再论战术,那当媳妇的可就更没有什么战斗力了!
我们这一代媳妇, 青春期都是在学校里渡过的,顶着中考高考的巨大压力,满脑子都是考试读书,对于“挑拨离间”“勾心斗角”这类高难度的社会活动实在是不擅长,更是从没有操练的机会。
而做婆婆的呢,都是从旧时代过来的,积累了丰富的婆媳斗争经验,又有丰富的社会人生经验,她们要是想玩个心眼子,那分分钟就把当媳妇的坑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听过太多当媳妇的跟我抱怨:婆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儿子不在家的时候就可着劲的拾掇儿媳,儿子一回来立马变脸贤惠老妈子。
说笑,就慈祥满面,说哭,立马泪流成河,那演技,不去当影后简直太可惜了!
可这些道理,那个被称作“丈夫”的人是不会懂得。
对于孩子而言,母亲总是有一种天然的光环。
你敢说我妈不好?那一定是你小心眼!
你说我妈欺负你?拜托,我妈善良得就像圣母玛利亚,一定是你小心眼才会误解她!
在这类男人眼中,当媳妇的受再大苦都得委曲求全,否则就是你小心眼,你不孝顺,你有原罪!!!
总之,只要你抱怨我妈的不对,那就是你的不对!!!
有了这种儿子当神助攻,那婆婆“调教”起儿媳妇来绝对是得心应手啊!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儒家说:“尊老爱幼”。
我偏要说,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孩子!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值得尊敬!
别跟我说世上无不是的父母,世上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拉倒吧,这世上不合格的父母多了去了!
很多人天性就不喜欢孩子,也没有做好要当父母的准备,对他们而言,孩子不过是一时没有控制住的激情产物,不得已才抚养长大的。
要不然,哪会有那么多虐童案呢?
恋子情节严重的母亲,本质上也是对孩子的虐待!只是这种虐待持续的时间更长,孩子未成年时,他们打着爱的旗号折断孩子独立的翅膀;孩子成年后,他们又打着“为你好”的旗号砍掉孩子的婚姻,让孩子一生都生活在痛苦中!
说一千道一万,总归一句话: 有女儿的人家,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这样的变态家庭!
否则,一旦嫁过去,就不是离婚那么简单了,有可能命都没了!
那些因为婆媳关系离了婚的女人,不要惋惜,你应该庆幸自己远离了抑郁、远离了伤害、更远离了死亡!
那些还在婆媳关系里挣扎的家庭,希望身为丈夫的那个人,不要再打着“孝顺”的旗号来作践自己的媳妇!
孝顺父母和夫妻恩爱从来就不是矛盾的,很有可能恰恰是因为你的愚蠢才让这两种关系站在了不可调和的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