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方子的《疯狂的玫瑰》
他本来没打算招惹那个小女孩,是小女孩主动招惹他的。“总裁,一位罗斯小姐要求见你。她说她是罗斯小姐的妹妹。”电话里传来秘书冰冷的声音,呼唤着芳子狂乱地扬起剑眉,有趣地勾起了唇角。“让她进来。”这不是他的错。自从一个月前子君劝他之后,他就没有找过罗斯,更别说见过那个小女孩了。他没有造成现在的局面。门开了,一个粉红色的小身影从巨大的门板后面钻了出来。芳子晕头转向,以为看到了小精灵。她是这样一个小家伙,有一张精致而温柔的心形脸,一双又大又圆的水汪汪的黑眼睛,一个小鼻子和一张略带紫色的小嘴。天啊,她哪里都那么小,连身材都小得不可思议。她的头发又黑又软,垂到肩膀,穿着一件合适的粉色连衣裙,像个洋娃娃,好可爱。粉红精灵看到他就笑了,甜甜的笑中还伴随着甜甜的低语:“疯哥。”因为她过于亲密的语气和甜美的声音,他扬起了眉毛。“你是谁?”她轻盈地走上前去,站在桌前,带着羞涩的微笑做了自我介绍。“我是罗丝,我的妹妹。我听姐姐说疯哥已经很久了,所以我很想见见疯哥是什么样子的。”她的大眼睛是纯粹的喜悦,他突然想笑。罗斯不是告诉她姐姐,他和她真正的关系只存在于肉体之间吗?“哦?那你以为我是什么?”“疯哥很帅。”她天真地笑了笑,歪着头。"他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小手大张着。“我喜欢疯哥。”他愣了一下后,低声笑了起来,浑厚性感的声音让Rose的小脸羞红了。有趣地看着她迷人的红脸颊,他意识到这个小东西喜欢他,也许是在罗斯第一次告诉她关于他的时候她喜欢他。真的很可爱。爱上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是不是太简单了?“你多大了?”他放下手里的笔,插上笔套,突然有了和她聊天的欲望。“16岁。”她笑得那么甜,眨着漂亮的大眼睛,脸也红了,却一直勇敢地看着他。“暑假回来的,两个月后还要回去。”两个月...罗斯一家早在八年前就移民了,只有罗斯不肯离开,被留了下来。他看着罗丝娇小的身材,她那厚实苗条的身材是典型的小东方美。他的心不禁微微一动,他有了品尝她的想法。16岁...应该不是小孩子吧?尤其是在国外,你应该尝过男人的滋味。但是她的气质是如此的纯洁...他不想惹上任何麻烦。她姐姐和他同床共枕五年了,他也没有太多兴趣和她两个姐姐玩游戏。看到他沉默不语,她害羞地看着他。以前听姐姐说他是个好人,现在亲眼看到才知道他有多好。天啊,他太大了。只是坐在椅子上,他感觉自己是个高大魁梧的人。他的胳膊大概和她的腰一样粗。而且他好帅,剑眉飞扬,眼神深邃,鼻梁挺拔,薄薄的嘴唇上有一种让人心跳加速的笑容。整个人有一种傲慢霸道的气息,让人想退缩。但是她不应该退缩。她暗恋他这么多年,终于可以见到他了。她不应该错过任何能见到他的时刻。突然很羡慕姐姐做他的女朋友。如果她能认识他,那该有多幸福...成为他的女朋友...他在她眼里看到了明显的钦佩,这让他微微露出惊讶的笑容。小东西真的喜欢他吗?看了看表,“今天有什么安排吗?如果不行,陪我吃饭。”现在快下班了,他可以当个人情,做个她心目中的好大哥,让她的暗恋完整。多简单的一件小事,脸上写着“喜欢你”就这么明显。她带着毫不掩饰的幸福笑着,小脸上满是惊喜和幸福。“没有安排!”啊!和他一起吃饭真好!“那你等我。”他指了指房间另一边的沙发,看她冲过来坐好,却又忍不住笑了笑,低着头专心做自己的事。她盯着他认真的工作,却发现他英俊迷人。他属于她在国外从未见过的任何类型。天啊,她太幸运了,亲眼看到了想象中疯狂的完美药方,还能一起吃饭!好开心!时间悄悄地过去了,已经是方子疯狂营业后的一个小时了。当他抬起头看到沙发上那个粉红色的小身影时,他想起了玫瑰的存在。起身走过去,看见她在自己办公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她微笑着,发现自己心情非常愉快。蹲下身子,他仔细看着她精致美丽的脸,比玫瑰还天真,轮廓却比玫瑰更精致,绝对的美人胚子。她的皮肤娇嫩细腻,少女的清纯气息甜美无比,眼神平和如精灵,躺在他的世界里不知世事。突然动了,他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略带紫色的樱桃小嘴,丰润柔软,能诱惑任何一个男人为她疯狂,但她就是喜欢他。男人的骄傲和满足让他笑了。“小东西,该起床了。”语气甚至是他意想不到的温柔。长长的睫毛颤抖了两下,拉出一双迷蒙的黑眼睛。当她看到是他时,她莫名其妙地眯起了眼睛,然后笑了。甜美的声音轻易让人酥了骨头:“疯哥。”他笑了。“真的是一件小事。”这么信任他?直起身,顺便轻松扶她起来。她是如此的轻。罗斯是一个娇小的女人,但她甚至比罗斯更袖珍。整个人站起来到胸前,小到他以为一捏就破。“疯哥好高啊。”她试着抬起头,微笑着看着他。她的小手主动滑入他的大手,温柔地抓住他。2010-7-22 20:46回复♀ ④人扶↘Ag 28粉丝在四楼悄悄低头看她被他手掌吞噬的小手。他勾起薄唇,“小东西是不是很喜欢我?”他不玩暧昧游戏。如果他直接指出来,他不会拒绝她这么可爱的一顿饭。她脸红了,头低得只能看见头发的黑顶,声音又羞又媚。“我喜欢,但不要告诉我妹妹,萝丝只想和她疯哥哥在一起两个月,两个月后她就满足了。”然后她抓住他的手,低声说:“是不是不要脸?但是我真的很喜欢疯哥哥……”他笑了,这么幼稚的小东西,“好吧,那我们就不告诉你姐了。”他伸出另一只手抬起她红红的脸,看着她全心全意地信任。带着怜惜,她性子软,胆小,却因为喜欢他而甘愿背叛姐姐,让人心生怜惜。“勇敢的小东西。”他称赞了她,看到她的微笑使她的眼睛变弯了。“我喜欢你叫我小东西。”看来他是被深爱的,喜欢他撒娇的语气。他开怀大笑,傲慢的自信让她大开眼界,迷恋加深。他是多么幸运,他答应陪她两个月,给她两个月梦幻般的生活。她太幸福了!握着她柔弱无骨的手,他带着欢快的表情走出了门。很久没有人让他这么开心了。这个意外掉落的小东西是不是对他枯燥商业生活的一种补偿?那天晚上我真的很期待,他们去吃饭,去看电影,然后送她回家。就像大学里那个单身的傻逼爱情公式,他只是在她下车的时候亲了亲她的脸颊。她太高兴了,她要飞到天上去了。心情非常好地开车回家的时候,他笑着摇了摇头。他哄女人的把戏太可爱了。是因为她太可爱了,他才变得可爱吗?哈哈。从那以后,她连续一周每天都跑到他办公室,等他下班。即使她不能一起去吃饭,她也想和他呆在一起。我可以看到她的眼睛里充满了鲜花,她的笑容像整个世界一样灿烂。他很享受她的时光,这让他很开心。并不否认女性带来的快乐。他属于享乐型。不管谁能让他开心,他都不打算付出相对的代价,不管是钱还是他的好感。只要大家开心,什么都好谈。这件小事能让他开心,所以他不在乎她是谁的姐姐,也不在乎她是谁的年龄16。只要她能给他带来幸福,他愿意在她身上花两个月的时间。即使她在他的办公室里看书,很安静,但也给他带来了内心的平静。令人惊讶的是,世界上第一次,一个女人给了他这样的感觉,让他惊讶却又欣慰。* * * * * * * * * *接到罗斯的电话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罗斯是一个非常值得尊敬的女人。她有很多女人,也有很多男人。在不需要对方的日子里,他们各有各的乐趣,大家也不会互相打扰。这使他非常感激她,也相应地对她很慷慨。这是她第一次主动给他打电话,还是关于姐姐的。“我姐姐为你疯狂。她去你那了吗?”他抬起深邃的眼睛,看着沙发上安静看书的小东西。今天是粉鹅黄,好可爱。“不。”他向罗斯保证不会告诉她自己对他的迷恋。那边的Rose显然很困惑。“那就奇怪了。她谁都不认识。她为什么整天不在家?她要是跑去找你,我就把她带回来,不打扰你。”他笑了。“谢谢你。”“不客气。我家姑娘喜欢谁就跟谁谈恋爱。你对她来说太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