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生折割怎么读

采生折割怎么读如下:cǎi shēng shé gē。

是职业乞丐中最歹毒凶恶的一种。人为地制造一些残废或者“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的同情,借此获得路人施舍大量的钱财。

历史资料

“采”就是采取,搜集;“生”是生坯、原料,一般是正常发育的幼童;“折割”即刀砍斧削。

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它方式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的怪物。

《辞源》上“采生折割”条的解释是:“旧时迷信的一种罪恶行为。歹徒残害人命,折割生人肢体,采取其耳目脏腑之类,用以和药,以欺骗病人。”《辞源》的这种解释因为是现代人所作,未免有些不惬人意。

从这种形态上来看,采生折割应当同汉代流传下来的巫蛊活动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巫蛊的传播今天被认为是西来民族,主要是通过匈奴,甚至更早的三代时西来游牧民族传入的。

在元代以前我们并没有发现关于采生的文献记载,很有可能巫蛊行为在历朝历代都加以禁绝,于是民间类似活动的称呼也在不断变动当中,宋时已经有了肢解人体杀人祭鬼的记录,流行地域集中在江淮两湖地区,当时虽然不冠以采生之名。

采生折割在具体文献中常常简称作采生,这一名目作为一项法律上的罪名完整提出是在元代《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以下依惯例简称作《元典章》)之中。《元典章》卷四一《刑部三·诸恶·不道·禁采生祭鬼》。

《南村辍耕录》

元末明初的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三中亦记有一个完整的典型案例,原文十分长,但颇具典型性,所以仍然不怕累赘全引于下:

中书省准陕西行省咨、察罕脑儿宣慰司呈:八匝街礼敬坊王弼告,至正三年九月内,到义利坊平易店,见有算卦王先生,因问来历致争。当月廿九日夜,睡房窗下似风吹葫芦声,不时有之。请到李江法师遣送。虚空人言:算卦先生使我来,哭声内称冤枉。

弼祝之曰:“尔神尔鬼,明以告我。”鬼云:“我是丰州黑河村周大亲女月惜,至正二年九月十七日夜,因出后院,被这王先生将我杀了,做奴婢使唤,如今教在尔家作怪,哭者索要衣服。”抄写所说,赴官陈告。

差卢捕盗等与社长吴信甫于王先生房内搜获木印二颗,黑罗绳二条,上钉铁针四个,厌镇女身。小纸人八个,五色彩五色绒,上俱有头发相缠。又小葫芦一个,上拴红头绳一条,内盛琥珀珠二颗,外包五色绒。朱书符命一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