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狗肉历史,你就知道为什么我们广东人爱吃狗肉了

中国食用狗肉历史悠久,在古代甚至成为富贵家族的佳肴

狗作为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远在新石器时代(约1万年前),就已成为人类狩猎时的助手。在中国大多数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上,都有破碎的狗骨头被发现。由此看来,在狗最初成为“人类朋友”的时候,已无法避免死后被吃的命运。

进入文明时代后,猪、牛等和狗一同被列为“六畜”。由于狗具有便于喂养、繁殖力强、容易宰杀等特点,吃狗肉变得日益普遍起来。商周时期,狗肉还是一种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食物,出现在周天子宴会的菜单上;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原有礼制无法维系,普通人也开始吃狗肉。

从隋唐时期起,上层人士的主要肉食已是猪羊肉,而将狗作为宠物了,如苏东坡曾质问杀狗者,狗“死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下层百姓不同,他们很少有吃肉的机会,需要靠病死、老死的狗解馋,视狗肉为一种物美价廉的肉食。久而久之,上层人士越来越不屑于吃狗肉,狗肉成为一种低贱的肉食,普通人也只好接受“狗肉不上桌”“关门吃狗肉”的规矩了。

民国时期有过一段禁令史,但无法延续下去

民国时一些地方对于吃狗肉也有禁令,但所基于的是卫生原因。如在广东地区,政府曾明文规定,“狗肉燥烈,对于卫生,极为不合”“宰食狗肉,向干禁例”,故“于夏至日,督员严行巡查。如有故违,定必拘案究办”。这种禁令其实影响有限,至1936年还有人在《北平晨报》发表文章,称“只有两广人才懂得狗肉的异香美味”。

即使对于文人来说,吃狗肉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即使对于文人来说,吃狗肉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1942年1月,茅盾、邹韬奋、胡风、胡绳等文化名流离开香港,途经广东,受到中***东江游击队的招待。茅盾回忆,当时游击队领导人曾生“抱歉地说,弄不到好菜,可是有狗肉”,问他们是不是吃。茅盾等人此前都没有吃过狗肉,但“这时一听说,大家便不约而同笑着叫好”。对这一餐狗肉,茅盾评价说,“真吃得痛快”“觉得比什么八大八小的山珍海味更好”

中国人食用狗肉并不是不爱动物,而是不同生活区域量肉类的不同

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说,欧洲人、美国人都认为“宠物不好吃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其实“被视为宠物的那些动物最终照样会落入其主人的胃里(或者经过其主人的同意,落入其他人的胃里)”。至于西方人为什么不吃狗肉,他给出的解释是,“并不是因为狗是他们最喜欢的宠物”“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作为食肉动物的狗是一种无效的肉食资源。西方人有很丰富的其他动物食物来源,狗活着的时候能够给人提供很多远远超过狗肉和畜体价值的服务”“相比之下,吃狗肉的文化一般都缺乏大量可供选择的动物食物来源,狗活着的时候所提供的服务不足以超过它们死后所提供产品的价值”。中国人吃狗肉的历史很好地为这一理论提供了注脚。

“爱狗人士”需要保持头脑清醒,爱吃狗肉由他们吃去吧

那么,作为一个现代人,要如何面对吃狗肉这件事呢?以“谈吃”闻名的梁实秋,有一篇名为《狗肉》的散文,开篇第一句就说“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在他看来,“士各有志。爱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干别人的事。有人说,一个国家对动物的保护程度决定了这个国际的整体素质,但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而又极端的观点。西方人以为狗乃人类最好的朋友,一听说中国人吃狗肉,便立刻汗毛倒竖,斥中国人为野蛮”,是没有区分狗的种类,那些“菜狗”原本就是供人吃的。其实,“杀肥狗与宰肥猪、宰肥羊无异,我看不出其间有什么文明与野蛮之别。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不吃羊肉,有人不吃狗肉,各随其便,犯不着横眉怒目。”爱狗者和狗肉爱好者们应该互相尊重。关于而不是公开抢狗、砸店。

有人说,市场上大部分的狗肉来源于一些犯罪分子的盗窃,确实,对于不法来源的狗肉我们应该坚决抵制,加强立法管控。但是,如果因此而立法禁止食用狗肉,这就是无理取闹了。

两广地区有着悠久的吃狗肉历史,还有各种烹饪与食用方法。早广西,最著名莫过于广西玉林的“狗肉节”。而在广东,属雷州白切狗最出名,在雷州甚至在湛江市区都可以见到卖白切狗的店铺。在民间,相传狗肉可治胃寒,,还有一句流传的话叫“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广东人都爱吃狗肉的,首先,在一部分广东人传统观念中,做生意人不能吃狗肉。其次,养狗的人一般不吃狗肉,狗是陪伴自己的伴侣,常伴左右,犹如亲人。确实,人是感性动物,与某事物相处久了,必然会产生感情,自然不会让他们成为饭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