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复式记账、借贷记账法的要求与运用

1 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单式记账的对称,指对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复式记账曾有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三种,现阶段规定使用的只有借贷记账法。

2 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进行记录的一种复式记账法。它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理论依据,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为记账规则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都具有增加和减少的双重含义。“借”和“贷”何时为增加、何时为减少,必须结合账户的具体性质才能准确说明。资产类、费用类是“‘借’增‘贷’减”,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是“‘借’减‘贷’增”。由此可知,“借”和“贷”这两个记账符号对会计等式两方的会计要素规定了增减相反的含义。

按照上述“T”账户及其结构,也可将图2-1进行简单的变化,以说明在借贷记账法下的“T”账户及其结构的表述方式,见图2-2。

图2-2 借贷记账法下的“T”账户及其结构

3 会计分录及其账户登记

此处所说的会计分录,是表明某项经济业务的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记录。按照我国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分录是表现在会计记账凭证上的、登记会计账簿时的会计处理依据。也就是说,会计工作规范要求先编制会计凭证的记账凭证,再登记账户。

借:银行存款1 000

贷:库存现金1 000

登记账户后的情况见图2-3。

图2-3 借贷记账法下的会计分录与账户登记

利用账户之间的这种关系,在会计期末就可以将所有登记的内容按照借方、贷方登记的数额进行加总,如果二者加总后的数额相等,一般就表示账户登记的过程是正确的,即“账平了”;反之,如果加总后的数据不相等,就可以肯定编制的会计凭证或账户记录存在错误,需要对登记的账户数据进行检查。这就是所谓的会计的“试算平衡”。

4 会计处理的要求及借贷记账法的平行登记

此处以举例的方式说明借贷记账法的应用过程。

2-1

某企业刚刚建立,陆续发生了下述的各项业务。要求:随着经济业务的发生逐笔编制会计分录,登记账户并试算平衡。

(1)企业收到银行存款10 000元,为所有者投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 000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10 000

资产负债表的借贷双方是平衡关系,即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

(2)企业又从某金融机构借入短期借款5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 000

贷:短期借款5 000

资产负债表的借贷双方是平衡关系,即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

(3)企业用银行存款购买原材料2 000元(此处不考虑增值税)。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2 000

贷:银行存款2 000

资产负债表的借贷双方仍是平衡关系,即资产内部不同项目有增有减。

(4)企业用银行存款归还金融机构的借款3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3 000

贷:银行存款3 000

资产负债表的借贷双方还是平衡关系,即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

(5)作为企业债权人的金融机构将借给企业的未归还款项转为持有企业的股份2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2 000

贷:实收资本2 000

资产负债表的借贷双方总是平衡关系,即所有者权益与负债的转换,所有者权益与负债有增有减

上述几种业务的登记要求反映了企业各类经济业务发生时的会计处理,它们都不会改变会计数据“借方=贷方”等式的平衡关系,因此,建立在会计等式基础上的复式记账和平行登记是会计业务处理的最基本依据。掌握这样的内容也是理解会计学的最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