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的《高兴》谁读过?看完分享一下你的想法。

评贾平凹的《快乐:1000字》

他终于孤独了。

怀揣着安的梦想,庆丰镇农民刘和同伴五福离开家乡,来到安,投靠了家乡的“破布大王”韩大宝,成为这座城市的拾荒者,也就是收破烂的。

主人公刘自觉是一个“文化人”。他的衣着、行为、思维方式、人生哲学都和一般农村人不一样。他改名为刘。他梦见了Xi,并认定他属于那里。他卖了一个肾给城里人,认定Xi安还有一个自己,这是这个城市接纳他的砝码。他买了一双高跟鞋,他带着这双高跟鞋去城市寻找爱情。

他认识在美发店工作的孟一春,彼此认识。虽然他们的爱情有点浪漫,但唯一的浪漫是沉重的。当刘星得知孟一春是个妓女,为了哥哥的谋杀不得不出卖肉体时,刘星想到了帮助她,保护她。他把收破烂赚来的钱存起来,一次又一次的给他,即使对于高额的“办案经费”来说是如此的微不足道。

大老板大卫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他利用了孟一春对他的信任。孟一春出事,刘去找他,他却撇清关系。刘一直以为已经换了肾。直到那时,他才知道大卫已经变了肝,他对这座城市的最后幻想破灭了。

和他住在一起的五福、黄八和兴虎都是善良的人。他们卑微,但不绝望,努力的活着。众人听了刘的话开心不已。虽然他们过着艰苦的生活,当刘高兴的告诉他们孟一春的遭遇时,他们省下了钱要捐给孟一春。

为了多赚点钱给孟一春交定金,刘和吴福被韩大宝骗去挖地沟,结果被拖欠工资。一次醉酒后,吴父猝死,刘在卷着尸体送他回家时被警察抓住。书中的故事从这里开始,到这里结束。

故事的最后,刘去了谋生。两人在火车站广场相遇。在秋风中,他独自站着。

作者贾平凹写的这个故事可以说是纪录片的一部分。他深入Xi安鲜为人知的地方,走近这些城市的拾荒者,倾听他们的故事。书中有许多典型人物。韩大宝等人靠着自己的阴险狡诈在这个城市有了一席之地,而且活得好好的。而像五福和黄八这样善良热情的人,总是被生活折磨,却依然对生活没有信心,努力工作赚钱养家。各种各样的人,被他们迷恋金钱金钱的大都市安排了不同的身份和职位。

全书结构紧凑,没有拖沓,情节引人入胜。我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通过这些特殊而鲜明的不同阶层的人,作者给出了关于这个时代的思考和疑问。主人公刘生活在一个贫穷却丰富的精神世界,与城市物质的丰富和精神的匮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说的沉重在这里应该引起反思。面对农村和农民,我们应该思考如何让他们在物质上富裕起来,而面对日益物欲横流的城市,我们应该关注日益流失的精神上的东西,让城市里的人不失去灵魂,美好的向往和追求。

我希望我们都能像刘一样快乐,无论我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们都不应该失去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和对生活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