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写,我们的结局

(1)

很多人在学生时代都有一个无话不谈的异性朋友。范晓在我心中就是这样一个角色。

高一入学时,一个不太懂的男生给范晓起了个外号,她知道了。她从座位上站起来,阴沉着脸走到他面前,拿起一把椅子打招呼。过了几分钟,刚才还挺疯的小男孩变得鼻青脸肿,直不起腰来,不停地求饶。

这一打,她立刻成名,从此成就了她高中三年的形象。

第一周,我兴致勃勃地走到教室前面看值日表。结果我一看,没看历书就出去了,居然和她一组。

我们一起出去执勤的时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那句“男女工作不累”简直就是扯淡。从出门到回教室将近半个小时,我们两个人加起来不超过三句话,让我很累。

终于,她忍不住先和我说话了。我渐渐发现,同学眼中的灭绝其实挺有意思的。

有一天我们在扫地的时候,我问她:“你最喜欢的职业是什么?”

她想了一会儿,说:“皇后!”

我问为什么,她说:“什么位置能比女王更好?如果你杀了你的丈夫,你将立即晋升一级,成为太后。”

我一听这话,吓得把扫帚掉在地上。再看她的时候,我已经在笑了。

她总能用各种我想不到的方式取笑我。值班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时间长了,我们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那时候我们总觉得没有足够的时间说话,但是我们没有手机。我们总是走在一起,害怕同学说闲话。最后,她想出了一个主意:我们一起出钱,买了一个又大又厚的笔记本,两个人用。我们约定两个人轮流写,写完了值班的时候给对方看,对方晚上回家再写,然后还回去,就像写信一样。

于是我们在班里唯一一批外出值日背着书包的值日生中成功了。现在想想,他们就像两个地下工作者。

(2)

那时候每天写的无非就是白天看到的一些八卦,或者听到的歌曲,看的小说,电视剧。然而对方的回复却成了两个人每天最大的期待。

一天晚上,和往常一样,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看她回复。她说她已经下定决心要减肥了,并且用三段话写下了自己的运动计划。我在想如何鼓励她,但读到最后一行时,我的脸变红了:

靠,写信算什么地下工作,我的秘密才是真正的地下工作好不好!你怎么知道的?

那天我在回复里说:“如果你看到了,不要帮我。”

第二天,我故意没跟她提这件事。她拿着笔记本,苦笑着离开了。晚上,她给了我一封回信,只有短短的两行字:

于是在高二快结束的时候,我设法追上了我的同桌,同时,我和范晓的“写信计划”也终止了。她把笔记本留在身边,并说她将把它作为纪念品保存。

(3)

上了大学,大家各奔东西。我的感情没能经受住异地的考验。开学没多久,她打电话说:“我们分手吧。”

我慌了,说:“怎么了?为什么?”

她说:“我们不合适。”

我赶紧说:“不,我不想分手。我会坐火车来找你。你等我两天!”"

她停顿了一下,说:“别说了。”

我说,“不要……”

她挂了电话。

直到高中毕业,我才有了自己的手机。没多久我打了个电话,就给我带来了这样的消息。我多么希望我没有手机,这样消息就不会来得那么突然,不留痕迹。

我去了她所在的城市,找到了她的大学,但是最后没有见到她。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跌跌撞撞,我在她大学的操场上狂奔,我去过他们教学楼的每一个角落,我拿起手机给她打了无数次电话,得到的回复总是“用户关机”。

在回去的火车上,我看着窗外闪过的风景,终于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结束了吗?

结束了。

(4)

路上几个朋友打电话安慰我。我接了两个,处理了几句,然后干脆把手机关了。回到宿舍楼下,我们宿舍的邮箱里有一个大包裹,是寄给我的。我把它拿到楼上打开。是当年那本厚厚的笔记本。

从之前结束的地方开始,后面写了十几页。有信心,安慰,和那些日子一样的风格的笑话。一开始我一直在哭,但她终于让我笑了。

我拿起手机,开机,给她打电话。

“收到了,谢谢。”

“谢谢你?我写了一整天了!你得把它写好,寄回给我。”

“现在你有了手机,打电话多方便啊。”

“废话少说,一周之内必须寄回来!”

“你是来安慰人的吗?”

“为什么不呢?你自己说的。你感觉好点了吗?”

"......"

放下电话,我不敢怠慢。我匆匆背了十几页,把我大学以来的好的坏的都列了出来,吐了两页苦水。写完之后,我觉得轻松多了。

打完电话没有任何痕迹,但是把自己写在纸上,给了你一个像局外人一样审视自己的机会,看着看着就释然了。这可能是范晓想要的效果。

(5)

假期同学聚会的时候,她拿着一杯啤酒来找我,问我:“你还失恋吗?”

我说:“结束了。”

“你找到另一个了吗?”

“还没有,怎么会这么快?你呢?”

她喝干了手里的酒,说:“我找了一个,分了。”

我不知道。

我也把面前的酒干了,说:“加油。”

“你也来吧。”

(6)

后来,参加聚会的学生越来越少。最后大家干脆不组织聚会了,问了自己的好朋友。

我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虽然以前聚会很热闹,但其实大家真正想见的人不多,我就更特别了。每次去参加聚会,其实只想见一个人。所以当我高三回家过春节的时候,我邀请范晓出去吃饭。

饭吃到一半,她放下筷子,从包里拿出笔记本,里面不时写满各种幼稚的想法和搞笑的段子。我们饶有兴趣地看着它。

她一个人兴奋得不行,我就说:“让我带回家好好看看。”

她突然变了脸色,说:“不,你要看,就看这里,在我面前。”

我问:“为什么?”

她不说话了,脸通红,伸手去抓,终究抓不住我。最后我没办法,只能说:“那你明天一定要还给我!”"

我再三保证。

(7)

回到家,借着灯光一页一页地看,直到天亮才看完。刚发现这本厚厚的书快满了。

那一次她写的几十页纸上,点点滴滴都有一些皱巴巴的小块,那是我流泪留下的痕迹。

这本书记录了我们的故事,不仅仅是故事的内容,还有当时的感受。

笔记本就写完了,我们的故事也就结束了。在那些日子里,我们一天写一页。后来大学四年写了几十页;到现在,要把之前的信再看一遍,并不容易。

(8)

第二天,在楼下的咖啡店门口,我把书还给她。她接过来,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完之后,她的眼睛突然红了,合上书,转身离开。

我吓了一跳:那一页不是空白的吗?

我向前走了两步,从她手里接过书,翻到那一页,读了起来。

上面写的是两句歌词。

歌词只写到这里,不再深入。下面的纸皱了,那是她流泪留下的痕迹。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无话不谈的伴侣,只是他太过分了。

不知道哪一天,她发现自己的结局就跟这首歌一样,于是想用这首歌作为结局,写在他们故事的结尾。

然而,当她提起笔时,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勇气写完这个结局。多少次她翻到最后一页还想继续写?然而直到今天,这一页除了前两句,也只是无数眼泪的痕迹。

这大概就是她昨晚不想让我把笔记本拿走的原因吧。我把笔记本拿走后,她很紧张,但也很期待我看到后的反应。但是,她笨手笨脚的,我都没注意到。

但这是我们两个人的故事。怎么能一个人写结局呢?

(9)

咖啡店里有温暖的淡黄色灯光,我们面对面坐着。她低头不语,玻璃桌面映出她精致的脸庞。

我翻到那一页,写道:“这个结局不太好。我不喜欢。”

我轻轻把书推到她面前,她看了一眼,又推了回去。

我接着写,“对不起。”

她拿出笔写道:“时候不早了。”

“我是个傻逼。”

“你是个混蛋。”

“真的不可能吗?”

“傻逼,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