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哪一年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时间是,中华人民***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施行。
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写入宪法。该修正案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权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施行。
扩展资料:
我国刑事法治秩序重构的社会根基之一为全球化趋势,因此我国刑事法治秩序的建构应当置于全球化背景之中,应当体现全球化时代的社会趋同价值——人。
而刑事诉讼要实现人的社会趋同价值,应当通过正当程序理性地惩罚犯罪,尊重人的主体性,尊重人的尊严,最终诉讼结果为社会公众所接受。总之刑事诉讼要通过限制力滥用,保障被追诉者的利,公正地追究犯罪而实现刑事法治。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