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法院为何却判储户担责?

现如今很多人的生活都越过越好,大部分人对于多余的收入都会选择存在银行一部分,然后在拿出一部分进行其它方面的用途。按理说银行作为公信力的管家来说,应该是不会出现问题。然而总会因为某些原因和利益的冲突,导致了银行和储户的各种矛盾。

但是在山西就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一名女子在银行存了1200万元,却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法院一审判决,储户居然承担80%的责任,然而银行仅仅承担20%的责任。判决一出,很多人纷纷表示不能理解。辛辛苦苦挣的钱却出现这样的情况,还需要自己来承担。那么以后谁还能安心的把积蓄放在银行呢?法院这样的判决到底处于什么理由呢?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储户把自己的身份证及存单给了银行职员,虽然是作为领取礼物的方式,但是储户作为成年人应该预判到风险,对自己的金钱有一定的注意义务,所以造成的结果储户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样的处理结构有失公平、公正。个人也是觉得这样的处理结果的确不妥,也不足以让人信服。

这期间尽管储户本人有一定的过失,但是毕竟储户和银行是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与此同时到事件一出,该名职员居然还在银行上了4个月的班,银行也是推脱。

更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既然要取钱第一,为什么本人不在场的时候就能支取?第二,职员在填写汇款单的时候付款的信息居然都是错的?第三,难道银行内部是串通的吗?这些信息都是我们不敢想象的。

在这之前相信大家也都看过和了解类似的事情,家人去世了,自己的亲人或者儿女在拿着死亡证明、存单、密码的前提下去银行取钱,银行都会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为什么到了内部人员办事确如此顺畅,只能说明银行内部职工或许有通天的能力。

然而这样的情况却给我们普通百姓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现在这位储户的家人也正在积极上述,也希望能够有一个圆满的,让人信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