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察研究法
1.含义
研究者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考察,从而获取经验事实的研究方法。观察法是教育科学研究中使用广泛的基本的研究方法。具有目的性、自然性、有详实的观察记录和能动性的特点。
2.类型
(1)根据对观察的环境条件是否进行控制和改变,可以将研究分为自然情境中的观察和实验室中的观察。
(2)根据观察时是否借助仪器设备,可以把观察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
(3)根据观察者是否直接参与被观察者所从事的活动,可以将观察分为参与性观察和非参与性观察。
(4)按观察是否预先有严密的计划和程序,可将观察分为结构式观察与非结构式观察。
3.步骤
(1)界定研究问题,明确观察目的和意义;
(2)编制观察提纲,进入研究情境;
(3)实施观察,收集记录资料
教育观察研究的记录方法:
①描述记录:
包括日记描述法、轶事描述法、连续记录法。
②取样记录:
包括时间取样(以时间作为选择标准,专门观察在特定时间内所发生的行为,主要记录行为发生与否,呈现频率及其持续时间。)事件取样(以事件、活动作为选择标准进行分类取样)。较描述观察具有更好的客观性、可控性和有效性。既获得可靠的观察资料又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
③行为核对表
观察者将规定观察的项目预先列出表格,当出现此行为时,就在该项下面划勾。主要是用来核对重要行为出现与否,不提供行为性质的资料